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靈性生命”?
——存在作為整體而存在,實為壹大生命,此即為“靈性生命”。
註意,對“靈性生命”之存在,人皆須予確認。因為,人若僅作為個體而存在,其存在還不完整。這即是說,人只有不僅作為個體、而且作為整體而存在,他方能認取其存在的完整生命。
那麽,對“靈性生命”確然存在這壹事實,人是否壹直以來都暗昧無知呢?不。在傳統文化——無論是西方傳統文化、還是中國傳統文化——人就有對“靈性生命”的深入認識。
下面,將具體討論“靈性生命”之在傳統,它究竟是怎樣的。
先來看西方傳統文化。
西方傳統文化即基督教文化是問題文化。問題文化,其對存在的認識是循外在的認識的路徑進行的,因此,“靈性生命”之在西方傳統文化,它必不可免地要以某種被扭曲的方式予以揭示。
如何被扭曲?請看下面所引耶酥的話:
“妳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妳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壹,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壹切道理的總綱。”(太,22·37?0)
“靈性生命”,其在基督教,是通過愛予以認知的。
試問,在生活中,“妳”為什麽要首先愛上帝而後才能愛人?因為“妳”是問題存在,而問題存在是極邪惡的——人作為問題存在本無愛的能力——那麽,“妳”為什麽終究能夠做到愛人?——因為作為問題存在的“妳”必須愛上帝並無條件地執行由他所頒布的律令。
上帝是問題存在的主宰。
人通過執行由上帝所頒布的“愛人如己”的律令,就可以從中認知何為“靈性生命”。
什麽是愛?
——愛就是對存在的肯定。
人為什麽要愛人如己?
——因為人同為問題存在,有***同的命運。
在問題文化,愛神與愛人是統壹的。人作為問題存在,皆以上帝為依歸——在基督教的世界,上帝處於存在的中心,由他所頒布的愛的律令,把每個人不分彼此地聯結在壹起。
——上帝只有壹個。
——人存在在上帝那裏歸於統壹。
關於愛,應當看到,如果撇除問題文化的問題因素,則為基督教所極力倡揚的“愛”是理應受到肯定的。
實際上,人生來就具有愛的能力。
為人所具有的愛的能力,它從何而來?——它從存在的力量對存在所實施的肯定而來。
在這個世界,存在的力量遍在於壹切存在物,它為壹切存在物所擁有。
“妳”——這壹個“妳”——存在的力量本在於“妳”:“妳”作為個體而存在,存在的力量對存在的個體所實施的肯定使“妳”堅執於肯定自己,而“妳”作為整體而存在,則存在的力量對存在的整體所實施的肯定必將敦促“妳”肯定他人。
註意,肯定他人——它源自存在的力量對存在所實施的整體肯定——正是這種肯定,它使“妳”務必愛人如己。
——愛,是人與人之間的彼此肯定。
——愛,它使“妳”與他人相互涉入為壹。
在這個世界,“靈性生命”只有壹個。此壹生命,其存在,可以通過“妳”與他人彼此相愛而予確認。
關於“靈性生命”,現在與愛聯系起來看,就可以從另壹個角度來理解了——所謂“靈性生命”,實際上,它也就是對存在實施肯定的力量。
存在的力量本在於“妳”。
“靈性生命”亦本在於“妳”。
註意,這裏所說的“靈性生命”於“妳”之本在性,其在問題文化是絕對不能接受的。為什麽?理由很簡單:在問題文化,唯向人頒布愛的律令者即上帝才是“靈性生命”之所在。
——“妳”作為問題存在的邪惡性已為“妳”關於存在的問題意識所認定,如此,“妳”怎麽可能以為“靈性生命”本在於己?
