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教育部最新規定明確了藝術培訓按照非學科類管理,同時將體育、藝術學科,以及綜合實踐活動進行全面加強與改進。
法律依據:《關於進壹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
現就明確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學科類和非學科類範圍通知如下:
壹、根據國家義務教育階段課程設置的規定,在開展校外培訓時,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語文、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科學(或生物、物理、化學)按照學科類進行管理。對涉及以上學科國家課程標準規定的學習內容進行的校外培訓,均列入學科類進行管理。
二、在開展校外培訓時,體育(或體育與健康)、藝術(或音樂、美術)學科,以及綜合實踐活動(含信息技術教育、勞動與技術教育)等按照非學科類進行管理。各地要嚴格按照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進行審核把關,加強日常監管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