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戰爭的時候,他們喝士兵的血,吸士兵的骨髓,吃空餉。建小樓,娶三妻四妾,吃喝嫖賭盡興。什麽?原配來找妳?媽的,老子壹槍斃了這個* * *間諜!
抗戰時期,我躲在重慶大後方,在黑市上販賣美國人在駝峰航線上運來的珍貴藥品。畢竟前面緊不是讓我在後面吃的。防空洞有點暗,湊合著用吧,只要不妨礙我唱歌跳舞就行。
抗戰勝利後,可以憑借抗戰勝利,在上海、南京等地“搶”發大財,實現“五子入朝”、“三洋開泰”的人生夢想。什麽?人們叫我“狗去豬那”?說我比日本人還不如?妳們這些偽人民,竟敢被孤立地逮捕和審查。至於財產,全部作為敵方資產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