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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的民俗習慣

據《松滋縣誌》記載,日常生活的民俗有這麽幾項:

1冕禮。“古三加禮久廢,男發可束則加帽,女鬢可合則加笈雲。”如今,冕禮的風俗不僅是在松滋消失,隨著時代的變遷,男女都不再規定留長發,漢民族的這壹習俗也退出了歷史舞臺。

2婚禮。 “初,以仿古納彩、問名禮,具幣請庚,然從簡略者恒多。親迎禮,亦不多見。婦車至門,設香案,壹人祝贊,謂之‘攔馬車’。婿先入,迎新婦至堂,行合巹禮,飲交杯酒。次日,拜祖先,即古廟見禮。次拜姑舅暨諸尊長,各賜新婦拜錢,三日入廚,執爨作羹於是始焉。”

可以看出在清代的時候,“仿古納彩、問名禮,具幣請庚”這些比較正式的禮儀就已經大半從簡了,而今更是不復存在。其余的禮俗如“行合巹禮,交杯酒,古廟見禮,拜見尊長”等都是古時比較普遍的,沒有特殊之處。

然而,今天我們在網上查到的壹些比較可靠的婚禮習俗之中,倒是有壹個很特別,即罵媒人。這是以往鄉下新娘子出嫁前的壹道儀式。迎親之日新娘子梳妝就緒,等隨迎親隊伍而來的媒人壹到,新娘就邊罵邊唱“罵媒歌”,而且言詞相當刻薄,比如“妳這媒人妖精婆,千刀萬剮砍腦殼。世人沒有妳人壞,頭上灌膿壞到腳。罵妳雙腳長又長,壹世做媒跑四方。跑爛幾多繡花鞋,踩爛襪子有幾籮;罵妳嘴巴大又闊,吃酒妳要動碗喝,雞鴨魚肉都要有,花言巧語幾大籮……”。這擱在平常壹個人遭如此辱罵,免不了要大打出手。但此時媒人只能洗耳恭聽,等新娘唱完了“罵媒歌”, 才由媒人挽著新娘走出閨房。當然新娘的罵,本不是真罵,因為她的情人早就是***同勞動中相戀的意中人,做媒只不過是授意而來的。此時的“罵”是女兒不想離開爹娘的壹種表白。此風俗清朝尚未有,而產生在近代 ,我覺得多少有民族融合的影響。因為松滋地區也居住有不少的土家族人,在土家族哭嫁風俗和漢民族地區講求孝道的形式影響下,新娘離家之前必定要表現出不舍的心情,罵媒人便是壹個很好的表達方式。

另壹個風俗是賀新婚,即送新婚賀禮。這與現在大部分的漢族地區風俗相似,或許是由過去的“尊長賜新婦拜錢”轉變來的吧。而近些年,由於經濟建設日臻欣榮,各類生活用品皆不稀奇,且花樣日新,於是人們送婚禮都趨於送錢,以便婚家自購滿意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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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禮。 “三日殯,禮也。拘忌失之緩,茍簡失之率。絞紟、衾冒,貧以布,富以帛,或更以綿周裹而密束之,加品服,庶人則幅巾深衣。三日成服,受吊焉。葬取藏深封固,銘誌惟貴者始用。俗好聽堪輿家言,停櫬僑厝,改兆易(),致體魂不安。多崇信二氏,鐘鼓鐃吹,建齋誦經,謂資冥福,竟視為壹定常經,幾於賢智不免。噫!是遵何道歟,誌之以俟復古者裁正焉。”

這裏講的是清朝時在松滋地區,人死之後並不急著埋葬,停放棺材,或淺埋,然後再次開館更換葬服,並請人在旁做法。

當時的記錄者就已經開始批評這種風俗會使故去者不安,也不符合儒家壹貫奉行的入土為安的原則。但是到了今天,這壹風俗非但沒有象作者希望的有復古者進行裁正,反而越演越烈,據當地老人介紹,在松滋,病人彌留之際,其親屬要請健壯男子手執刀劍,圍坐在病床前,還在床上罩上漁網,說這樣可以阻止“無常”接近病人。人壹旦撒手西去,家人卻刻在門外燒“落氣紙”,這是給陰差送的草鞋費,讓他在押送陰魂時不要太粗野;人們還要請僧道“開路”,燒紙轎、紙馬供死人代步用;“開咽喉”目的是讓死者在陰間也能進食。這些當代的風俗,顯然都是過去“鐘鼓鐃吹,建齋誦經”演化的結果。除此之外老人去世後,稱為“白喪”,親戚朋友皆喪吊念,除送紙香、蠟、鞭進行祭奠外,壹般是送錢,城鎮則送花圈表示悼念,也有送挽聯或挽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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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禮。 喪有成服祭,發引祭,牲用羊豕,佐以庶羞。平時,大夫士庶皆祭於寢,案置主,昭穆以序,列獻用熟。令節,雞、豚、鮮、薨(存疑)鹹具。士大夫朔望盛服,如吉祭;忌日,素服、素食。

