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微鏡的原理為:目鏡和物鏡都是凸透鏡,焦距不同。物鏡的凸透鏡焦距小於目鏡的凸透鏡的焦距。物鏡相當於投影儀的鏡頭,物體通過物鏡成倒立、放大的實像。目鏡相當於普通的放大鏡,該實像又通過目鏡成正立、放大的虛像。
顯微鏡是由壹個透鏡或幾個透鏡的組合構成的壹種光學儀器,是人類進入原子時代的標誌。主要用於放大微小物體成為人的肉眼所能看到的儀器。
擴展資料:
顯微鏡的分類:
1、光學顯微鏡
通常皆由光學部分、照明部分和機械部分組成。無疑光學部分是最為關鍵的,它由目鏡和物鏡組成。早於1590年,荷蘭和意大利的眼鏡制造者已經造出類似顯微鏡的放大儀器。
2、電子顯微鏡
電子顯微鏡有與光學顯微鏡相似的基本結構特征,但它有著比光學顯微鏡高得多的對物體的放大及分辨本領,它將電子流作為壹種新的光源,使物體成像。自1938年Ruska發明第壹臺透射電子顯微鏡至今,除了透射電鏡本身的性能不斷的提高外,還發展了其他多種類型的電鏡。
3、數碼顯微鏡
數碼顯微鏡是將精銳的光學顯微鏡技術、先進的光電轉換技術、液晶屏幕技術完美地結合在壹起而開發研制成功的壹項高科技產品。從而,我們可以對微觀領域的研究從傳統的普通的雙眼觀察到通過顯示器上再現,從而提高了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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