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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巴洛克、洛可可和拜占庭藝術風格的定義!多謝!滿意者加分!

巴洛克(Baroque)壹詞本義是指壹種形狀不規則的珍珠,在當時具有貶義,當時人們認為它的華麗、炫耀的風格是對文藝復興風格的貶低,但現在,人們已經公認,巴洛克是歐洲壹種偉大的藝術風格。

古典主義者認為巴洛克是壹種墮落瓦解的藝術,只是到了後來,才對巴洛克藝術有了壹個較為公正的評價。巴洛克藝術產生於16世紀下半期,它的盛期是17世紀,進入18世紀,除北歐和中歐地區外,它逐漸衰落。巴洛文藝術最早產生於意大利,它無疑與反宗教改革有關,羅馬是當時教會勢力的中心,所以它在羅馬興起就不足為奇了,可以說,巴洛克藝術雖不是宗教發明的,但它是為教會服務,被宗教利用的,教會是它最強有力的支柱。概括地講巴洛克藝術有如下的壹些特點:首先是它有豪華的特色,它既有宗教的特色又有享樂主義的色彩;二是它是壹種激情的藝術,它打破理性的寧靜和諧,具有濃郁的浪漫主義色彩,非常強調藝術家的豐富想象力三是它極力強調、運動,運動與變化可以說是巴洛克藝術的靈魂;四是它很關註作品的空間感和立體感;五是它的綜合性,巴洛克藝術強調藝術形式的綜合手段,例如在建築上重視建築與雕刻、繪畫的綜合,此外,巴洛克藝術也吸收了文學、戲劇、音樂等領域裏的壹些因素和想象;六是它有著濃重的宗教色彩,宗教題材在巴洛克藝術中占有主導的地位;七是大多數巴洛克的藝術家有遠離生活和時代的傾向,如在壹些天頂畫中,人的形象變得微不足道,如同是壹些花紋。當然,壹些積極的巴洛克藝術大師不在此例,如魯本斯、貝尼尼的作品和生活仍然保持有密切的聯系。

巴洛克壹詞的起源,有兩種說法影響很大。意大利B.克羅齊等人認為源出於Baroco,原本是邏輯學中三段論式的壹個專門術語;另壹說認為源出於葡萄牙語baroco或西班牙語barrueco,意為各種外形不規則的珍珠,引申為“不合常規”。17世紀末葉以前最初將巴洛克運用於藝術批評,泛指各種不合常規、稀奇古怪,也就是離經叛道的事物。18世紀用作貶義,壹般指稱違背自然規律和古典藝術標準的情況。壹直到19世紀中葉都是用於貶義而非藝術風格的名稱。1888年H.韋爾夫林發表《文藝復興運動與巴洛克》壹書,對巴洛克風格作了系統論述,從此確定了巴洛克作為壹種藝術風格的概念。20世紀西方學者對巴洛克作了更為深入的研究,賦予它不同的意義,但當做壹種藝術風格理解仍是主流。

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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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洛克建築是17~18世紀在意大利文藝復興建築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壹種建築和裝飾風格。其特點是外形自由,追求動態,喜好富麗的裝飾和雕刻、強烈的色彩,常用穿插的曲面和橢圓形空間。

巴洛克壹詞的原意是奇異古怪,古典主義者用它來稱呼這種被認為是離經叛道的建築風格。這種風格在反對僵化的古典形式,追求自由奔放的格調和表達世俗情趣等方面起了重要作用,對城市廣場、園林藝術以至文學藝術部門都發生影響,壹度在歐洲廣泛流行。

意大利文藝復興晚期著名建築師和建築理論家維尼奧拉設計的羅馬耶穌會教堂是由手法主義向巴洛克風格過渡的代表作,也有人稱之為第壹座巴洛克建築。

手法主義是16世紀晚期歐洲的壹種藝術風格。其主要特點是追求怪異和不尋常的效果,如以變形和不協調的方式表現空間,以誇張的細長比例表現人物等。建築史中則用以指1530~1600年間意大利某些建築師的作品中體現前期巴洛克風格的傾向。

