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動成本法與完全成本法的主要區別有三點:
1、產品成本內容構成的區別:變動成本法計算時只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變動制造費用;完全成本法計算時產品成本包括了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變動制造費用和固定制造費用。
2、“成產品”與“在產品”存貨估價的區別:采用變動成本法時,由於只將變動成本在已銷產品、庫存產成品和在產品之間進行分配,固定成本沒有結轉至下期,全額從當期銷售收入中扣減,所以期末產成品和在產品存貨並沒有負擔固定成本,其金額必然低於采用完全成本法時的估價。
3、盈虧計算方面的區別:本期產銷量平衡按完全成本法確定的凈收益=按變動成本法所確定的凈收益;本期生產量大於銷售量按完全成本法確定的凈收益>按變動成本法所確定的凈收益;本期生產量小於銷售量按完全成本法確定的凈收益<按變動成本法所確定的凈收益。
三、變動成本法與全部成本法的優缺點:
1、完全成本法的優缺點。
在現行會計行業中,完全成本法仍然在實際工作中在廣泛應用,因為變動成本和固定制造費用都是產品生產過程中必需要支付的費用,就必須將變動成本和固定成本計入到產品成本中,這樣在企業經營管理中采用完全成本法操作中,可以積極推動了企業發展生產。
采用這種方法時,產量越大,則單位固定制造費用就越低,相對單位產品成本就越低,從而相對利潤空間就上漲,由於這壹個原因,客觀上推動企業生產力發展。這種完全成本法是會計準則指定采用的成本計算方法,它是比較傳統的計算方法,並以此作用依據編制對外報送報表。
2、變動成本成本法的優缺點。
變動成本法是根據成本、產量、利潤之間的三者依存關系,找出生產、成本、銷售、利潤變動的內在有關規律,從而為管理層提供本量利分析和貢獻毛益分析,用於預測和決策。
它可以使管理當局引起對銷售重視,並且有效防止盲目生產,采用變動成本法,固定成本全額從當期銷售收入中扣除,庫存產品中只有變動成本計價,可以避免或減少庫存產品積壓對後期經營帶來的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