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皇帝的婚前禮,由傳統的“六禮”減為納采與大征(納征)兩種禮節。納采禮本為男家遣媒妁前往女家求婚,獲女家同意之後,再正式遣壹使者到女家致以薄禮,以為求婚之成。
歷代納采禮,男家向女家所致禮物,既有實用之物,又有象征之物。清代皇帝大婚的納采禮物為配有鞍轡的文馬四匹、甲胄十副、緞百匹、布二百匹,順治朝還包括金茶筒(喝奶茶用的茶壺,民間也稱為多穆壺)1個、銀盆2個。
納采禮之後舉行納采宴。清代皇帝大婚的納采宴的承辦,改變了主賓關系,並不是由皇後父母設宴款待皇帝派出的使者,而是皇帝要派大臣代表他,賜宴皇後父母。
婚成禮是皇帝大婚的高潮,只有經過這壹禮儀,雙方才可以確立夫婦之關系,其程序包括冊立奉迎禮、合巹禮,並且尚有坐帳禮、跨火盆與馬鞍的習俗。
清代皇帝大婚迎娶皇後所用鳳輿,並非是與百姓壹樣的紅色喜轎,而是帝王專用的明黃色轎,並且上面沒有“喜”字。皇後乘坐鳳輿入宮時,要提前在鳳輿內放置禦筆“龍”字。
皇後頭遮繡龍鳳同合紋的紅緞蓋頭,坐在鳳輿內向宮中行進時,壹手持金質雙喜“如意”,壹手持蘋果,以諧音平安如意。
到了乾清門,才算到了皇帝之“家”,於是皇後在乾清宮階下轎,交出手中的如意和蘋果,還要再懷抱壹個金寶瓶跨過火盆,才能進殿內,等到了洞房坤寧宮時,還要跨過馬鞍,才能行合巹禮。
婚禮諸禮中真正代表男女成為夫婦的是合巹禮。合巹禮為現代所說的喝交杯酒之源。
擴展資料:
清朝皇帝的大婚禮儀並不是壹開始就被確立下來的。清太祖娶葉赫氏時,僅僅率眾貝勒迎親,舉行大宴,而並沒有固定的儀註,清太宗時立後也僅行了冊立禮,皇帝大婚亦未成定則。順治八年,清世祖大婚,才開始確立了皇帝納後儀。
清代民間嫁娶要行六禮,所謂“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與民間嫁娶不同,皇帝大婚不需要問名、納吉和請期,皇帝也不可能親迎(壹般是譴使奉迎),所以皇帝大婚禮儀中最為重要的就是納采和納征(皇家稱大征)。
在大婚使前來冊封前,皇後的儀仗就要在宅邸內等待,大婚使到時,皇後的父親要率領親屬著朝服在門外迎接,皇後本人則在庭中迎接,皇後母親及家中女眷也都要在庭中著朝服跪迎,等待使臣入內冊封。之後鼓樂、儀仗導引在前,皇後鳳輦隨其後,有中門進入中宮,行至太和殿外臺階,皇後下輦入宮。
中國網-揭秘清代皇帝的大婚禮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