羅馬耶穌會教堂平面為長方形,端部突出壹個聖龕,由哥特式教堂慣用的拉丁十字形演變而來,中廳寬闊,拱頂滿布雕像和裝飾。兩側用兩排小祈禱室代替原來的側廊。十字正中升起壹座穹窿頂。教堂的聖壇裝飾富麗而自由,上面的山花突破了古典法式,作聖像和裝飾光芒。教堂立面借鑒早期文藝復興建築大師阿爾伯蒂設計的佛羅倫薩聖瑪麗亞小教堂的處理手法。正門上面分層檐部和山花做成重疊的弧形和三角形,大門兩側采用了倚柱和扁壁柱。立面上部兩側作了兩對大渦卷。這些處理手法別開生面,後來被廣泛仿效。

巴洛克風格打破了對古羅馬建築理論家維特魯威的盲目崇拜,也沖破了文藝復興晚期古典主義者制定的種種清規戒律,反映了向往自由的世俗思想。另壹方面,巴洛克風格的教堂富麗堂皇,而且能造成相當強烈的神秘氣氛,也符合天主教會炫耀財富和追求神秘感的要求。因此,巴洛克建築從羅馬發端後,不久即傳遍歐洲,以至遠達美洲。有些巴洛克建築過分追求華貴氣魄,甚至到了繁瑣堆砌的地步。

從17世紀30年代起,意大利教會財富日益增加,各個教區先後建造自己的巴洛克風格的教堂。由於規模小,不宜采用拉丁十字形平面,因此多改為圓形、橢圓形、梅花形、圓瓣十字形等單壹空間的殿堂,在造型上大量使用曲面。

典型實例有羅馬的聖卡羅教堂,是波洛米尼設計的。它的殿堂平面近似橄欖形,周圍有壹些不規則的小祈禱室;此外還有生活庭院。殿堂平面與天花裝飾強調曲線動態,立面山花斷開,檐部水平彎曲,墻面凹凸度很大,裝飾豐富,有強烈的光影效果。盡管設計手法純熟,也難免有矯揉造作9之感。17世紀中葉以後,巴洛克式教堂在意大利風靡壹時,其中不乏新穎獨創的作品,但也有手法拙劣、堆砌過分的建築。

教皇當局為了向朝聖者炫耀教皇國的富有,在羅馬城修築寬闊的大道和宏偉的廣場,這為巴洛克自由奔放的風格開辟了新的途徑。

17世紀羅馬建築師豐塔納建造的羅馬波羅廣場,是三條放射形幹道的匯合點,中央有壹座方尖碑,周圍設有雕像,布置綠化帶。在放射形幹道之間建有兩座對稱的樣式相同的教堂。這個廣場開闊奔放,歐洲許多國家爭相仿效。法國在凡爾賽宮前,俄國在彼得堡海軍部大廈前都建造了放射形廣場。傑出的巴洛克建築大師和雕刻大師伯尼尼設計的羅馬聖彼得大教堂前廣場,周圍用羅馬塔斯幹柱廊環繞,整個布局豪放,富有動態,光影效果強烈。

巴洛克建築風格也在中歐壹些國家流行,尤其是德國和奧地利。17世紀下半葉,德國不少建築師留學意大利歸來後,把意大利巴洛克建築風格同德國的民族建築風格結合起來。到18世紀上半葉,德國巴洛克建築藝術成為歐洲建築史上壹朵奇葩。

德國巴洛克風格教堂建築外觀簡潔雅致,造型柔和裝飾不多,外墻幹坦,同自然環境相協調。教堂內部裝飾則十分華麗,造成內外的強烈對比。著名實例是班貝格郊區的十四聖徒朝聖教堂、羅赫爾的修道院教堂。

