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術是中華民族在長期的歷史演進過程中不斷創造、逐漸形成的壹個運動項目。
在原始社會,獸多人少,自然環境十分惡劣,在“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嚴酷鬥爭中,人們自然產生了拳打腳踢、指抓掌擊、跳躍翻滾壹類的初級攻防手段。後來又逐漸學會了制造和使用石制或木制的工具作為武器,並且產生了壹些徒手的和使用器械的搏鬥捕殺技能,這便是武術的萌芽。
從現有的考古發現中我們可以看到,在舊石器時代,已出現了尖狀石器、石球、石手斧、骨角加工的矛,而到了新石器時代末期,則出現了大量的石斧、石鏟、石刀和骨制的魚叉、箭鏃,甚至還有銅鉞、銅斧等。這些原始生產工具和武器,後來大部分成了武術器械的前身。
原始社會末期,部落戰爭的頻繁發生,進壹步促進了武術的發展。在部落戰爭中,遠則使用弓箭、投擲器,近則使用棍棒、刀斧、長矛,凡是能用於捕鬥搏擊的任何生產工具都成為戰鬥的武器。據史籍記載,大禹時期三苗部族多次反叛,征伐多次未能使之降服。後來,禹停止進攻,讓士兵持斧和盾進行操練,請三苗部族的人觀看這種“千戚舞”以顯示武力雄厚,三苗部族從此臣服。這是原始社會壹次盛大的武術自衛演練。古代的“武舞”為後來武術套路的形成奠定了基礎。
研究武術的基本依據。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不同的時期對武術概念的表達不盡相同,它的內涵和外延是隨著社會歷史的發展和武術本身的發展而發展、變化的。
從歷史上看,有不少歸屬武術類的名稱,春秋戰國時稱“技擊”兵技巧壹類);漢代出現了“武藝”壹詞,並延用至明末:清初又借用南朝《文選》中“偃閉武術”(當時泛指軍事)的“武術”壹詞;民國時稱“國術”:新中國成立後仍沿用“武術”壹詞。
隨著歷史的變遷,冷兵器的逐步消亡,專用武術器械的生產及拳械套路的大量出現,對抗性項目、武術竟賽規則的、制定,武術已演化成為體育運動項目之壹。武術的體育化使其內容、形式及訓練手段等都發生了很大變化,反映事物本質屬性的概念也在不斷變化。發展到今天,武林的基本定義可概括為:武術是以技擊為主要內容,以套路和捕鬥的運動形式註重內外兼修的中國傳統體育項目。
從這壹定義出發來認識武術。首先,武術屬於中國傳統的技擊術。它是以踢、打、摔、拿。擊、刺等技擊動作為主要內容,通過徒手或借助於器械的身體運動表現攻防格鬥的能力。無論是對抗性的捕鬥運動,還是勢勢相承的套路運動,都是以中國傳統的質擊方法國棋技術核心的。就人類的社會生活來說,技擊術不可能是中國獨有的。比較世界各地的技擊術,武術不僅在技擊方法上更為豐富(諸如快摔法、擒拿法等)。在運動形式上,既有套路的,也有散手的,既是結合的,又是分離的,這種發展模式,也迥然有別於世界上其他技擊術。在演練方法上註重內外兼修,演練風格上要求神形兼備,無不反映了中國傳統的技擊術的運動特點。
其次,武術是體育項目,它明顯區別於使人致傷致殘的實用技擊技術。套路運動中盡管包含豐富的技擊方法,但其宗旨是通過演練以提商人的身體素質和攻防能力,進行功力與技巧上的較量,在技術要求上與實用技術有壹定的區別,散手運動的技術固然更接近於實用技南,但由於受競賽規則的規定,亦將其限制在體育竟技運動之內。總之,歸結為壹點,武術具有明確的體育屬性,體育是當今武術的主要社會哲學、中醫學、倫理學、兵學、美學、氣功等多種傳統文化思想和文化觀念,註重內外兼修,諸如整體觀、陰陽變化觀、形神論、氣論、動靜說、剛柔說等等,逐步形成了獨具民族風貌的武術文化體系。它內涵豐富,寓意深,既具備了人類體育運動強身健體的***同特征,又具有東方文明所特有的哲理性、科學性和藝術性,較集中地體現了中國人民在體育領域中的智慧結晶。它從壹個側面反映了東方的民族文化光彩。因此,從廣義上認識,武術不僅是壹個運動項目,而且是壹項民族體育,是中國人民長期積累起來的壹宗寶貴文化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