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 貸款 指借款者以壹定的抵押品作為物品保證向銀行取得的貸款。它是銀行的壹種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價證券、國債券、各種股票、房地產、以及貨物的提單、棧單或其他各種證明物品所有權的單據。貸款到期,借款者必須如數歸還,否則銀行有權處理抵押品,作為壹種補償。 抵押貸款分最高限額抵押與傳統抵押形式兩種,最高額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協議,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以抵押物對壹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債權作擔保,是有別於傳統抵押制度的新抵押制度,它與傳統抵押制度相比,區別在於:
(1)最高額抵押所擔保的債權為不確定債權;
(2)最高限額抵押所擔保的債權通常為將來的債權;
(3)最高限額抵押必須預定最高限額外負擔;
(4)最高限額抵押權不隨主債權的轉移而轉移。最高限額抵押權雖然比傳統抵押權的更具有獨立性,但最高額抵押權仍屬擔保物,其設立方式,效力與傳統抵押權並無本質區別。 抵押貸款的分類:壹、個人小額抵押貸款,主要以存單作為質押,不超過存單面額的95%。二、個人住房貸款:個人商業性貸款;個人公積金貸款;個人組合型貸款。三、個人汽車消費貸款。四、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五、個人消費貸款。六、個人小額信用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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