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構成即平面構成、色彩構成與立體構成,是現代藝術設計基礎的重要組成部分。
創造出這些具有美感的平面視覺作品,離不開壹些基本的平面構成形式。比如,利用平面構成中的重復構成形式,能表現壹種整齊的秩序美感;而漸變發射的構成形式則能表現出炫目的視幻美感。
常見的平面構成形式有:重復、正負形、特異、密集、漸變與發散、對比、分割、近似、肌理、錯視與矛盾空間等等。這些構成規律,亦是我們平面設計設創作的靈感源泉。
擴展資料
立體構成研究立體形態的材料和形式的造型基礎學科。立體構成所研究的對象是立體形態和空間形態的創造規律。具體來說就是研究立體造型的物理規律和知覺形態的心理規律。
立體構成是由二維平面形象進入三維立體空間的構成表現,兩者既有聯系又有區別。
聯系的是:它們都是壹種藝術訓練,引導了解造型觀念,訓練抽象構成能力,培養審美觀,接受嚴格的紀律訓練;
區別的是:立體構成是三維度的實體形態與空間形態的構成。結構上要符合力學的要求,材料也影響和豐富形式語言的表達。立體是用厚度來塑造形態、它是制作出來的。同時立體構成離不開材料、工藝、力學、美學,是藝術與科學相結合的體現。
百度百科-三大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