十四聖徒朝聖教堂平面布置非常新奇,正廳和聖龕做成三個連續的橢圓形,拱形天花也與此呼應,教堂內部上下布滿用灰泥塑成的各種植物形狀裝飾圖案,金碧輝煌。教堂外觀比較平淡,正面有壹對塔樓,裝飾有柔和的曲線,富有親切感。

羅赫爾修道院教堂也是外觀簡潔,內部裝修精致,尤其是聖龕上部天花,布滿用白大理石雕刻的飛翔天使,聖龕正中是由聖母和兩個天使組成的群雕;聖龕下面是壹組表情各異的聖徒雕像。

奧地利的巴洛克建築風格主要是從德國傳入的。18世紀上半葉,奧地利許多著名建築都是德國建築師設計的。如維也納的舒伯魯恩宮,外表是嚴肅的古典主義建築形式,內部大廳則具有意大利巴洛克風格,大廳所有的柱子都雕刻成人像,柱頂和拱頂滿布浮雕裝飾,是巴洛克風格和古典主義風格相結合的產物。

興起於17世紀中葉,它的風格自由奔放,造型繁復,富於變化,只是有的建築裝飾堆砌過分。西班牙聖地亞哥大教堂為這壹時期建築的典型實例。

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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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的巴洛克時期通常認為大致是從1600年至1750年,即從蒙特威爾地開始,到巴赫和亨德爾為止“巴洛克(Baroque)”壹詞來源於葡萄牙語,意思是形態不夠圓或不完美的珍珠,而且最初是建築領域的術語,後來才逐漸用於藝術和音樂領域。

實上巴洛克音樂最重要的特征是它的伴奏部分即通奏低音。通奏低音演奏者在羽管建琴或管風琴(或撥弦樂器琉特琴或吉它)上奏出低音聲部,上面標出數字指示他應演奏的填充和弦。通奏低音經常由兩個人演奏,壹人用大提琴(或維奧爾琴或大管)壹類可延長音響的樂器演奏低音聲部,另壹人演奏填充和弦。

這種使用通奏低音的織體是:上面壹個人聲或樂器的旋律聲部,底部是壹個低音樂器,中間填以和聲,這是典型的巴洛克音樂的風貌。上面的聲部也常有用兩個的,有時是為兩個歌手寫的,有時是兩把小提琴(此時即稱三重奏鳴曲),此種結構在巴洛克音樂中也很典型,特別是通奏低音不能或缺,說明由低音產生和聲的概念對於巴洛克音樂是如何重要,是它的中心。這個概念的出現並不突然,在十六世紀中已有將低音聲部區別於復調音樂中上面其他幾個聲部線條的,但只是到了巴洛克時期這種風格才清楚地確定下來。

與上述的變化壹起,而且是有關的,是放棄復調(更精確地說,復調音樂成為壹種老式的方法,幾乎只用於教會的某壹類音樂中)。重視和聲必然導致在壹首樂曲中出現和聲進行的若幹終止點,這些終止點稱終止或收束,是由於某壹種標準的壹系列和聲進行而形成的。與此相關的是節奏的進行,在聲樂中,旋律要表達歌詞的情感,必須按照(甚至誇張)語言的自然節奏;在器樂中(包括壹些聲樂,特別是合唱曲)有用舞蹈節奏的。由於低音用了舞蹈音樂的節奏型,加速了調性感覺的發展以及向某壹個特定的音進行的趨向性。

與此同時,新樂器種類的出現加速了這個進程,其中最重要的樂器為小提琴族系。當時維奧爾琴的發音適合復調音樂的清晰但卻缺乏節奏的動力感,而小提琴潔凈明快的運弓以及其演奏輝煌技巧樂曲的能力適合演奏舞蹈節奏的音樂,與單聲部歌曲相比更有發揮技巧的能力。聲樂風格與器樂風格的交替進行是典型的巴洛克的手法,巴洛克音樂中有這樣兩種不同風格的交替進行是為了新奇和效果。

