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禮記》壹再強調?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昏義》中?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幣,不交不親。?故男女無媒不交,無幣不相見,恐男女之無別也。?可見沒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在當時是不合禮、不合法的,是得不到家庭、家族及社會他人所認可的。在這種擇偶方式下,男女雙方本人幾乎沒有經過自由戀愛而 決定 婚姻幸福的權利。我們可以從《詩經?國風》婚戀詩篇章中體會當時人們對這壹婚俗的重視。首先看父母在婚姻中扮演的重要角色:?男不自專娶,女不自專嫁?。作為?上以事宗廟,下以繼後世?的婚姻大事,其締結當然要從家族利益出發,因此男女雙方在成婚以前必須經由父母同意、認可。如《齊風?南山》有?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說明父母之命的重要;《鄭風?將仲子》?豈取愛之,畏我父母。仲可懷也,父母之命,亦可畏也?,表現了對父母之命的遵從;《鄘風?柏舟》?母也不只,不諒人只?,詩中寫壹個女子愛上壹個青年,她的母親強迫她嫁給別人,她誓死不肯。可以看出在婚姻包辦制度下待嫁女處於被動地位,她們失去了自由選擇愛人的權利;還有《鄘風?蝃蝀》?女子有行,遠兄弟父母?乃如之人也,懷婚姻也,大無信也,不知命也?,這首詩是對大膽追求婚姻自由,破壞婚姻禮制的女子的強烈痛斥和指責。此外,媒人在成親過程中也有著重要作用,無論男子或女子需要結婚,都要通過媒人這壹關。如果沒有媒人的介紹,那麽男女成婚就失去了所依據的重要條件。周代婚俗中的?匪媒不得?就是最好的說明,如棄婦詩《衛風?氓》中?匪我愆期,子無良媒?,這句話揭示了女子婚姻失敗的根本原因在於?無良媒?,不具備成婚的所需條件;《齊風?南山》?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反復強調媒人在婚姻中的重要作用;還有《豳風?伐柯》?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娶妻必有媒。從上面列舉的《詩經》婚戀詩篇章中我們可以發現古代婚制制定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擇偶方式,如果缺少這壹成婚條件,就會受到譴責或釀成悲劇。
(二)上巳之戀
《詩經》產生的時代,由於周代社會畢竟去古未遠,新的婚姻觀念還未根深蒂固,上古婚姻遺風仍然頑固地存在著,男女在戀愛上仍是比較開放的。同時,由於上古時期人們的活動主要圍繞農業進行,?春耕、夏耘、秋獲、冬藏?是農業生產的規律。?農夫們的生活大致可以分為兩大季節:從舊歷二月起,他們到野外耕地,壹直到九月把莊稼收割了以後,才結束他們的野外生活。從十月起,到來年壹月底止,
主要在家中生活。?人們在自己家庭裏居住的時候,很少和外界接觸,因此,也減少了男女相見、相愛的機會。春天壹到,萬物萌動,人們開始到田野裏勞動,因此也就增加了男女碰面的機會,久而久之,便形成了許多固定的風俗 節日 。再加上古人很講究天人感應,以為三月三時陽氣勃發,陰陽和合,萬物繁育,人間於此時亦應順天應時而婚配嫁娶,生兒育女,從而使人類與 自然 界之間互相感發,兩相促進。於是許多習俗在舊歷二月或三月初舉行,上巳便是其中壹個重要吉日習俗。
上巳:原定為三月(仲春)上旬的壹個巳日(所以叫上巳),舊俗以此日臨水祓除不祥,又叫修禊,但曹魏之後,把節日固定為三月三日。據殘存《韓詩》:?鄭國之俗,三月上巳,於兩水(溱和洧)上招魂續魄,拂除不祥。每當春季上巳節,男女都要到水邊沐浴,以洗去不祥之氣。同時在這個時候男女交往非常開放和自由,使雙方沒有顧忌和禁忌,尤其對於女性來說,唱出的情歌熱情奔放,服從自己的意誌和情感,無拘無束,大膽潑辣,因此這也是男女定情的時間。如《鄭風?溱洧》:?溱與洧,方渙渙兮。士與女,方秉蘭兮。維士與女,伊其相謔,贈之以芍藥。?意思是:男女在溱洧河畔互表愛慕,贈之芍藥表示願與之結姻緣;《鄭風?蹇裳》?子惠思我,蹇裳涉溱。子不我思,豈無他人?同樣描寫的是溱水旁男女戀情的詩。
