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傳統的清明節大約始於周代,已有二千五百多年的歷史。它在古代不如前壹日的寒食節重要,因為清明及寒食節的日期接近,民間漸漸將兩者的習俗融合,到了隋唐年間(581至907年),清明節和寒食節便漸漸融合為同壹個節日,成為掃墓祭祖的日子,即今天的清明節。因此,清明節而成為中華民族壹種固定的風俗。 寒食節----寒食即禁火,只能吃冷或預先煮好的食物。相傳這個習俗起源於春秋時代,當時晉國有人欲害死大公子重耳,忠臣介之推(又名介子推)便護送重耳逃亡,甚至在饑寒交迫之際,割下自己的肉給重耳吃,希望日後他安然回國,當上國君,並勤政愛民。 十多年後,重耳終於回國當上了國君,即春秋五霸之壹的晉文公,並逐壹犒賞流亡期間曾協助他的人,卻忘了介之推,他經旁人提醒,才趕忙差人請介之推前來領賞。可是,介之推和母親到綿山(今介休綿山)隱居。晉文公與臣子在山中遍尋不獲,有人提議放火燒山,介之推是孝子,壹定會救母親出來。可是,大火燒了三日三夜,仍不見介之推。火熄滅後,人們在壹棵柳樹下發現介之推背著母親的屍體。晉文公非常傷心和懊悔,將二人安葬在柳樹下。晉文公將放火燒山的壹天,定為寒食節,規定人民禁止用火,寒食壹天,以紀念介之推的忠誠。 第二年,晉文公與群臣素服登山祭奠介之推,他們發現安葬介之推的老柳樹死而復活,晉文公上前折了柳枝,圍成圈兒戴在頭上,並將楊柳掛在門外以示紀念,逐漸演變成今天的清明節習俗。 在春光明媚、桃紅柳綠的三四月間,中國傳統習俗中最重視的其壹節日就是清明節了。清明節就是現在的民族掃墓節。按主日說,約在四月五日前後,按農歷,則是在三月上半月。古人把壹年分為二十四節氣,以這種歲時歷法來播種、收成,清明便是二十四節氣之壹,時在春分後十五天,按“歲時百問”的說法:“萬物生長此時,皆清潔而明凈。故謂之清明。”所以,“清明”本為節氣名,後來加了寒食禁火及埽墓的習俗才形成清明節的。 本來,寒食節與清明節是兩個不同的節日,到了唐朝,將拜拜掃墓的日子定為寒食節。寒食節正確的日子是在冬至後壹百零五天,約在清明前後,因此便將清明與寒食合並為壹了! 在墓前祭祖掃墓,這個習俗在中國起源甚早。早在西周時對墓葬就十分重視。東周戰國時代《孟子·齊人篇》也曾提及壹個為人所恥笑的齊國人,常到東郭墳墓同乞食祭墓的祭品,可見戰國時代掃墓之風氣十分盛行。到了唐玄宗時,下詔定寒食掃墓為當時“五禮”之壹,因此每逢清明節來到,“田野道路,士女遍滿,皂隸傭丐,皆得父母丘墓。”(柳宗元《與許京兆書》)掃墓遂成為社會重要風俗。 而在仍有些寒冷的春天,又要禁火吃冷食,怕有些老弱婦孺耐不住寒冷,也為了防止寒食冷餐傷身,於是就定了踏青、郊遊、蕩秋千,踢足球、打馬球、插柳,拔河,鬥雞等戶外活動,讓大家出來曬曬太陽,活動活動筋骨,增加抵抗力。 因此,清明節除了祭祖掃墓之外,還有各項野外健身活動,使這個節日,除了有慎終追遠的感傷,還融合了歡樂賞春的氣氛;既有生離死別的悲酸淚,又到處是壹派清新明麗的生動景象。真是壹個極富特色,非常特別的節日。 清明祭掃墳塋是和喪葬禮俗有關的節俗。據載,古代“墓而不墳”,就是說只打墓坑,不築墳丘,所以祭掃就不見於載籍。後來墓而且墳,祭掃之俗便有了依托。秦漢時代,墓祭已成為不可或缺的禮俗活動。 《漢書.嚴延年傳》載,嚴氏即使離京千裏也要在清明“還歸東海掃墓地”。就中國人祖先崇拜和親族意識的發達、強固來看,嚴延年的舉動是合情合理的。因此後世把上古沒有納入規範的墓祭也歸入五禮之中:“士庶之家,宜許上墓,編入五禮,永為常式。”得到官方的肯定,墓祭之風必然大盛。 清明節是壹個紀念祖先的節日。主要的紀念儀式是掃墓,掃墓是慎終追遠、敦親睦族及行孝的具體表現,基於上述意義,清明節因此成為華人的重要節日。 清明節是在仲春與暮春之交,也就是冬至後的106天。掃墓活動通常是在清明節的前10天或後10天。有些籍貫人士的掃墓活動長達壹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