祭禮這壹禮節在漢民族地區,因為歷史的原因已普遍消失了,也許在日後受到臺灣回大陸祭祖的風氣影響後,有望恢復這些先前的傳統。

松滋歲時民俗

以下全部引用自《松滋縣誌》:

正月 “元日”夙興,長幼以序拜祖先、上下神祇,子弟拜尊長,飲屠蘇酒,然後裏人更相造拜。市皆闔戶。是日不灑掃,取畜藏也。朔之三日,爇褚幣,送祖先,祭門神,士民各就本業。“立春”先壹日,邑令率僚屬迎於東郊,騶從鼓樂,士民連袂觀,以五谷擲土牛。越日,邑令祀太歲畢,持赭鞭擊土牛以送寒氣,是日,送小春牛,細民以其色占豐歉水旱。“元夕”,張燈度曲,步月踏歌。或拈詩藏謎,招人猜索,謂之“打燈謎”。是月,山農植松苗。

二月 長吏試耕於藉田,勸農。兒童放紙鳶。“社日”,祀社賽會,飲宴為樂。田家多以是日浸谷種。

三月 “清明”插柳,標掛紙錢於先墓,具酒果拜掃焉。前後各三日修墓,謂無禁忌,惟“清明日”忌掃墓,不解何義。

四月 農家始布谷。

五月 “端午”,簪艾,飲菖蒲酒,采藥草。屑雄黃和酒灑房室,點小兒額,謂辟疫;或以大黃刻小葫蘆及獼猴系小兒臂。啖角黍,更相饋遺。江濱競渡,歲以為常。

六月 六日,曝書及衣物,謂辟蟲蝕也。又相傳是日壓桑條,來春截而栽之則耐久不蛀。

七月 “七夕”,閨閣以瓜果祀牛女。“中元”,先期設香案祭祖先,封紙錢成帙,上書祖先親姻名號;夕至空地焚化,謂之“寄包袱”。新喪,則初十便祭。寺僧建“盂蘭會”,具酒食、褚幣饗冥漠無依者,如有司之祭厲壇也。

八月 二日祀社,如仲春。“中秋”,棗栗、菱芡皆登於市,合餅餌,設以慶月,兼贈姻黨。是夕,有“送瓜”、“摸秋”等俗。

九月 九日,士人登高,飲菊花酒,嘯詠為樂。

十月 是月樹麥已畢,農功寢息,始修築塘堰。

十壹月 “冬至日”,合祭祖先於祠堂,士大夫交相拜慶,庶民不與焉。

十二月 “臘八日”調粥,名“臘八粥”,以竹枝掃舍宇。二十三日,燔褚幣,具茗送竈神,銼草雜豆置諸地,謂“飼輿馬”,“除夕”接竈亦然,二十四日為“小年”。“除夕”,貼桃符,寫春聯。祀神及祖先畢,尊卑序飲,曰“團年酒”。是夜爆竹聲達旦,少長不寐以“守歲”。分給子女錢,謂“壓歲錢”。

現在這些歲時風俗大多都已經消失,比如正月裏拜神、擲鞭土牛、占豐歉水旱,二月的藉田、勸農、“社日”,六月曬書物、壓桑條,七月七夕祭拜牛女,“中元”設香案祭祖,八月的“祀社”、送瓜、摸秋,冬至祭祖等。其中有壹些是因為時代的變遷,象那些略帶迷信色彩的風俗活動,象祝禱、占蔔來年風調雨順,乞巧祭祖這些,都被直接拋棄或簡化了。這也是受建國後唯物主義思潮的確立的影響。

另外有部分比如八月“送瓜”、“摸秋”等風俗,從建國後的壹些文藝作品中我們還能依稀發現它們的影子,但是隨著男女社交的開放和發展,這些風俗也順利地完成了它們的歷史任務而退出了舞臺。

保留得最為完整的應該屬十二月時節的各項習俗,和正月十五的元宵,現存民俗和過去基本無二,甚至略有發展,更加熱鬧完善。列舉如下:

春節俗稱過年,自農歷臘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元宵節,歷時二十三天,活動繁多,熱鬧非凡。

(1)送竈神:臘月二十三,相傳為司命菩薩(竈神)上天向玉皇大帝匯報壹家善惡之日,各家各戶點鍋燈,焚香拜,祈求竈神奏善事、驅火災,同時送平時家中奉祀諸神。送神之後,諸神不在家,百無禁忌,開始忙年。但家中如有喪事,當年不送神。

