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氣象劃分法,在氣象部門,通常以陽歷3~5月為春季,6~8月為夏季,9~11月為秋季,12月~來年2月為冬季。是指地球壹年的四個季節,是地球圍繞太陽運行所產生的結果。
我們的地球在圍繞太陽不停地公轉的同時,也在繞自身的地軸自轉,不過地軸並不垂直於公轉軌道面,而是有壹個23度27角分的傾角。正是因為這個傾角的存在,才會使太陽在地球表面的直射點在南、北回歸線之間移動,從而形成了春夏秋冬四個季節。
擴展資料:
四季劃分方法
第壹種
我國傳統的四季劃分方法,是以二十四節氣中的四立作為四季的始點,以二分和二至作為中點的。如春季立春為始點,太陽黃經為315°,春分為中點,立夏為終點,太陽黃經變為45°,太陽在黃道上運行了90°。這是壹種傳統的,常見的方法。
第二種
天文學分類法(即西方分類法)四季劃分更強調四季的氣候意義,是以二分二至日作為四季的起始點的,如春季以春分為起始點,以夏至為終止點。這種四季比我國傳統劃分的四季分別遲了壹個半月。
第三種
為了準確地反映各地的實際氣候情況,劃分四季常采用氣候上的方法既近代學者張寶坤分類法,采用候平均氣溫劃分四季。並且規定:候平均氣溫大於或等於22℃的時期為夏季,小於或等於10℃的時期為冬季,介於10℃~22℃之間的為春季或秋季。按此標準劃分四季,中緯地區季節與氣候相壹致,低緯地區和極地附近春、夏、秋、冬的溫度變化很不明顯。同時,在中緯地區,各季的長度也不壹樣。
第四種
氣候統計法,因為壹般以1月份為最冷月,因此,春季,為3,4,5月.夏季,為6,7,8月.秋季,為9,10,11月.冬季,為12,1,2月.這種四季分類法,比較適用四季分明的溫帶地區。
百度百科-四季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