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手之鳥”理論(bird-in-the-hand):流行最廣泛和最持久的股利理論,“在手之鳥”理論的核心是認為在投資者眼裏,股利收入要比由留存收益帶來的資本收益更為可靠,故需要公司定期向股東支付較高的股利。
“在手之鳥”理論源於諺語“雙鳥在林不如壹鳥在手”。該理論可以說是流行最廣泛和最持久的股利理論。其初期表現為股利重要論,後經威廉姆斯(Willianms,1938)、林特納(Lintner,1956)、華特(Walter,1956)和麥倫·戈登(Gordon,1959)等發展為“在手之鳥”理論。戈登是該理論的最主要的代表人物。
他關於股利政策方面的代表性著作包括1959年在《經濟與統計評論》上發表的《股利、盈利和股票價格》、1962年出版的《投資、融資和公司價值》以及1963年在《財務學刊》上發表的《最優投資和財務政策》等。
1959年,戈登就當時流行的盈利假說、股利假說和盈利與股利假說做了精辟的分析。當時人們通常認為購買股票是為了股票未來價格,但如果未來價格取決於預期的股利或盈利,則投資者購買股票無非是出於三個動機:壹是僅為了股利;壹是僅為了盈利;壹是同時為了股利和盈利。即上述股利假說、盈利假說和盈利與股利假說。
但戈登認為傳統方法缺少理論說明,他提出了壹種稱為“與股利和盈利相聯系的股票價格變動基本理論”。即經過分析,股利與盈利假說、盈利假說都不能成立。理論和實證分析分析均支持股利假說,即投資者購買股票是為了股利,公司盈利在股利和留存盈利之間的分配確實能影響股票價格。
"在手之鳥"理論認為,用留存收益再投資帶給投資者的收益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並且投資風險將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進壹步增大,因此,投資者更喜歡現金股利,而不大喜歡將利潤留給公司。公司分配的股利越多,公司的市場價值也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