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原屬北京方言,泛指壹些投機取巧,敲詐勒索的行為。例如故意和機動車輛相撞,騙取賠償。此外,“碰瓷”也是古玩業的壹句行話,意指個別不法之徒在攤位上擺賣古董時,常常別有用心地把易碎裂的瓷器往路中央擺放,專等路人不小心碰壞,他們便可以借機訛詐。所以每個人在遇見這種情況下,不要被碰瓷者的言語所迷惑,靜下心來報警,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碰瓷”現象伴隨著社會發展而不斷演化。尤其是進入到21世紀以
來,它的花樣不斷地翻新。壹般操此種手法的騙子,均具有吸引路人駐足、與陌生人攀談的本領。這種招術的表現手法有很多,其中使用得較多的應當算是“拾金平分”。
此外還有:妳軋我腳了、妳剮了我的車、妳把我撞倒了、妳碰掉了我的耳挖勺等等。現代的“碰瓷”已呈現團夥作案的趨勢,在壹些大城市的人,叫“職業碰瓷黨”。而作案工具已經發生了改變,由破瓷碗改成了平光眼鏡、假手表、破舊CD機、手機以及廢舊的手提電腦等物,而且性質更加惡劣,多為團夥作案,如敲詐不成,馬上會對事主進行毆打並轉化成搶劫、搶奪,嚴重地侵犯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