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新婚女子三日王傳說這是宋高宗立下的規矩。康王為紀念搭救過他的紅姑。下旨舟山女子出嫁,可戴鳳冠,披霞帖,鋪紅氈,坐花矯,舉大宮燈,揚布▲旗,吹吹打打喜慶三日。解放後,坐矯等習俗消失,但喜慶三日熱鬧壹番,壹直被島民所沿襲。
定親舊時定親皆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且講究門當戶對,故有“墻門對墻門(指大戶),籬笆對籬笆(指以籬笆充院門的貧苦戶)”之說。先由男方托媒傳話,請算命先生蔔吉,若“八字”相諧,則具果品遣媒人往請女方生辰,謂“請庚帖”,女方同意送“庚帖”給男方,謂“過帖”。男方把雙方生辰“八字”置於竈神龕,三日內蔔之不吉,便送還女方庚帖,蔔之吉,則婚事定。再請媒人持婚書及禮物送往女家,謂“納吉”,也叫“發送”。女方將預先為女婿及其父母等長輩準備好的鞋子、筆墨紙硯、繡袋等物放入男方禮擔中作回禮,叫“過書”。然後,男方將聘禮(錢幣)、樣紅(首飾,多為戒指、耳環和衣料)、酒餅(點心)送往女家,謂“下聘”或“下定”。解放後,提倡戀愛自由,不再有諸多繁文縟節,但少數人仍講究八字相諧和聘禮多少。
迎親由男方擇定吉日。婚期前日,男方要派人(壹般為父母雙全的男青年)去女方搬奩物,謂“搬嫁妝”。嫁妝多少不壹,多的十箱十櫃,最少也有夜桶(子孫桶)、火囪(取暖爐)、家工籃(盛放剪刀、尺、針線、零布等物的器皿)三件。男女雙方家中都要辦酒宴。女方辦“開面酒”,新娘要請墮民嫂絞面,謂“開面”,男方辦“豬肝花油蘿蔔羹”。入夜,由壹或三位爹娘雙全的未婚男青年與新郎(***二人或四人。以此湊成雙數)同宿新房。次日淩晨,男方具牲禮祀神,謂“享先”。
迎親時,以墮民為使者,備花轎、請樂隊至女家。女方攔轎阻止。使者“以錢饋門”得以入,謂“開門鈿”,或“開門紙包”。新娘上轎前,要吃“上轎飯”,第壹口吐回父母床頭,示意不忘養育之恩。新娘或由兄弟“抱上轎”,或由童女“領上轎”,上轎後,女方兄弟或母親持壹碗水潑於轎上或停轎處,意為“嫁出去的囝,潑出去的水”,不準回頭。中途,送娘要將轎內火囪灰倒掉壹些。轎至男方,由童女請出轎,新娘要先過馬鞍(木雕小鞍),謂“跨鞍入華堂”,再踩著麻袋至堂前,謂“傳袋(代)”。解放以後,潑水、童女領上轎、跨鞍等俗已廢。新娘步行或用自行車(80年代多用汽車)送至夫家,但享先等俗廢而復萌。
拜見鈿拜堂時,壹拜天地,二拜祖宗。三拜父母長輩。拜長輩時,新娘要致甜茶壹杯,並與新郎壹起跪拜。長輩都有包著錢幣的紅包相贈,謂“見面禮”,也叫“拜見鈿”。此俗在鄉村今仍盛行,但新郎新娘不再跪拜,改用鞠躬或合掌禮拜。
叩頭鈿新娘也要備壹些裝有少量錢幣的紅紙包,準備在接受夫家主要親屬的小孩叩見時分送,謂“叩頭鈿”。相傳,在使用金屬幣時,新瑯將銅幣用彩線紮好,系以纓墜,掛於前來叩頭的小孩胸前,故稱“新娘子銅鈿牌”。今此俗仍行,但小孩不再行叩頭禮,新娘只需把紅包交其婆婆分送即可。
討個“生”字拜堂後,新娘入洞房,由壹長者捧喜果盤至堂前,將盤中十多樣幹果拋向華堂,讓賀客小孩搶食。各果都有吉祥之意,棗子謂“早生貴子”,桂圓謂“蟾官折桂”。還故意摻進生的花生、瓜子、黃豆等,小孩食之,不約而同會喊“生的”、“生的”。新郎家圖的就是討個“生”字,意謂新娘不久就會生下貴子。
