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結婚習俗是有壹定講究的,舊時較註重“明媒正聘”。 其禮俗雖各地繁簡有異,但較壹致的提法和儀禮是:提親、合婚、定親、行聘、請期、迎親,俗稱“六禮”。也有將其概括成“四禮”:文定、請期、送聘、迎娶。
提親,首先要男女雙方的父母給兩人分別買衣服,訂婚時就要穿它。衣服包括內外,包括襪子,腰帶等。還有就是要給改口的錢,男給女10001,女給男6000。
男方要給女方買訂婚戒指,有的要給買三金(項鏈、戒指、耳環)。還有就是買大的紅皮箱,男方要把給女方的襪子內衣(應買紅色),三金等放到裏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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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婚禮中的“虐郎”習俗
虐郎,民間又稱之為“難新郎官”,是女家眷屬對前來迎親的新郎進行戲弄、取笑的壹種習俗。
原本,男娶女嫁是天經地義的事,是人類繁衍後代的需要,女家理應對前來迎娶的新郎給予最高的禮遇和熱情的接待。但是新郎將姑娘娶走,也使女家面臨遭受喪失勞動力和親人離別之痛。所以自男娶女嫁婚俗興起的同時,新郎就成為女家打擊的對象,從而產生了戲弄和“虐待”新郎的習俗。?
按照本地的民間風俗,新郎對同寅姐妹的“虐待”行為雖然感到十分難堪,即使忍無可忍,也不能當場生氣,而是要和顏悅色,態度誠懇地奉陪到底。只有這樣,迎娶之事才能按時順利完成。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潮汕婚嫁習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