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邀請者的姓名應寫全,不能用任何小名昵稱或姓名的縮寫。
2、家庭成員的順序要寫清。
3、在兩個姓名之間應該寫上“暨”或“和”,不要用頓號或逗號。
4、應寫明舉行婚禮的具體日期、星期和時間,年份可以不必出現。
5、寫明舉辦婚禮的新人名稱和婚宴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