賀郎有兩重內容:壹、新郎的舅媽、姑媽等至親,在婚期臨近前要送老母雞、胖蹄等給新郎補養身體。二、喜日簇散後,主人於新房內設糖果、菜肴,邀親朋八人入房圍坐,互唱貿郎調,其余賓客站立四周,笑鬧相賀,這是舟山婚禮中的傳統習俗之壹。解放後,此俗仍存,但有變化,壹般為晚宴後由男女儐相若幹在華堂圍坐於“賀郎桌”(由三張八仙桌拼成)的兩邊,新郎新娘坐上位,二位郎頭儐(賀會的主持人)坐下位,賓客站立四周,以說唱嬉鬧相賀。男女儐相也可互賀以增加熱鬧氣氛。郎頭儐以唱貿郎調為主,“賀郎調”七字壹句,多系演唱人即興之作,多數為祝賀新人早得貴子、長大有出息等吉利詞,也有要新郎新娘表演節目的。80年代起,此俗漸衰,多以放電影、錄像代之,並以此饗謝賓客。城鎮青年則有以茶話會形式代之。
鬧新房新婚三日內晚上,親朋可潛入洞房取出物件,翌日向新郎新娘索取煙糖果錢,再將質物歸還,也叫吵房。吵房者不論長幼尊卑,謂“三日內嘸大小”。
安心婚後第三天,女方兄弟持新娘在家穿過的舊衣服與女紅工具及葷素菜看,看望新出嫁的姐(妹),要她從此安心於婆家。
回門新娘和新郎或在結婚當日午餐後,或第三天回娘家,謂“回門”。壹些海島因交通不便。有在壹月或壹年甚至數年後才回門的。結婚當日回門的,要當晚趕回,婚後第三天回門的,多在娘家宿上幾夜。
文明結婚民國時始流行。多以公***場所為結姻處,新郎新娘穿禮服立於下位,證婚人立於上位,介紹人(媒人)立於旁,賓客分坐左右。先由證婚人致賀詞後,雙方交換飾物並於婚書上蓋上章,再由主婚人、介紹人蓋章。新郎新娘互行相見禮,向來賓行禮作謝,時佐以樂歌。舉行文明結婚,見面鈿仍不可少。
此外,解放前盛行養童養媳、租妻、典妻、納妄、搶妻(將新娘。搶來成婚)、重男輕女等陋習,解放後皆嚴禁,但漁農村居民仍有重男輕女思想。
生育送催生衣女子懷孕臨產前,娘家要備嬰兒衣物繈褓,送往婿家。謂“送催生衣”。婆家接過催生衣時,即展開,意祈“生產順利”。
送生母羹女子在做產期,謂“生母”。娘家要送面條、紅糖、蛋、肉、魚、雞另物讓生母補身體。豐盈奶水,謂“送生母羹”,又稱“挈糖面”。除娘家外,姑媽、舅母罵近親也要送“生母羹”。近年,有以錢代之的。
吃開口奶嬰兒壹出世,需向別家正哺乳婦女討壹匙奶汁餵之。生男討女嬰之後的奶,生女反之。餵奶前,先餵壹口黃連湯,壹為解毒,二為討“先苦後甜”的吉利。解放後,壹些在醫院出生的嬰兒都不再吃“開口奶”。
辦滿月酒嬰兒滿月,要辦酒慶賀,尤重頭生兒或獨生子的滿月酒。舊時,重至輕女思想嚴重,生了男孩,除辦滿月酒外,還要辦“三朝”、“周歲”等酒簽慶賀,生了女兒則不慶賀或降低檔次。滿月日。,外婆家要送衣物、食品和彩線(“長壽線”)紮成的裝有錢幣的紅包,並掛紅包於嬰兒胸前,謂“銅鈿牌”。親戚朋友亦送錢幣誌賀。家內設祭享神祀祖,擺筵招待賓客。嬰兒要剃滿月頭,戴狗頭帽,穿壹口鐘、虎頭鞋,由長輩托著,撐著涼傘,串街走巷兜壹圈,鄰人互抱相看,戲稱兜圈的男孩“尋老婆”、女孩“尋老公”等等。是日,嬰兒多用公鵝頭冠瘤開葷,意謂兒童跌膠時會像鵝頭壹樣昂起,不傷頭面。
忌諱產婦稱紅人,月內不能串鄰走舍。產房稱紅房。非侍值人員不進房內,邊過紅房的人,壹月內不進寺廟禮拜。長輩壹般不入紅房,意謂嬰兒過早見到長輩會“折福減壽”。滿月後,嬰兒第壹次去外婆家,須在鼻尖上抹鑊煤“避邪”,俗謂“烏鼻頭管望外婆”。嬰兒走親眷,如回家時天色已暗,要讓嬰兒身上披壹方布▲,用別針或縫衣針別於衣帽上,以“避邪”。
夜啼嬰兒夜啼不安,吵鬧不休,家長多用紅紙寫上“天赤赤,地黃黃,小兒夜哭在娘房,過路君子讀壹遍,壹夜睡到大天亮”的讖語,趁無人看見時貼在路旁墻上,以為有人讀後嬰兒可安然入睡,不再夜啼。
