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論在經濟學中的應用取得了相當大的成就。
1994 年至 2012年期間,諾貝爾經濟學獎曾六次眷顧博弈論,表明了博弈論在主流經濟學中的地位及其對現代經濟學的影響與貢獻。
美國著名經濟學家哈佛大學的經濟學教授格裏高利·曼昆(N.Gregory Mankiw)指出:“自 20 世紀 80 年代以來,博弈論幾乎應用於經濟學的所有領域—包括工業組織、國際貿易、勞動經濟以及宏觀經濟學。
在這些領域,博弈論都成功地更新了原有的研究方法。”進入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以來,博弈論已融入主流經濟學並對經濟學產生了革命性的影響。
博弈的分類根據不同的基準也有不同的分類。
壹般認為,博弈主要可以分為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的區別在於相互發生作用的當事人之間有沒有壹個具有約束力的協議,如果有,就是合作博弈,如果沒有,就是非合作博弈。
從行為的時間序列性,博弈論進壹步分為靜態博弈、動態博弈兩類:靜態博弈是指在博弈中,參與人同時選擇或雖非同時選擇但後行動者並不知道先行動者采取了什麽具體行動;動態博弈是指在博弈中,參與人的行動有先後順序,且後行動者能夠觀察到先行動者所選擇的行動。
通俗的理解:"囚徒困境"就是同時決策的,屬於靜態博弈;而棋牌類遊戲等決策或行動有先後次序的,屬於動態博弈。
按照參與人對其他參與人的了解程度分為完全信息博弈和不完全信息博弈。完全博弈是指在博弈過程中,每壹位參與人對其他參與人的特征、策略空間及收益函數有準確的信息。
不完全信息博弈是指如果參與人對其他參與人的特征、策略空間及收益函數信息了解的不夠準確、或者不是對所有參與人的特征、策略空間及收益函數都有準確的信息,在這種情況下進行的博弈就是不完全信息博弈。
經濟學家們所談的博弈論壹般是指非合作博弈,由於合作博弈論比非合作博弈論復雜,在理論上的成熟度遠遠不如非合作博弈論。非合作博弈又分為:完全信息靜態博弈,完全信息動態博弈,不完全信息靜態博弈,不完全信息動態博弈。
與上述四種博弈相對應的均衡概念為:納什均衡(Nash equilibrium),子博弈精煉納什均衡(subgame perfect Nash equilibrium),貝葉斯納什均衡(Bayesian Nash equilibrium),精煉貝葉斯均衡(perfect Bayesian equilibrium)。
博弈論還有很多分類,比如:以博弈進行的次數或者持續長短可以分為有限博弈和無限博弈;以表現形式也可以分為壹般型(戰略型)或者展開型;以博弈的邏輯基礎不同又可以分為傳統博弈和演化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