巴洛克早期重要的音樂形式是單聲部歌曲(相對於前壹個時期復調音樂而言)以及與此相聯系的體載歌劇與清唱劇,強調語音與音樂的緊密結合,在歌劇中還有布景的效果。單旋律音樂中不使用對位,其形式是由旋律與低音相結合發展起來的,如分段歌形式,回族曲結構,在反復出現的低音聲部上的變奏。在樂器方面也有相應的發展,如適合於演奏通奏低音組合的樂器,以及替代維奧爾琴族系的小提琴等,小提琴族系樂器更靈活而且能演奏較高的類似人聲的音域。

在這裏不得不提到巴洛克時期之前的西方音樂發展,從十五世紀中葉壹直到1600年,我們習慣將之稱為“文藝復興時期”。正因為巴洛克音樂同文藝復興時期的音樂,在諸多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區別,所以才被後人劃分為兩個時代。提倡人文主義思想的文藝復興時期是西方文明的壹個標誌,也是文學藝術以及現代科學的開端,在音樂藝術方面也取得了壹定的發展。但缺乏有規律的節奏感、沒有強弱音變化也是文藝復興時期音樂在創作技巧上的局限。此後的巴洛克音樂能夠風靡至今,與它在諸多領域的創新與變化是有密切聯系的。有人曾經將文藝復興時期與巴洛克時期的美學觀放在壹起,做了如下的對比——“如果把文藝復興的美學觀比做渾圓的珍珠,而巴羅克的美學觀則是形狀不整的珍珠,它是寧可打破形式上的均整也要著重於表現強度的壹種形式”。所以我們可以很形象地總結巴洛克音樂的特點,那就是“對比強烈而略帶誇張”。相比文藝復興時期音樂作品力求獲得和諧統壹、舒緩流暢的效果以及整體四平八穩的風格,巴洛克音樂沖破了這種傳統,而變得更加熱烈而張揚。雖然這種風格在歷史上也曾被指責為“過於誇飾而不夠規範”,但巴洛克音樂帶動整個西方音樂歷史發展的事實,沒人能將之否定。西方藝術史認為,在巴洛克時期音樂藝術獲得了前所未有的迅猛發展。

通常來說,巴洛克音樂有如下壹些特色——它的節奏特別強烈、活躍,短促而律動;旋律精致、跳躍且持續不斷;采用多旋律、復音音樂的復調法;作曲家普遍強調作品的情感起伏,以至於音樂的速度、力度變化在當時相當被看重;曲目的調性也從文藝復興時期單壹而保守的教會調式發展為采用大小調形式。同時西洋管弦樂器也在巴洛克時期得到了迅速的發展,小提琴的出現、撥弦古鋼琴的成形都為巴洛克音樂提供了更豐富的表現力;其他樂器的發展也使得某些特定風格的巴洛克音樂其配器得以朝著多元化、大規模的方向發展。不過諸如管風琴、羽管健琴、維奧爾琴這類頗具歷史的古樂器依然被廣泛使用。

在音樂表現形式方面,巴洛克時期要比文藝復興時期的體裁豐富的多。皇室以及貴族對音樂的需求,促使許多巴洛克音樂家開拓出很多新的音樂表現形式,歌劇的興起(並不是起源,歌劇的起源要追述到更久之前)便是最為突出的壹點。雖然巴洛克時期的歌劇曾被壹些專家批評為“矯揉造作”,但卻是此後歌劇發展的壹個基礎。聲樂領域的其他表現形式還有神劇、經文歌、清唱劇、受難曲和彌撒曲等,這些都是帶有強烈宗教色彩的。由此可見在巴洛克時期,宗教音樂在西洋音樂中依然占有很大的分量。巴洛克時期的器樂曲發展很迅速,出現了大協奏曲、獨奏協奏曲、管弦樂組曲、各種舞曲、前奏曲、幻想曲、托卡塔、賦格和奏鳴曲等諸多表現形式。其中很大壹部分通過發展、演變,從而成為了後來更為成熟的形式。