壽誕做生即做壽。30歲為頭壽,俗稱“三十不做壽,四十不會富”。60歲為大壽,70歲、80歲尤甚。做壽排場大小視家境貧富而定,舊時,窮苦人家做生很簡單,有“窮好日(結婚)、富做生之說。做生有“四十不做生,做九不做十”的規矩,因“四”與“死”諧音。祝壽不在正十,60壽辰,在59歲時舉行。做生時,已出嫁的女兒要挑壽擔,其他親戚也要送壽禮祝賀。壽禮厚薄視家境好壞而別,有“四色”、“八色”等。四色合“高(糕點)、桃(壽桃饅頭)、祝(大紅壽燭)、壽(長壽面)”。八色另加“玉(豬肉)、堂(紅糖)、富(烤麩)、貴(桂圓荔枝)”。大戶人家還送壽聯、壽軸,普通人家送雞、肉、面、蛋,窮人家也少不了壽面、饅頭。做生時,先祭祖,再設筵酬賓客。解放後,此風壹度泯滅,近幾年又風行,且排場甚大,做大壽時,壽擔有花上上千元的,也有改用錢物代替壽擔的。
吃六十六塊肉父(母)到66歲時,女兒家需買肉切成66塊煮熟送給父(母)吃,以祝其健康長壽。古有“六十六,閻羅大王請吃肉”之說,以為父(母)已吃了女兒送的66塊肉,就不會受閻羅大王之邀了。
陰壽即為亡父母做生。儀式如生人做生,也分請帖,日其慶,具名“追請子”。應請者也送糕、桃、燭、面禮品。如在寺院做陰壽,還要拜懺,或壹、三、七日不等。壹般人家的陰壽則較簡單,壹桌羹飯而已。此俗現已不多。只是在亡父(母)生日做壹桌羹飯以示紀念。
探望病人有人生病,親戚朋友、鄰居多探望之。但若病人生命垂危,或病人是長期病躺在床上的成人,看望時,多擇上午或正午,而忌午後、黃昏,更忌晚上探望。以為上午、正午朝氣充足,可免病人的“祟邪引到自身上”。初次看望病人時,要帶水果、糕點等禮物,富裕者選送參茸補品。
喪葬送終病人垂危時,子女須站立其旁。當病人喉底濃痰淤塞(謂“海底痰”),知其將逝,親人須持壹碗薄粥餵其咽下,謂“吃依樣飯”。子女均以能趕上為長輩送終為幸。人亡後,要替其休浴、理發、更衣,移屍堂屋,陳菜飯祭奠,謂“移屍羹飯”。
腳後燈燒薦包移屍入堂屋後,在死者腳後點壹盞油燈,也叫長明燈,不能吹熄。並將死者睡過的席褥等物,按壹定方向焚燒於三岔路口,叫“燒薦包”。意為人去,鋪蓋相攜。
報訃音死者家屬要派人把死訊及殯期立即告知眾親戚,謂“報訃音”,報訃者倒掖雨傘,到了親戚家,雨傘仍倒放,報知後要喝壹杯茶,路遠者吃壹餐飯。親戚聞訊後,要以哭聲相報,如無人啼哭,即以砸瓦爿代之,並在報者走後,把他用過的杯、碗敲碎,筷子扔掉,再分別親疏,備大紅重被和香燭果品等祭物,前往吊唁。
守靈晚上,親人守於屍側,謂“守靈”,也叫“陪屍”。移屍入棺,叫“入木”或“落鹼”。落鹼時辰須請陰陽先生擇定,壹般選在漲潮時分,意為死者靈魂能按時乘船,可壹帆風順到達陰間。釘棺時,親人撫棺圍哭,壹人間“某病愈否”?壹人答以“好了”,直到問完死者生前的病痛為止。
戴孝死者家屬及親戚都要穿白戴麻。系細麻繩於手腕和頸項,腳穿白鞋(穿至“五七”),鞋後幫皆縫有二指寬的紅布。出殯日,全身著白,孝子穿“斬衰服”(麻制的喪服,下沿不縫邊),披麻飾(直經),戴白帽,上套三梁冠(用草繩制成),手握孝杖棒;同輩親人服“齊衰”(麻衣下沿縫邊),孫子戴白帽,上套二梁冠;女兒穿白衣,戴“孝鬥”;同族親人,穿戴白布衣冠,疏者僅戴白帽。解放後鄉村居民多沿襲之,城鎮居民多戴黑紗布代之。
醮杠出殯日,擡棺出中堂停放路邊,專有壹人邊往棺差上澆老酒邊念祝詞,謂之“醮杠”,時眾人哭聲皆停。杠詞內容有對死者的悼辭或贊辭,贊揚死者生前的為人,也有對死者兒孫的祝願辭等。此俗土葬者仍行。
做七從死者壽終日起,每七天設奠壹次,以“五七”最隆重,由已出嫁女兒主辦。是日,婿家要挑禮擔。備香燭、紙錠、葷素菜看等。至“七七”為止,謂“滿七”。
百日﹒周年死者死後壹百天,要做“百日”。壹年後,要做“周年”羹飯,且連做三年。百日、周年時,至親也要聚會悼念亡靈。以後每逢死者死期,皆做“忌日羹飯”。
六月十二夾壽材壹般盛行土葬的漁農村,夾(做)棺材皆選農歷六月十二日,傳說這天是彭祖誕辰日,可得長壽。生前做的棺材,稱壽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