針對婚俗而言,周代社會是禮教初設而古風猶存的時代,婚俗的形成反映了當時的社會生活。《周禮?地官?媒氏》?掌萬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書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書之。中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著不禁。若無故而不用令者,罰之。?可見婚戀詩篇章中的地域性分野與詩篇內容差異存在著對應,在周朝政治中心區域出現有關對禮法表現和歌唱的婚戀生活詩篇是必然的,表現出壹種在周禮規約下的正統社會生活。但也存在著違背周禮的情愛及野性氣息的婚戀現象,多集中於鄭、衛、陳三地,其中以鄭地的情詩最為活潑生動,而鄭氏新遷於東方的國家,古老的風俗與新的人群相遇,自然會產生交融,變得更加有活力。?昏禮者,禮之本也。?夫婦之禮成,是其他社會關系得以穩定的關鍵。周王朝建立嚴謹的婚姻禮制目的在於規範原始婚姻的混亂,喚起羞恥之心,建立穩定的家庭關系,達到以禮治國之功效。在周王朝的大力推行下,婚禮倍受各諸侯國、各階層的重視。《詩經》婚戀詩中反映出各諸侯國對婚禮的理解與執行也表現出很高的壹致性,比較嚴格地執行正統的聘婚禮、媒妁制,極力維護婚禮的莊嚴與慎重;同時也真實地反映出禮制推廣的進程並不壹致,鄭、衛、陳等地受周朝 禮儀 教化影響較小,頑強地保留自己本地的風土人情習俗。由此可見,周朝的確存在著禮俗並行的現象。
《詩經》中的婚俗:對女子施教及重生育下的父權制社會
周朝進入了壹個母權占主導地位被父權統治的社會。婦女則進入世界 歷史 意義的悲劇階段,?婦女失去其原有的崇高地位,除了經濟大權操縱在男子手裏,主要由於周代宗法制形成的壹系列男尊女卑的禮制和觀念。?周朝為了鞏固奴隸制的統治秩序,利用以血緣為基礎的氏族組織演變而來的宗法關系,確立了壹套比商代更加系統的宗法制度。宗法制下的婚姻關系名義上氏壹夫壹妻制,實際上是多妻制。由於多妻而承認嫡妻的地位並確認嫡長子繼承權。在宗法制下,男權繼承制,首先是嫡長子得到重視,無論政權和家業都是父子相繼,男子不但是國家的統治者,也是家庭的操縱者,這樣勢必形成重男輕女,男尊女卑的思想,女孩壹生下來就遭到歧視。父權統治周朝實行的婚姻制度實際上更加苛刻地取消了女子婚姻的自決權。這樣壹來,婦女由母系時期的主導著地位下降到被支配地位,轉成了男子的附庸品,從而失去了擺渡自己人生和命運之船的把舵。通過《詩經?國風》婚戀詩中對女子施教和重生育的婚俗觀念可以有力地說明當時父權制社會下的女性處境和自身的社會地位。
(壹)對女子施教
《禮記?昏義第四十四》?是以古者婦人先嫁三月,祖廟未毀,教於公宮;祖廟既毀,教於宗室。教以婦德、婦言、婦容、婦功。教成之祭,牲用魚,芼之以蘋、藻,所以成婦順也。?由於當時原始農業和原始畜牧業的發展,既促進了當時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又由於生產方式的改變和女性自身的生理狀況造成了女性地位的下降,社會逐漸向著奴隸社會轉變。當時的婦女已經成為男權統治下的私有財產,已逐步失去自己的社會地位。可是有人會對此產生疑問:為什麽《詩經》中還有許多描寫和贊美女性的詩歌呢?實際上我們仔細體味後會發現:《詩經》中的女性美好形象是通過別人的眼光塑造出來的,對她們的贊頌已經不是對他們在歷史發展中所做的貢獻的歌頌,而是僅僅針對的是她們的美德,還有她們辛勤勞動的歌唱。如《邶風?燕燕》中的新娘是壹位外在美和內在美統壹的女子,?仲氏任只,其心塞淵。終溫且惠,淑慎其身。?詩中的新娘既符合古人對女子容貌的要求,又符合中國傳統社會兒媳的形象;還有《周南?桃夭》中?之子於歸,宜其室家?反復叮嚀出嫁的姑娘,期待女子到夫家後安分守己,用心操持家務,辛勤勞動,讓夫家人丁家業興旺。
(二)重生育