音樂在巴洛克時期的大發展也得益於這個時期湧現出了壹大批優秀的作曲家。巴洛克時期最早的著名作曲家應該是意大利人蒙特威爾蒂,他出生於1567年,被譽為“文藝復興時期向巴洛克時期過渡中顯赫的人物”、“歌劇改革之父”以及“十七世紀最出色的作曲家”,但現如今他似乎被我們所忽視,起碼在國內普通音樂愛好者當中,熟悉蒙特威爾蒂以及他作品的人不會很多。維瓦爾弟是大家很熟悉的作曲家,其實他和蒙特威爾蒂壹樣,也是意大利人,但是他卻比蒙特威爾蒂晚出世壹百多年!所以蒙特威爾蒂堪稱巴洛克音樂的祖師爺。另外,巴洛克時期的法國音樂不可小視,庫普蘭是其中的代表者,同樣出生於法國的拉摩也是同期著名的音樂家,他曾被譽為“十八世紀法國最傑出的作曲家”。拉摩與庫普蘭壹同構建了法國巴洛克音樂的輝煌,兩者都是撥弦古鋼琴領域出色的作曲家。巴洛克時期德國音樂家的代表是泰勒曼和J.S.巴赫,其實亨德爾也是德國人,但他的創作大多在英國完成,而且還入了英國國籍,所以通常被視為英國作曲家。泰勒曼這個名字或許顯得比較陌生,但在十八世紀他在世的時候,聲譽甚至超過巴赫,但作品流傳卻不是很廣泛。

大家最為熟悉的巴洛克音樂家是維瓦爾弟、J.S.巴赫以及亨德爾。他們屬於同壹時期的偉大音樂家,維瓦爾弟最年長,出生於1678年;而巴赫與亨德爾都出生在1685年。維瓦爾弟的名字與他的小提琴協奏曲《四季》緊密聯系在壹起,這部作品應該是最通俗的巴洛克音樂,甚至堪稱流傳最廣泛的古典曲目。雖然其貢獻遠不如後面二人來的大,但知名度卻非常之高,他所作的協奏曲也具有壹定的品質。巴赫被譽為“音樂之父”,他的功績自然非同壹般,作品之多、水平之高也是亙古罕見的。亨德爾則具有天才的旋律大師,從他的音樂中可以感受到愉悅、優雅,他的協奏曲作品、歌劇、神劇都是巴洛克時期最為寶貴的音樂財富。

最後簡要談談巴洛克音樂的演奏。對當今的指揮與樂團而言,演繹巴洛克音樂有兩種主要的方法。其壹是采用現代樂器演奏,但是縮小樂團規模,以符合巴洛克作品的特定需要。其二則是采用古樂器或者仿古樂器演奏,甚至成立專門的小編制巴洛克樂團或者古樂團。兩種方法相比,顯然後壹種演繹更能貼近巴洛克音樂的本質,近年來這種本真的演奏方式也已經成為演奏巴洛克音樂的首選。

巴洛克音樂作曲家

意大利∶

科萊裏(Arcangelo Corelli, 1653-1713)

A.斯卡拉第(Alessandro Scarlatti, 1660-1725)

阿爾比諾尼(Tomaso Giovanni Albinoni, 1671-1751)

維瓦爾第(Antonio Vivaldi, 1678-1741)

D.斯卡拉第(Domenico Scarlatti, 1685-1757)

德國∶

帕赫貝爾(Johann Christoph Pachelbel, 1653-1706)

泰勒曼(Georg Philipp Telemann, 1681-1767)

巴赫(John Sebastien Bach, 1685-1750)

亨德爾(George Frideric Handel, 1685-1759)

法國∶

呂利(Jean-Baptiste Lully, 1632-1687)

F.庫普蘭(Francois Couperin, 1668-1733)

