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臉夾克也叫北臉夾克。妳怎麽知道它是真的還是假的?主要是從吊牌、防偽標誌、做工等方面。
標簽:印刷比較工整。如果印刷不清晰,或者印刷斜,不言而喻,壹看就是假貨。另外,在標簽產品編號旁邊的左上角會有壹行小字,s09cvr或f09cvr。那個數字(09)代表2009年的產品,如果中間是08,就代表2008年的產品。
面料:北方的夾克很精細。尤其是衣服上的標誌,壹定要仔細看標誌是否制作整齊,不會有模糊的感覺。衣服,也就是標誌的精細度,是最難模仿的。
整體外觀鑒別:首先看整體顏色和風格。很多仿制品在設計上有壹些疏漏,比如拉鏈的方向,側兜的位置等。這種設計上的差異很容易識別。另外,因為很多工廠在模仿的時候經常會有色差,所以妳仔細看的話也是可以鑒別出來的。
擴展信息:
北方夾克裏的保暖防風面料加了防水層,是介於抓絨夾克和夾克之間的壹種服裝。防風效果好,透氣,保暖效果好,防濺效果好。
北方夾克的面料都是功能性面料,往往是復合或者粘合。壹般有兩層粘合和三層粘合。
參考資料:
百度-棉襖
廣告聲稱“夾克”標記藏宣基“北邊”的標簽涉嫌虛假宣傳,拒不認錯。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針對市場上部分品牌服裝在吊牌上標註“夾克”、“棉襖”等產品名稱,但宣傳用語為“夾克”的問題,京津冀消協多次發聲,認為這種做法涉嫌虛假宣傳。但“THENORTHFACE”品牌生產商付偉(服裝)中國有限公司近日致函天津市消費者協會,稱“北方不存在產品虛假宣傳”,並要求天津市消費者協會解釋“如何界定和區分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的法律地位和適用範圍”等問題。相關法律專家指出,廠家不在服裝吊牌上直接標註“夾克”,涉嫌逃避執法監管;服裝吊牌已經明確將服裝定義為“夾克”,但宣傳卻變成了夾克,涉嫌誤導消費者;如果服裝本身沒有功能性,卻聲稱有功能性,就構成欺詐。
三迪消協多次勸“虛假宣傳”
2020年11月8日,京津冀消費者協會聯合公布了功能性服裝(夾克)比較試驗結果。結果顯示,多個樣品的產品名稱和執行標準與其宣傳不符,存在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的嫌疑(詳見《哥倫比亞、北方等17個樣品。被曝光》,2020年11月16日《中國消費者報》第2版)。消協就比較試驗結果向相關企業和電商平臺發函,要求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檢測結果發布20天後,天津市消費者協會委托國家針織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對市場上涉及的品牌進行了跟蹤調查,發現仍有部分品牌的服裝產品,產品名稱標註為“夾克”等執行的服裝產品標準,卻以“夾克”進行促銷。
2020年12月14日,天津市消協代表京津冀消協對11家品牌夾克企業進行公開勸誡,要求其立即停止虛假宣傳(詳見2020年12月16日《中國消費者報》對“迪卡儂”、“狼爪”等涉嫌虛假宣傳的產品予以更正)。此後,部分企業反應迅速,積極整改,但部分品牌企業無視消協的社會監督,繼續壹意孤行。
今年2月底,天津市消協再次委托國家針織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對市場上銷售的夾克進行跟蹤調查,發現部分品牌產品仍存在相關問題。
3月15日,京津冀消協組織對6家生產夾克的企業進行公開約談。約談後,5家企業回復稱接受消協批評,並立即整改。但“北方”品牌生產商付偉(服裝)中國有限公司給天津市消費者協會回信,稱“我公司認為不存在關於北方產品的虛假宣傳”。
宣傳不壹致,涉嫌逃避監管
“在多次調查中發現,很多‘北方’的服裝產品都使用‘夾克’字樣進行宣傳。隨後,我們購買了幾件‘夾克’樣品,發現吊牌標稱產品名稱為‘夾克’,標稱執行標準為Q/320583PYVF002-2018,實際為時尚男女單衣,沒有防水透氣等功能性考核。”國家針織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總工程師山表示,吊牌上明確標註的產品標準是企業對消費者的承諾。企業要宣傳某種產品的功能性,應該有相應的檢測和指標考核,產品標準要在吊牌上寫明。
記者了解到,國家標準GB/T32614《護套》已於2016年開始實施。本標準為國家推薦性標準,非強制性。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自定企業標準應“制定得比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更嚴格”。“‘北方’宣稱的產品不合適,是因為他們執行的標準沒有防水、透氣等功能評估。在‘夾克’國家標準中有規定。”雷珊說。
雷珊表示,監管機構對產品宣傳名稱和標稱產品名稱之間的差異感到擔憂。如果產品按照“夾克”做廣告銷售,但吊牌上明確標明“時尚男女單衣”的標準,那麽市場監管部門就會對其進行抽查,只能按照吊牌上標明的標準進行檢測。但該標準中沒有防潮、透濕、靜水壓力等功能性項目,市場監管部門無法判斷其功能性。企業涉嫌逃避市場監管。同時,如果涉及消費者對質量的投訴,相關部門只能依據時尚男女單衣的標準來判斷其是否合格,無法判斷其功能性,因此無法有效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天津市消費者協會法律專家張芳也認為,用“夾克”作為宣傳用語,比用“夾克”做宣傳效果更好。但是,如果服裝不是按照夾克的標準生產,其功能可能會大不相同。廠家不直接給衣服貼上“夾克”的標簽,背後可能有壹些考慮,比如逃避執法部門的監管,對產品質量不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