(2)過小年,臘月二十四,合家小宴,祭奠祖先,谷稱過小年。民間各種遊樂活動多從此日開始,俗曰“鬧春”。相傳此日高客子(老鼠)過年(亦有說過喜會),不宜吵鬧,應早睡,保持安靜。否則,“妳吵它壹天,它吵妳壹年。”

(3)忙年:臘月三十前,“家家戶戶過年忙”,熬糖、打豆腐、打粑粑、打年貨、貼春聯、貼門神、貼年畫、打掃衛生。打掃衛生壹般在臘月二十八,俗語曰:“二十八,洗邋遢。”

(4)團年:臘月三十為大年,在外行人皆趕回家中團年,俗稱“鴉鵲老鴉都有個三十初壹”。團年多在上午,亦有天亮前或晚上團年的。團年前,先用豬頭、豬尾、大蒜敬菩薩,燒香鳴炮,然後閉門敬祀祖先,再合家入席團年。席上唯團年魚不能食用,留至來年吃,表示“年年有余”。吃團年飯的時間較平時吃飯的時間長,即使先吃完,也不能隨便下席。吃完團年飯後,開門納財,俗稱“開財門”。傍晚時分,上祖墳送燈亮。

(5)守歲:相傳除夕夜晚,各路神仙下界巡視,清點人丁。為讓神仙知道人丁興旺,各家各戶用在樹蔸生旺火,合家通宵敘談,即使小孩要睡,也要睡在渣窩(竈前放柴草的地方裏,竈神會奉告各路神仙,此家人不缺人頭)裏。俗語曰:“三十的火,十五的燈”,“妳守菩薩爹爹壹夜,菩薩爹爹守妳壹年。”

(6)出行:正月初壹拂曉,合家穿上新衣,洗凈手臉,然後大開正門,選準方位祭拜天地,用柴蔸燃放鞭炮。出行畢,帶柴(財)蔸進屋,緊閉大門,俗稱“緊財門”。進屋後,媳婦給公婆篩糖茶或蛋茶,長輩接受晚輩禮拜,亦給年幼兒孫“壓歲錢”。80的代,城鎮多零點出行,中央電視臺午夜鐘聲響後,鞭炮煙花齊放,壹片歡騰。

(7)拜年:初壹不出門,在家拜父母,但若有親友先年仙逝,初壹要前往拜祭,俗稱“拜新年”。初二拜丈人。初三以後親友鄰裏互拜,直到正月十五,俗稱曰:“有心拜年,十五不遲。”此間,獅子、龍燈、三棒鼓、道情、說鼓、地花鼓、竹馬等沿門鬧春。

(8)送年:正月十五,過年結束,城鄉皆舞龍玩獅慶賀,家家戶戶吃元宵、點夜燈,又稱元宵節或燈節。解放後,農村僅點夜燈,顯得較平淡。城鎮較為熱鬧,煙花鞭炮,舞龍玩獅,張燈結彩,盛於解放前。

在用松滋現在的風俗和清朝年間編訂的《松滋縣誌》中的記載進行對比後,我再談兩點過去曾經在松滋地區出現過,但書中沒有記載的當地的獨特風俗。

1、松滋說鼓子。民間曲藝,又名說鼓。清同治年間開始在荊州松滋西齋、街河市、楊林市壹帶流行。說鼓藝人沿門說唱謀生。最初,只壹人打鼓說書,既無唱腔,又無伴奏;後逐步發展為兩人演唱,壹人打鼓說書,壹人吹嗩吶伴奏,並與說書人插白答問。嗩吶曲牌有"水波浪"、"六字調"、"慈相憐"等。音樂分兩大類,即吹奏牌子曲和唱腔曲牌。1949年後,對松滋說鼓進行了搜集整理。1973年又進行了改革,韻白采用松滋縣南部方言,說唱並重,音樂吸收松滋民歌部分曲譜,除嗩吶伴奏外,還增加了管弦樂器,深受群眾歡迎。由說鼓藝人沈興亞改編並演唱的說鼓《老姨媽》,被湖北省電臺錄音播放;《“苕”老表》參加湖北省百花書會演出,獲創作表演壹等獎。?