拉莫(Jean-Philippe Rameau, 1683-1764)

英國∶

普塞爾(Henry Purcell, 1659-1695)

巴洛克時期的音樂體裁

聲樂:彌撒、經文歌、眾贊歌、歌劇、清唱劇、康塔塔、受難樂以及各種獨唱、合唱曲。 器樂:托卡塔、前奏曲、幻想曲、賦格曲、變奏曲、組曲、奏鳴曲(以獨奏奏鳴曲與三重奏鳴曲為主)、協奏曲(管弦樂協奏曲、大協奏曲、、獨奏協奏曲)。

巴洛克時期的曲式

以相互間形成節奏、速度、風格對比的多樂章結構為主,如組曲、變奏曲、協奏曲、康塔塔、清唱劇等,常用前奏曲與賦格、宣敘調與詠嘆調的搭配關系。復調樂曲的內部結構是以模仿手段寫作的連續體(不分段),但可看出明確的呈示、發展和再現因素。同時也有分段結構、變奏曲、在固定低音旋律之上進行變奏的帕薩卡利亞、夏空形式。

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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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洛克文學是西方文藝復興後期的壹個文學流派,另外和古典主義文學和清教徒文學並成十七世紀三大文學。它在人文主義文學運動衰落後而興起。

它是壹種貴族形式主義文學,主張文學為少數有文化修養的人創作。有意在藝術上刻意雕琢,內容上偏向寫信仰危機和悲觀的思想。這類作品追求形式,內容空虛,語言雕琢浮誇。意大利的馬裏諾、西班牙的貢哥拉和卡爾德隆、德國的格裏美爾斯豪森、英國的玄學派詩人約翰·多恩,法國的伏瓦蒂爾等等,都是巴洛克文學的代表。

代表作品有卡爾德隆的小說《人生如夢》、格裏美爾斯豪森的流浪漢小說《癡兒西木傳》等。

巴洛克藝術在各方面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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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方面:柱子特別粗大,屋頂布滿雕刻。滿足霸者心態,如路 易十四時期所建築凡爾賽宮。

雕刻方面:皺折陰影誇大濃烈,使得姿態誇張。

繪畫方面:然雖同為中世紀之宗教畫,但由於立足於自由主義之 上,因此也在技術上充份的發揮洗練的功夫。構圖雄 偉豪邁、色彩豪壯華麗富變化、明暗的陰暗對比深刻 、線條極盡曲折,使人有極度誇張之感。

其它方面:畫人物豐滿健壯,且視女性化的柔弱藝術為禁物。西班牙十字軍東征的失敗和好望角、新大陸的相繼發現促使西、葡兩國取代了意大利的地位,使得到了十七世紀,西班牙由文藝復興運動轉變成巴洛克藝術。 西班牙深受信奉「舊教」的影響,使得王室、教會仍持強大的勢力,此異於意大利和法蘭德斯,而在此對宗教的神秘感情與專制 . 君主的強大勢力之下,所誕生的莊嚴的藝術便為「巴洛克藝術」。

各國的巴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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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蘭西:

創辦了美術院,但其只是壹味模仿意大利而不重創作的藝術,使 法國在巴洛克時期並沒產生知名的大畫家。

荷蘭的繪畫:

荷蘭人多半為新教徒,異於西班牙之舊教國家,且在壹連串的反 西運動中,致使荷蘭的獨立和其國力日盛,進而逐漸取代西班牙的海上貿易地位,同時這也是商人的全盛時期,因此在其文化藝 術中,也帶有和平的平民氣息。個人主義的擡頭,使得話題多半以平民的興趣,或以即興方式的 瞬間素描為主,形狀小同時也適合掛在平民的住宅裏。成為日後模仿的對象和之後印象派興起以之為主流來觀之,荷蘭 這些小畫家所代表的歷史意義極其重大。 代表人物: 艾爾·格列柯 El Greco 明暗與黑白構成的壓力創作。 牟利羅 Murillo ,尼古拉斯·普桑 Nicolas Poussin ,勞倫 Claude de Lorrain ,法蘭德斯 ,彼得·保羅·魯本斯 Peter Paul Rubens ,雅各布·約爾丹斯 Jacob Jordaens ,蒂埃哥·委拉士開茲(Diego de Silva y Velazquez) ,卡拉瓦喬(Michelangelo Merisi da Caravaggio) ,凡·代克(Sir Anthony Van Dyck)

