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基金會的業務範圍1、籌募善款:籌募和管理符合本會宗旨的專項基金及各類慈善資金;接收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組織的捐贈,接收國際及臺港澳地區民間組織和個人的捐贈;接受省民政廳委托的其他捐贈;開展其他合法的社會募捐活動;
2、扶貧濟困:組織各種各樣社會活動,扶持弱勢群體;參與扶貧救濟工作; 3、賑災救助:協助政府開展救災賑濟工作,承擔賑災援助項目,接收、分配國內外通過本會捐贈的款物; 4、慈善救助:開展安老、助孤、幫殘、助學等各類慈善救助活動; 5、公益援助:參加和推動文化、教育、衛生等其他社會慈善公益事業;組織誌願者隊伍,開展多種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動; 6、交流與合作:加強同國內外公益機構的聯系與合作,密切同臺港澳地區公益團體的交流與協作,為興辦慈善事業的人士、企業及各種機構提供幫助和服務。慈善基金是什麽慈善基金是壹個以為弱勢群體籌集資金為目的的團隊性組織,主要的特點有組織性與無償性。慈善基金也可以分為公募與私募,壹般企業的慈善基金會都屬於私募慈善基金,此類基金沒有向社會籌集資金的權利,社會也無法向其主動捐款。而大部分慈善基金都屬於公募類型,即社會民眾可以自發地向其捐款,慈善基金本身也可以號召民眾向其捐款,所得資金會由專人統壹運作,並將資金運用在救助弱勢群體或慈善基金本身需要的地方。本文主要寫的是慈善基金會的運作模式有關知識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