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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與德治的區別

以德治國”,是以江澤民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第三代領導集體在我國社會經濟步入新的發展時期提出的重要治國方略,是在深刻總結國內外治國經驗的基礎上作出的科學論斷.認真領會這壹治國方略的深刻內涵,對於我們更加自覺地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特別是社會主義道德體系,提高全民族的道德素質,完善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治國體系,維護國家的長治久安,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過程中,我們不僅需要法治,而且也需要德治,使法治與德治相輔相成,相互促進.忽視其中的任何壹個方面,都不可能達到使我們的國家長治久安的目的.但是,壹個時期以來,我們對法治的重要性看得比較清楚,而對德治的重要性卻認識得不夠,甚至忽視了德治的作用,結果法治也沒能收到預期的效果.鑒於此,江澤民同誌在今年初召開的全國宣傳部長會議上明確指出:“我們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要堅持不懈地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依法治國,同時也要堅持不懈地加強社會主義道德建設,以德治國.對壹個國家的治理來說,法治與德治,從來都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二者缺壹不可,也不可偏廢.法治屬於政治建設、屬於政治文明,德治屬於思想建設、屬於精神文明.二者範疇不同,但其地位和功能都是非常重要的.我們應始終註意把法制建設與道德建設緊密結合起來,把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緊密結合起來.”江澤民同誌的這壹重要論述,為我們正確處理法治與德治的關系提供了根本指針.

法律和道德的作用不同

法律和道德都是社會上層建築的重要組成部分,都是規範人們行為的重要手段,但二者又有各自不同的特點和作用.

法律體現著統治階級的意誌,體現著國家對其成員在政治、經濟、社會等各個領域的行為的要求,體現著維護社會穩定、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障國家安全的要求.國家靠法院、警察機關等帶有強制性的國家機器來保證法律的實施.強調用法律制度來治理國家,用強制的手段來約束人們的行為,是“法治”的主要內涵.從維護社會的秩序、保障社會的穩定來說,法律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特別是在社會大變動的時期,舊有的各種制度已不能適應社會發展的要求,建立新的法律法規和各種規章制度有著更為迫切的意義.改革開放以來,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我們十分重視運用法律的手段來規範人們的行為,並把依法治國確立為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因為,沒有完備的法律體系,就不可能保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順利發展.

盡管道德也是上層建築的壹個重要組成部分,但它和法律不同,道德的實施不是依靠強制性手段,而是通過道德教育的手段,以其說服力和勸導力來影響和提高社會成員的道德覺悟,使人們自覺地遵守這些行為規範.道德訴諸人們的“良心”,訴諸人們內心的“道德信念”.所謂“說服力”,主要是指通過啟迪人們的道德覺悟、激勵人們的道德情感、強化人們的道德意誌、增強人們的榮辱觀念,培養和形成古人所說的“羞恥之心”,從而使人們在內心深處形成道德行為的內在動因,培養和形成人的道德行為的最重要的基礎和前提.所謂“勸導力”,就是指通過形成廣泛的道德輿論,培育良好的道德環境,增強人們的道德責任感,使人們認識到,如果壹個人不能履行自己應盡的道德義務或者違反了社會的道德要求,就必定要受到輿論的譴責和公眾的批評,甚至招致事業的挫折和失敗.社會輿論的力量是無形的,卻是不可忽視的.強大的社會輿論,能夠對社會的壹些重大問題發生重要影響.它能夠在潛移默化中,改變人的性情和氣質,改變社會的風氣,形成某種道德的氛圍.這種社會輿論,壹旦同內心信念相結合,就能發揮更大的作用.

總之,從維護和保障社會的穩定來說,法律和道德有著同樣重要的作用.它們相互聯系、相互補充.道德規範和法律規範應該相互結合,***同發揮作用.有了良好的道德素質,人們就能自覺地扶正祛邪,揚善懲惡,有利於形成追求高尚、激勵先進的良好的社會風氣,從而保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促進整個民族素質的提高.

正確對待中國古代的“德治”思想

在中國歷史上,法治和德治,壹直是治理國家的兩種根本手段,如同車之兩輪、鳥之雙翼,對調整社會關系、維護社會秩序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德治”思想,是中國古代儒家政治思想和倫理思想的壹項重要內容.生活在兩千多年前的孔子,就已經看到法律和刑罰並不能從根本上達到維護社會秩序的目的,已經看到人們的道德面貌、道德思想和道德素質在維護社會秩序中的重要作用.他認為,如果不重視道德教育,壹味地依靠刑罰的強制手段,靠強力來制服那些違反法律的人,人們就不可能產生“羞恥之心”,也不知道違反法律是“可恥的”.因此,他們就不可能在內心中形成壹道防禦犯罪的堤防,而只是力求逃避法律的懲罰,甚至想方設法去鉆法律的空子,壹犯再犯,從而陷入邪惡的深淵.從漢代開始,由於儒家思想在意識形態中占有“獨尊”的地位,因而“德治”思想在中國古代的治國理念中有著特別重要的意義.

中國古代儒家的“德治”思想,常常被人們認為是壹種“人治”思想,是同法治思想根本對立的.人們的這種認識,並不完全符合儒家“德治”思想的本來面目,因而是不正確的.但是,我們必須認識到,古代儒家的“德治”思想,是有其鮮明的階級性和歷史局限性的.它為維護封建地主階級的統治服務,過分誇大道德在社會中的作用,以至於在強調“德治”的過程中也確實形成了壹定程度上的“人治”.中國古代的法家就曾經有針對性地指出過這壹點.然而,法家又因此而走向了另壹種片面性,表現為不加分析地反對儒家的“德治”思想,否認道德教育和道德感化的重要作用.因此,我們必須正確對待古代儒家的“德治”思想,既汲取它的合理的、正確的方面,又拋棄其不適應現代社會要求的錯誤的內容.

