《弟子規》,原名《訓蒙文》,是清朝李毓秀所作的三言韻文,約作於康熙年間;後經賈存仁(壹說賈有仁)修訂改編,命名為《弟子規》。
該文***為五個部分,其首章“總敘”將孔子的話,用三字句改編而成,正文分為“入則孝,出則悌”“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行有余力,則以學文”四個部分,並對其進行閘釋;主要列舉了為人子弟在家、外出,待人、接物、處世、求學時應有的禮儀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