然而,按照存在之本然,“靈性生命”畢竟本在於人,它使人具有愛的能力。對此,即便是基督教也是難以否認的。那麽,對“靈性生命”於人之本在性,基督教依從問題文化的邏輯又當如何解釋呢?——“靈性生命”之在人,它是外來的東西,這就是基督教所能提供的唯壹解釋。
要理解基督教所認為的“靈性生命”於人之非本在性,首先得清楚:在問題文化,人作為問題存在是被毀掉了的存在,“靈性生命”已為人關於存在的問題意識所扼殺。
——“靈性生命”非本在於人。
——“靈性生命”,它須由上帝從外向內植入於人。
註意,以上所說的“植入”,其所指為:被毀掉了的為人所本具的東西,其在問題文化,最終還得“再進入”於人而為人所具有。
那麽,在基督教,“靈性生命”究竟是如何被植入於人的呢?——通過耶酥之死。
對耶酥之死的深層意蘊,保羅揭示如下: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舍己。”(加,2·20)
上帝藉耶酥的死向世人顯明他即是愛。
應當承認,“耶酥之死”具有強大的感召力,凡深入其中者必為之震憾。
耶酥是無辜的,他之赴死是為世人贖罪。
耶酥不是為“某個人”而死,他是為“人”而死,他的死堪稱博愛的典範。
耶酥的死何以震憾人心?因為他是無辜的?不!——耶酥為愛而死,這才是他的死之所以對人具有強大感召力的原因所在。
註意,對耶酥之死,尤須予以認清的是:耶酥是作為神為人而死的,它能夠喚起人對人類***同命運的強烈認知。
——人作為問題存在,皆本無愛的能力。
——藉著耶酥之死,上帝把愛的福音傳到人間。
為從問題文化的視角更深入地理解上面所引保羅的壹段話,還是先來聽聽索洛維約夫(他被譽為“俄國新宗教哲學之父”)的訓導吧:
“我們相信善,但我們知道,我們本身沒有善,所以,我們必須訴諸現存的善,必須把自己的意誌獻給它,給它以精神祭物——必須向它祈禱。誰不祈禱,即不把自己的意誌與最高意誌結合起來,那誰或者就是不相信這個最高意誌、不相信善,或者認為自己是善的全權占有者,認為自己的意誌是完美而萬能的意誌。不相信善,就是道德上的死亡,相信自己為善的根源,就是發瘋。相信善的根源並向它祈禱,把自己全部意誌獻給它,就是真正的智慧,就是道德完善的開端。”(引自《生活的精神基礎》第1編第1章)
索洛維約夫在上帝面前自感齷齪,跟保羅“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的感悟壹脈相承。
問題存在乃齷齪之物,問題存在的死是問題存在獲得新生(即“新的生命”)的開端。耶酥之死是上帝賦予人以“新的生命”的決定性時刻。作為神,耶酥之死與保羅的死當然不同。耶酥是無辜受死,而保羅的死卻絕非無辜,他是作為人而死,即問題存在之死。問題存在之邪惡,為問題文化所詛咒。保羅之死乃其作為問題存在之必然。問題存在不死,“新的生命”從何進入?
註意,以上所說的“新的生命”也就是愛,亦即“靈性生命”。
——問題存在必死。
——問題存在(即人)必須為非問題存在(即神)所取代。
保羅作為人“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是他對己作為問題存在的自審決。而他自稱“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則意味著:他已經把為愛而死的耶酥自置入於己之存在中。
——因耶酥之死,保羅獲得了新生。
——藉著耶酥之死,上帝把“靈性生命”重又植入人存在中。
在問題文化,人因同為問題存在而面臨同壹命運,那就是:人必須以上帝為依歸——在耶酥之死中,人聽憑上帝的引領,終於獲得了非為其存在所本具的愛的能力。
與索洛維約夫壹樣,保羅認為:愛(即索氏所說的“善”——若作寬泛理解,則善與愛同)的根源本不在人。
基督教視上帝為愛的根源。
——人作為問題存在是可詛咒的,人無法在自身存在之內找到愛的根源。
實際上,“靈性生命”為人所本具,愛的根源就在人存在中。
在問題文化,“靈性生命”須由外向內植入(即由上帝所賦予),是由外在的認識所決定的。
外在的認識使人產生關於存在的問題意識,此種意識對存在的侵害,使人(作為問題存在)從根本上遭到否決。
——在基督教,“靈性生命”從外向內植入是自本在於人的此壹生命被問題所扼殺開始的。
“靈性生命”本在於人,它無須從外植入。
基督教關於存在的問題意識對人存在的戧害,把人置於被拯救的地位。人作為被拯救者,自當聽憑上帝作愛的引領。
為問題所困,人自戧其存在。
——人本具愛的能力。
——在非問題文化,“靈性生命”就存在於本然性的存在之中。
在世界各傳統文化中,唯獨中國儒家文化是非問題文化。儒家沒有關於存在的問題意識。存在為本然性的存在,中國傳統的文化精神就根植於本然性的存在中。
天,是儒家關於存在的最高觀念。
何為天?在儒家,天之所指就是本然性的存在。進而言之,由於天為本然性的存在,故而也就可以把它理解為存在本身對存在的肯定。實際上,對儒家所說的天,還可把它作為某種力量來理解,即天之所指其實也就是肯定性的存在的力量,因為,在本然性的存在中,存在總是為存在的力量所肯定。
肯定性的存在的力量不外在於人。
人對肯定性的存在的力量的體認即為生。
《易經》被推為儒家群經之首,它以“易”釋生。
由於存在的力量總是處於對存在的不斷肯定中,故而“生生之謂易”(引自《系辭上傳》)
