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實體是自因,它的本質包含存在。因為只能通過自身被認識的東西才是必然存在,如果它要通過某壹存在的東西而被認識,就不是必然存在了。第二,實體是無限的,因為它不受任何東西的限制。實體的概念不‘受另壹概念的限制,否則它就不是在自身內被認識的;實體的存在也不受另外的存在的限制,否則它就不是自因。第三,實體是惟壹的,因為它是無限的,包含著無限屬性和狀態;如果在它之外還有另壹實體的話,那麽,那個另外實體的性質或狀態必然包括在這個無限的實體之中,否則的話,我們將無法把兩者區別開來。再說,實體是自因,而自因的概念排斥了設立另壹實體的必要性。就是說,我們既不可能、也無必要設定和想象多個實體。第四,實體是壹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壹切存在和認識都包含在實體之中,但實體不是它所包含的存在和認識的總和,否則的話,它就要受到它的部分的限制,這與實體的無限性和惟壹性相矛盾。
按斯賓諾莎的術語,實體、神、自然是等同的、可以相互替換的概念。他把惟壹的、無限的實體等同於神,這符合猶太壹基督教的嚴格的壹神論傳統;他把實體等同於自然界整體,這又符合新興的自然科學關於自然的概念。但是,他的實體的觀念不是宗教與科學的概念的混合,實體的哲學的和科學的意義要大大超過宗教的意義。斯賓諾莎把實體稱作神,只是為了易於被人們接受。他明確地否認有超越世界的人格神,他在證明了“壹切存在的東西都在神之內”的定理之後,在附釋裏對神人同形同性的人格神的傳統宗教觀念進行了有力的批判。他說,形體、人的心靈和情欲都是有限的,用有限的性質來規定無限的實體是本末倒置的“妄自揣想”。在另壹個地方,他進壹步批判了認為神有意誌和目的的傳統宗教觀念,他說:“壹切目的因都不過是人心的虛構”,人們虛構這樣的觀念是為了“使神拿出整個自然界來滿足他的盲目欲望與無厭的貪心”。這是宗教迷信的根源。斯賓諾莎並不反對崇拜神,但他告誡人們,神並沒有人的情欲,不會因為人對他的崇敬而回報人;人們崇拜、熱愛神是對永恒真理的追求和熱愛,並不是為了獲得財產、榮譽和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