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書信基本格式
書信要註意事項:地位、擡頭、分行、稱謂、結尾。
所謂地位,即收信人姓名稱謂寫於起首頂頭第壹行。發信人的署名在全張信箋的二分之壹以下。
擡頭是指舊式書信,對年長的受信人空壹格或另起壹行,以示尊敬。
分行是為避免雜亂無章而采用的分段陳述。每段開始前空二個字,述及不同內容時分幾段書寫。
稱謂,不同身份有不同用語。如對於父母用膝下、膝前;對於長輩用尊前、尊右、前鑒、鈞鑒、侍右;對於平輩用臺啟、大鑒,惠鑒、臺右;對於婦女用懿鑒、慈鑒;對於老師要用函丈、壇席……等。現時,壹般已不用了,多以同誌、先生等作為尊稱,如加上惠鑒,臺鑒,賜鑒,等也未嘗不可。
信寫好以後,加上結尾語,俗稱“關門”。有如“敬頌鈞安”、“即問近好”、“敬祝健康”、“此致敬禮”,以及較古樸形式的春安、冬安、日棋,刻祉…… 在社交上用“專頌臺安”。另有匆促草率語“匆匆不壹”、“草草不盡”、“不盡欲言”、“恕不多寫”等。
“書信”當作壹個復合詞來用,而古代“書”和“信”是有區別的,“書”指信件;“信”指使者,即傳達信仆之人。漢樂府《古詩為船沖卿妻作》劉蘭芝請母親塒絕縣令派米的媒人:“自可斷米信,徐徐更謂之。”來信,就是來說媒的使者。
《三國誌。魏書?武帝紀》建安十六年:“(馬)超等屯消南,遣信求割河以西請和,公不許。”這裏的“信”,亦指使者。“信”的這壹意義,常見於漢魏六朝的文獻,不能誤解為後起義的“書信”。但在《晉書?陸機傳》內,“書”和“信”已經結合成詞,店人詩亦多見“書信”,而且有了單單以“信”指函劄信件的川法。
如王昌齡《寄穆侍禦出幽州》:“典逆薊門書信少,雁飛猶得到衡陽”;賈島《寄韓潮州愈》:“隔嶺篇章球華嶽,出關書信過瀧流”;元稹《酬樂天嘆窮愁見寄》:“老去心情隨日減,遠來書信隔年聞”;俱以“書信”連言。
如果認為此三詩中之“信”仍指送“書”之人,那麽下而這首詩衛的“信”卻無須醜疑其為“書”的同義語。元稹《書樂天紙》:“金鑾殿裏書殘紙,乞與荊州元判司。不忍拈將等閑用,半封京信半題詩。”京信加封,顯然指物,意思非常明確。可見“信”的函劄之義雖系後起,並不很晚。而以“書”指信件的古義,壹直沿用至今。寫“惠書奉悉”,作為“收到來信”的文言,是常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