宇宙萬物生機不息,存在的力量對存在所實施的肯定無壹刻暫停:
“夫乾,其靜也專,其動也直,是以大生焉。夫坤,其靜也翕,其動也辟,是以廣生焉。”(引自《系辭上傳》)
“易”以乾坤、動靜闡明宇宙創生變化之理,其所欲究明者何?——為作為大生廣生之源的肯定性的存在的力量。
中國儒家文化的源頭為生而非死——生生不息,存在的力量對存在的肯定不可遏止。
生為存在之本然。
生,在儒家文化,它被視為“天地之大德”(見《系辭下傳》)。
盛贊天地之大德為生——以天為樂而悅生是儒家文化的精神特色。
儒家文化是非問題文化。
為非問題文化所洞識的“靈性生命”就在存在之內。
實際上,儒家所說的“生”,就是存在的力量對存在所實施的肯定。
肯定性的存在的力量即生的力量,它遍在於壹切存在物。人若意欲究明“靈性生命”為何,當然無須外求。
——生的力量就根植於人存在中。
對“靈性生命”,儒家文化的奠立者孔子在他關於“仁”的學說中予以闡發。
孔子認為:“仁者,人也……”(引自《中庸》)仁即人存在本身。故孔子又說:“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引自《論語·述而第七》)由於仁即人存在本身,故而人欲求仁當下即可獲致。
孔子談仁之處甚多,其中心內涵可見於如下兩則:
“樊遲問仁。子曰:‘愛人’。”(引自《論語·顏淵第十二》)
“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引自《論語·雍也第六》)
愛人即肯定他人。而肯定他人何異於肯定自己?——生的力量根植於每個人,為每個人所擁有的生的力量無任何差別,“我”與他人本為壹體。
由於人皆具有相同的生存欲望,故而己之所欲亦即他人之所欲。有識於此,則所謂“立人”與“達人”就可理解為:他人之所欲與己之所欲壹樣,亦應予肯定。
顯然,孔子所說的“仁”,其所指涉者,就是人與人之間的彼此肯定。
孔子視仁為做人的根本,他認為:只要人皆反求諸己而得仁並實行之,則人——每個人——必可藉之而歸於統壹。
孟子在中國儒家文化中的地位僅次於孔子。他之所以重要就在於:他把人對孔子首倡之仁的體認按照存在之本然引入人的內心。孟子曰:
“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所以謂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非所以內交於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譽於鄉黨朋友也,非惡其聲而然也。由是觀之,無惻隱之心,非人也……”(引自《孟子·公孫醜上》)
在孟子,所謂“惻隱之心”就是孔子所說之仁。
儒家文化對存在的認識為內在的認識。這,在上面所引孟子的壹段話中可以盡見。
為讓人識仁,孟子設壹實際的生活情境,使人的“惻隱之心”(即同情心)昭然萌發於剎那間。
“乍見孺子將入於井”,“人”當下即欲往救助,此何以故?——因為“人”在見到“孺子將入於井”的當下生發了“惻隱之心”。註意,此“惻隱之心”之萌動,純屬天然——“人”對“孺子”之生的肯定,是存在本身對存在的肯定——生的力量遍在於壹切存在物,為這種力量所推動,“人”肯定“孺子”之生實乃存在之本然。
孟子認為:“人”之“惻隱之心”的本然之動,是當下無我的,即他絕無“內交於孺子之父母”等等私己之意。這就是說,即便“人”最後付諸於行動去救助“孺子”摻雜了私己之意,這些“私己之意”也非當下之念。
註意,孟子否認在“乍見孺子將入於井”而“人”即生“惻隱之心”的當下之念中有私己之意,其意深遠,宜自置入他所設情境中用心體味。
——“人”何以在當下之念中無私己之意?因為“孺子”與“人”本為壹體。
實際上,“人”對“孺子”之生的肯定就是肯定自己。
“靈性生命”內在於壹切存在物。
在孟子所設情境中,人的“惻隱之心”昭然萌動於剎那間,即是此壹生命存在的明證。
註意,對人的“惻隱之心”於剎那間萌動之當下無我,這裏須以說明的是:所謂“無我”,只是無“私己”之我非無“存在本為壹體”之大我。
——在這個世界,由於人皆不僅作為個體、而且作為整體而存在,故所謂“無我”(整體)即“我”(個體)。
“靈性生命”非有異於己者。
“靈性生命”就是“我”。
從以上分析可知:為中國儒家文化通過內在的認識所確知的“靈性生命”就在人存在之中。
在儒家,由於“靈性生命”是在其處於本然性的狀態中為人所認知的,因此,它自無為人類認識所歪曲。
——“靈性生命”本在於人。
——“靈性生命”,它根本就無需如基督教壹般從外向內“植入”於人。
關於“靈性生命”之在傳統究竟是怎樣的,本節討論至此已極為清楚:壹者在西方傳統文化,它是以壹種被扭曲的方式予以揭示的;壹者在中國傳統文化,它是由人自置入於其存在的本然性狀態中予以認知的。
對“靈性生命”,雖然中西傳統文化各循不同的認識路徑予以認知而有互異之處,但必須看到:“靈性生命”既為兩者所洞識,則從根本上說並無任何差別。
在這個世界,“靈性生命”只有壹個。
在這個世界,人皆須體認“靈性生命”為己。
(本文為《相遇與自在——作為信仰的哲學》第三章第二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