巴洛克是17世紀廣為流傳的壹種藝術風格。它的名稱由來,說法不壹,壹說來自葡萄牙或西班牙語,意思是不圓的珠子;又壹說它來自意大利語,有奇特、古怪或推論上錯誤的含義。總的來說這個名稱在當時含有貶意,是18世紀古典主義藝術理論家對於上壹個世紀壹種藝術風格的稱呼。古典主義者認為巴洛克是壹種墮落瓦解的藝術,只是到了後來,才對巴洛克藝術有了壹個較為公正的評價。巴洛克藝術產生於16世紀下半期,它的盛期是17世紀,進入18世紀,除北歐和中歐地區外,它逐漸衰落。巴洛文藝術最早產生於意大利,它無疑與反宗教改革有關,羅馬是當時教會勢力的中心,所以它在羅馬興起就不足為奇了,可以說,巴格克藝術雖不是宗教發明的,但它是為教會服務,被宗教利用的,教會是它最強有力的支柱。

巴洛克藝術產生的背景:

十七世紀歐洲強權擴張,掠奪海外殖民地累聚巨富,生活上提倡豪華享受,因此對建築、音樂、美術也要求豪華生動、富於熱情的情調。十七世紀歐洲有新舊教的權力之爭。舊教勢力用暴力鎮壓信徒,再積極利用藝術思想形態——巴洛克,去迷惑、征服人心。巴洛克藝術不排斥異端的感官喜悅,亦忠實於基督教的世界觀,故亦是“基督教化的文藝復興”。

巴洛克藝術的特質:

概括地講巴洛克藝術有如下的壹些特點:首先是它有豪華的特色,它既有宗教的特色又有享樂主義的色彩;二是它是壹種激情的藝術,它打破理性的寧靜和諧,具有濃郁的浪漫主義色彩,非常強調藝術家的豐富想象力;三是它極力強調、運動,運動與變化可以說是巴洛克藝術的靈魂;四是它很關註作品的空間感和立體感;五是它的綜合性,巴洛克藝術強調藝術形式的綜合手段,例如在建築上重視建築與雕刻、繪畫的綜合,此外,巴洛克藝術也吸收了文學、戲劇、音樂等領域裏的壹些因素和想象;六是它有著濃重的宗教色彩,宗教題材在巴洛克藝術中占有主導的地位;七是大多數巴洛克的藝術家有遠離生活和時代的傾向,如在壹些天頂畫中,人的形象變得微不足道,如同是壹些花紋。當然,壹些積極的巴洛克

藝術大師不在此例,如魯本斯、貝尼尼的作品和生活仍然保持有密切的聯系。其具體表現為:

(1)善用動勢:不管是實際的,如波形的墻面或不斷變化的噴射狀的噴泉:還是含蓄的,如描繪成充滿活力或動作顯著的人物(不再如古典文藝復興時的靜態表現,而呈現歪斜配置的動感)。力圖表現或暗示無窮感:例如伸向地平線的道路,展現無際天空幻覺的壁畫,運用變換透視效果使其變得撲塑迷離的鏡面手法。

(2)強調光線:設計壹種人為光線,而非自然的光,產生壹種戲劇性氣氛,創造比文藝復興更有立體感、深度感、層次感的空間。造成輪廓線模糊,構圖有機化,而有整體感。追求戲劇性、誇張、透視的效果。不拘泥各種不同藝術形式之間的界線,將建築、繪畫、雕塑等藝術形式融為壹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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