在中國傳統的政治思想和倫理思想中,“德治”主要包含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第壹,要求國家的所有官吏及壹切行政人員,不論是通過何種方式遴選和任命的,都必須是壹個“有道德”的人.所謂“有道德”,就是註意“修身”,即隨時隨地加強自己的道德修養:在家庭中,要孝敬父母;在孝敬父母的同時,還要“推己及人”,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壹個“有道德”的人,不僅應當幫助他人和關心社會,最重要的是忠於國家及其根本利益.

第二,要求統治者對“道德”必須身體力行,即以自己的榜樣和模範行動,來影響廣大的老百姓.所謂“政者,正也,子率以正,孰敢不正?”“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以及“茍正其身,於從政乎何有?”就是這個意思.

第三,十分重視道德感、羞恥心在人的行為中的作用.正所謂“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認為人們只有有了“羞恥之心”,才能從內心中構築起抵禦壹切誘惑的堅固防線.

第四,強調在實際的政治生活中必須充分運用道德激勵的方法,通過道德教育,使道德在改善社會風氣、協調人際關系、維護社會秩序方面,發揮特別重要的作用.孔子說的“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就是強調道德在社會生活中的感化和激勵作用,強調道德教育、道德感化的重要意義.

確立新型的社會主義“德治”觀

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既“要堅持不懈地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依法治國,同時也要堅持不懈地加強社會主義道德建設,以德治國”.江澤民同誌強調的這兩個“堅持不懈地加強”,是我們確立治國方略的根本指導思想,是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壹個突出特點.

在我國的治國方略中,為了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為了正確處理和解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各種矛盾,強調“法治”是極其必要的.因為,沒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和嚴格的執法措施,我們就不能給那些違法犯罪分子以應有的懲罰,就不能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但是,我們決不能也不應當因此而忽視甚至否定“德治”的重要作用,而要確立新型的社會主義“德治”觀.

我們所說的新型的社會主義“德治”,是在繼承和弘揚中國古代“德治”思想的優良成分、拋棄其糟粕的基礎上,以為人民服務為核心、以集體主義為原則,重視道德教育和道德感化的作用,強調選拔幹

部必須德才兼備的重要性,以及領導幹部和公務員應當以身作則、註意發揮示範帶頭作用的“德治”.這裏的“德治”,是在肯定“法治”的重要意義基礎上的“德治”,是把“德治”和“法治”看作具有同等重要意義的“德治”.這也是新型的社會主義“德治”觀和中國古代儒家“德治”觀的重要區別之壹.更重要的是,新型的社會主義“德治”是以社會主義道德和***產主義道德為其基本內容的,是為維護社會主義社會的穩定和發展服務的,這就同中國古代儒家所謂的“德治”從根本上區別開來.

新型的社會主義“德治”觀強調“以德治國”,但決不是也決不能過分地誇大道德的社會作用,把道德說成是“萬能”的,而只是要給予道德在國家的社會生活和人民群眾的日常生活中以應有的地位,使它與“法治”並行不悖,並駕齊驅,***同維護和促進社會主義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

那麽,如何才能“把法制建設與道德建設緊密結合起來,把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緊密結合起來”呢?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應當註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第壹,全面、充分、深入地認識和領會江澤民同誌所提出的“法治”與“德治”相結合的思想,避免認識上的任何片面性.“法治”與“德治”、“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法制建設”與“道德建設”之間的緊密結合,應當成為我們治國的壹個基本方略.由於法律重在懲罰已經違法犯罪的人,而道德則是重在教育那些尚未違法犯罪的人,提高他們的道德素質,使他們不去犯罪,因此,從壹定意義上來說,刑罰是治標的,而道德建設才是治本的.也就是說,只有通過大力加強道德教育,提高人們的道德素質,才能使法制建設和法治得到有力的保證,才能從根本上維護社會的穩定.

第二,在法制建設和道德建設的實踐中,應當自覺地把“以德治國”和“依法治國”聯系起來.立法要註意法律的道義基礎,把壹些最重要、最基本的道德要求,直接納入法律的規範中;同時,道德建設特別是道德教育則要把遵紀守法作為社會主義國家公民的最基本的道德要求提出來,使法治和德治能夠相互滲透、相輔相成,更加緊密地結合在壹起.對那些在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出現的嚴重違反道德的行為和現象,比如“見死不救”、“虐待父母”、“破壞家庭”等,就可以在立法時予以適當註意.這對提高人們的道德素質,改善社會風氣,進壹步推動法制建設,都是非常有益的.

第三,在建立與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同時,還要努力建立與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社會主義道德體系.這已經成為現實生活向我們提出的壹個重要而緊迫的任務,是關系到我國能否保持社會的穩定、能否更好地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以至於能否更好地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壹個具有重大現實意義的問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給道德建設提出了壹系列新問題,特別是如何正確處理各種利益關系,怎樣對待公平和效率問題,等等.我們應當按照“社會主義道德建設要以為人民服務為核心,以集體主義為原則”的指導思想,動員各個方面的力量,為早日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道德體系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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