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官僚制度指的是按照職能和職位分工、分層管理原則建立起來的行政權力體系。後來被人們理解為具有貶義的官僚組成的行政制度。
2、20世紀初德國社會學家M.韋伯把官僚制度作為“合理社會制度”的同義語。
官僚制是指所有大中型組織中由受過訓練的專職人員組成的行政管理機構。18世紀,當人們首次用“官僚”壹詞時,把它當成壹種新的政府形式,認為公益精神的維護得益於官僚和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