在地廣人稀、饑饉災疫流行,科學不發達的古代,繁衍人口,生兒育女成為戰勝自然、發展生產、維系生存、種族延續的必要條件和保障,子嗣繁盛、人丁興旺便成為先民們的壹種願望和追求,久而久之形成為固定的觀念、習尚。《禮記?昏義第四十四》?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故君子重之。?婚姻是事關敬祖、續嗣的大事,關系到家族的傳承與興旺。父權制下的周朝重視生育子嗣有自身的原因:壹方面是由於中國歷來就是以農為本的國家,而古代農業的發達全靠興旺的人丁尤其是男丁來維系;另壹方面是由於周代是以父權為中心的宗法制社會,因而生育延續宗族的男性繼承人十分重要。如《周南?芣苢》描寫了女性采集可用來治療不育癥的車前子的場景折射出她們對生育能力的重視。另外,由於周朝為適應生存和發展的需要,種的繁衍便處於壹個極其重要而神聖的地位,因此先民便產生了對生殖現象的竭盡崇拜。《詩經》中所述不少動 植物 就是生殖崇拜的象征物,如《周南?螽斯》?螽斯羽,詵詵兮!宜爾子孫,振振兮!?螽斯,壹種生殖力極強的蝗蟲,被上古先民推為生殖神。這首詩流行於周南,商周時,其地的塗山壹帶有騰煌氏,他們就以蝗為圖騰。此詩無疑就是他們祭祀螽斯所唱之歌,其主題完全是企求保護神來幫助他們繁育子孫。那為何植物可做生殖崇拜的象征物呢?據有人研究?從表象來看,花瓣、葉片可狀女陰之形;從內涵來說,植物壹年壹度開花結果,葉片無數,具有無限的繁殖能力。所以,遠古先民將花朵盛開、枝葉繁茂、果實豐盈的植物作為女陰的象征,實行崇拜,以祈求自身生殖繁盛、蕃衍不息。?如《周南?桃夭》暗示?宜其室家?的女性?桃之夭夭,灼灼其華?,如桃壹樣枝繁葉茂,果實累累;還有《唐風?椒聊》?椒聊之實,蕃衍盈升。彼其之子,碩大無朋?,用多子的椒聊比喻女子。自有婚姻以來,生育就是社會對這男女關系壹項重要的期待,而在周禮的時代,這期待就變得更加沈重。
周朝為了維護統治,成為政治制度上實行以嫡長子繼承制為核心的宗法制社會。男性成為社會的主宰,婚姻已演變成為壹種?壹夫壹妻制?,當然這是相對於沒有訂制時的雜婚而言之。簡言之,男的最少有壹個妻子,即?壹夫壹妻制從壹開始就具備了它特殊的性質,使它成為只是對婦女而不是對男子的壹夫壹妻制。?可見周朝實行的是名義上的壹夫壹妻制,而恩格斯也說?壹夫壹妻制家庭和對偶婚不同的地方,就在於婚姻關系要堅固得多,這種關系現在已經不能由雙方任意解除了。?[6]可是從《詩經》婚戀詩中《召南?行露》?誰謂雀無角,何以穿我屋?誰謂女無家?何以速我獄?對搶婚行為的控訴,?我們看壹夫壹妻制婚俗中,仍然夾雜著許多其他習俗。?但是對於西周時期,楊向奎先生說:?宗周初年由氏族社會過渡到階級社會不久,它保留有很多氏族社會的風俗習慣,在男女生活上,婚姻形態上更是自由活潑與放任,處在壹夫壹妻制的初期,對偶婚制的殘余仍然存在。?到了春秋時期,則如顧頡剛先生所說?只是為了諸侯的割據,各國的生產力和生產關系不都是壹樣的,所以各國間制度不同、風尚不同、思想不同?有的保留前壹社會遺存的多些,有的則 孕育 後壹社會的成分多些,即就婚姻制度而言,群婚、對偶婚、壹夫壹妻制諸種現象都有例可舉,但是它的主流總是向著嚴格的壹夫壹妻制過渡,則是壹件無疑的事實。?[9]周朝實行名義上的壹夫壹妻制而實際上的多妻制,如《禮記?昏義第四十四》?古者天子後立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壹禦妻,以聽 天下 之內治,以明章婦順,故天下內和而家理。?在這樣的制度下,《詩經》婚戀詩中有些篇章明顯地體現了宗法制下以父權為核心的周朝社會男尊女卑的不平等社會狀況。
綜上所述,通過《詩經?國風》婚戀詩中的若幹婚俗我們簡單探析了周朝當時的婚姻狀況及社會現實情形。壹方面在戀愛上,男女之間仍然保留部分自由選擇的權利;另壹方面社會卻又開始為男女之結合聘娶,以及婚姻生活設置下層層的禮法制度?擇偶方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固定了壹夫壹妻多媵、妾的婚姻模式,提高了男性的地位和權威束縛了女性尤其是其婚後的生活,使她們逐漸淪為男性之附庸與生育工具。雖然周朝處於過渡階段,但各項制度正逐步建立和完善、許多觀念也已漸漸形成,?實際上反映出男娶女嫁,婚後從夫居而建立新家庭的壹整套 社會 文化 規範?,也的確對後世產生了長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