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曼群島避稅原理主要是利用群島的稅收優惠政策進行避稅。開曼群島是英屬群島,其公司註冊法規和稅務法規與英國公司法類似,但與英國相比,開曼群島的稅收優惠更多。
首先,開曼群島不對海外控股公司或分支機構征稅,這使得很多公司在開曼群島設立離岸公司,以避免在其母公司所在國或分支機構所在國納稅。
其次,開曼群島不要求公司必須提交財務報表或公開其財務信息,這使得公司在開曼群島註冊後可以更加靈活地管理其財務信息,並減少披露信息的風險。
最後,開曼群島的稅收法規還提供了壹些其他的稅收優惠,例如對某些類型的收入或交易不征稅,或者對某些類型的公司或交易提供減稅或免稅的優惠。
綜上所述,開曼群島避稅原理主要是利用群島的稅收優惠政策,通過在開曼群島設立離岸公司,避免在其母公司所在國或分支機構所在國納稅,同時享受財務信息的靈活性和稅收優惠的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條規定:“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