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西族的婚姻習俗
納西族實行壹夫壹妻制,禁止與家人通婚。壹般男女都是二十歲左右結婚,早婚的很少。在舊社會,婚姻講究門當戶對,父母訂單和媒人字,而以叔嬸為主的婚姻習俗盛行。壹般結婚都要經過訂親、買酒、辦婚禮等程序。
以前納西族青年男女婚前有社交自由,談戀愛叫幸福生活。壹般來說,他們不會受到父母的幹涉。他們通過各種節日和婚喪嫁娶相識,定期在山野相約,唱歌彈琴,傾吐心聲,互贈禮物。
這種傳統的社會自由與受漢文化影響的封建包辦婚姻形成了尖銳的矛盾,再加上社會上的階級壓迫和剝削,以及農民日益加深的貧困,使得相愛的年輕人往往不能結婚。為了忠於純潔的愛情,他們相約在玉龍雪山附近的壹個風景優美的地方或壹個村莊自殺。
建國以來,由於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文化教育的逐步普及,新婚姻法的深入實施,戀愛自由和婚姻自主權得到了法律的有效保護,納西族殉情的習俗早已成為過去。
納西族青年男女戀愛自由,所以大部分婚前都有自己的戀人。但是按照傳統的婚姻,還得父母包辦,父母講究平等相待。所以,有情人不跟孩子商量就不準結婚的事情時有發生。
這種現象在建國前尤為突出中華人民***和國。因此,父母不和的戀人不同意結婚的人經常通過逃避婚姻和偏愛來表現他們的反抗。有的相遇,逃到偏僻的地方去隱姓埋名,定居下來,幾年後再回到原籍;有些人幹脆永遠住在外面,不不要回到他們原來的地方;有些反抗的方式更為慘烈,那就是殉情。
自殺的方式有跳水、滾下懸崖、自焚、上吊、服毒等。他們相信人可以世界上沒有結婚的人,只有死後留在玉龍第三國永遠。這種情況直到五六十年代還時有發生。隨著歷史和人的變遷的觀念,納西族青年男女的婚姻完全是父母包辦的,這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逃婚和殉情已經成為壹段令人痛惜的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