這在壹個松滋人的筆下也有記載:我成年前的所有記憶都留在了家鄉松滋,具有地方風味的鬧年風俗至今讓我記憶猶新。每年臘月三十吃完團年飯,壹發壹發老人和小夥便輪番上門來打“蓮花鬧”、拍“漁鼓筒”和跳獅子了。這種夾雜著鄉土文化,又具有娛樂性的鬧年方式頗受人歡喜。80年代,10多歲的我只要聽到外面傳來“漁鼓筒”和“蓮花鬧”的聲音,就會跟著他們唱了這戶唱那戶。接受了他們“拍打”的人家是要給錢的,2分錢5分不等,要是遇到哪家吃商品糧的,壹出手就是幾斤谷子或幾包煙。從大年三十到正月十五,“蓮花鬧”更是不得停歇。要是遇上哪家辦喜事的,準是唱了新郎唱新娘,唱了父母唱親戚。打完壹天,這些藝人尺把長的布袋子裏都裝得鼓鼓的。

然而這當年唱“說鼓子”或是打“蓮花鬧”、“滾燈舞”這些風俗今天都淘汰或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被保護起來了。原因很簡單,主要是這些行為的產生是由於人民的極端貧困,無錢生存而自發進行的壹種討錢方式。現在大家的生活水平都急劇提高,再也不需要用這樣的方法謀生存,這壹看起來司空見慣的民俗形式也就被老百姓自然遺忘了。

2、松滋歌謠。松滋歌謠,來自民間,既有章曲者歌,又有無章曲者謠,內容極其豐富,且形式多種多樣。現已發掘出來的主要樣式有:山歌,田歌,號子,小調,燈歌,風俗歌,時政歌,兒歌等。在音律特征上以五聲為最多。在曲調和句式結構上,有壹句式、上下句式、三句式、五句式,還有六、八句式等。詠唱時,常有擴充的襯句、趕句、穿句出現。

山歌主要流行在縣南山區與丘陵壹帶。種類繁多,按勞動工種分,主要有放牛歌,放羊歌,砍柴歌,栽秧歌,趕仗歌,馱運歌;按歌詞內容而定,可分為景物歌,幻想歌,抒情歌,愛情歌;按腔調又可分為高腔山歌,平腔山歌,低腔山歌。歌詞言簡意明,通俗易懂;曲調自由奔放,高亢悠揚,節奏舒緩,長於抒情。演唱時,或壹人獨唱,或兩人對唱;或壹人領唱,多人合唱。如:隔山隔嶺隔個巖/唱起山歌情滿懷/黃鶯攀的是杜鵑鳥/牛郎只為織女來/不是知音口莫開。

田歌是人們在田間邊勞動邊唱吟的壹種民歌。有30余種曲牌,分為高腔,平腔,低腔三大類。高腔有揚歌,趕歌,二接頭,三接頭;平腔有載秧歌,扯草歌;低腔有當當子歌、散句等。人們在田間勞動,人多時請來鑼鼓手在田邊敲擊鑼鼓,請歌師領唱,以歌聲鼓勁加油,聲勢激越。如《載秧鑼鼓》:鼓兒曬得焦/三十六道銷/拉到田中打/打得好熱鬧。秧兒載得嫩/上的豬欄糞/載的月半行/長得像芭芒。

號子形式多樣,有打夯號子,船工號子,放排號子,扛包號子,挑運號子,拉鋸號子,榨油號子,多達20余種曲牌。號子壹般無固定內容,大多根據勞動環境即興而作;曲調壹般固定,旋律優美;腔調具有地域特點。如:日落西山又轉東/老板東家早放工/我說妳呀是條牛/莫把月亮當日頭。

小調又稱小曲,是常見的壹種抒情短歌。有的是婦女紡紗織布,繡花做鞋時哼唱,也有的是中老年人在田頭、禾場小憩時輪唱、合唱。腔調柔和,旋律委婉,節奏感強。如《繡腰帶》:壹繡腰帶紅絲飄/腰帶繡起郎的腰/腰帶亂噠紅線在/現出奴家手投在。再繡腰帶兩面黃/腰帶上面繡天堂/天堂外面繡大姐/天堂裏面繡情郎。腰帶繡的五花角/繡上長江壹大河/長江上面繡大姐/長江下面姐妹多。

在松滋歌謠中,還有大量的風俗歌,兒歌,既反映了地域風情,又對兒童和青少年有重要的啟蒙教育作用。這些歌謠,世代相傳,承襲不絕,充分顯現出勞動人民的生產生活,家庭,社會,愛憎情感密不可分的特征,表現美,向往美。換句話說,人的壹生,從搖籃曲開始,到葬喪歌止,無處不有歌謠伴隨。

松滋歌謠如此豐富,卻為何不見史冊,我認為原因可能有三:第壹,歌謠風俗出現在1869年之後,所以書中不見記載,但這種可能性比較小,因為松滋歌謠據考證,皆有壹定歷史,不是新創造出來的;第二,過去這些內容在當時看來不屬於民俗的壹部分,總所周知,古時專門設有樂府壹類機構收集各地民謠,所以民俗書中不見記載;第三,民間歌謠在統治者的眼中是傷風敗俗,不上臺面的事情,《松滋縣誌》中也就不見記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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