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羹堯結束陛見回任後,接到了雍正的諭旨,上面有壹段論述功臣保全名節的話:“凡人臣圖功易,成功難;成功易,守功難;守功易,終功難。……若倚功造過,必致反恩為仇,此從來人情常有者。”在這個朱諭中,雍正改變了過去嘉獎稱贊的語調,警告年要慎重自持,此後年羹堯的處境便急轉直下。
分析年羹堯失寵獲罪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幾點:
第壹,擅作威福。年羹堯自恃功高,驕橫跋扈之風日甚壹日。他在官場往來中趾高氣揚、氣勢淩人:贈送給屬下官員物件,“令北向叩頭謝恩”;發給總督、將軍的文書,本屬平行公文,卻擅稱“令諭”,把同官視為下屬;甚至蒙古紮薩克郡王額附阿寶見他,也要行跪拜禮。
對於朝廷派來的禦前侍衛,理應優待,但年把他們留在身邊當作“前後導引,執鞭墜鐙”的奴仆使用。按照清代的制度,凡上諭到達地方,地方大員必須迎詔,行三跪九叩大禮,跪請聖安,但雍正的恩詔兩次到西寧,年羹堯竟“不行宣讀曉諭”。
更有甚者,他曾向雍正進呈其出資刻印的《陸宣公奏議》,雍正打算親自撰寫序言,尚未寫出,年羹堯自己竟擬出壹篇,並要雍正帝認可。年羹堯在雍正面前也行止失儀,“禦前箕坐,無人臣禮”,雍正心中頗為不快。
第二,結黨營私。當時在文武官員的選任上,凡是年羹堯所保舉之人,吏、兵二部壹律優先錄用,號稱“年選”。他還排斥異己,任用私人,形成了壹個以他為首,以陜甘四川官員為骨幹,包括其他地區官員在內的小集團。小說《兒女英雄傳》所寫紀縣唐實指年羹堯,說他是經略七省的大將軍,“他那裏雄兵十萬,甲士千員,猛將如雲,謀臣似雨”。這些都是藝術上的誇張,與實際情形有很大的出入,但也說明年羹堯的勢力之大。
許多混跡官場的拍馬鉆營之輩眼見年羹堯勢頭正勁、權力日益膨脹,遂競相奔走其門。而年羹堯也是個註重培植私人勢力的人,每有肥缺美差必定安插其私人親信,“異己者屏斥,趨赴者薦拔”。比如他彈劾直隸巡撫趙之垣“庸劣紈絝”、“斷不可令為巡撫”,而舉薦其私人李維鈞。趙之垣因此而丟官,於是轉而投靠年羹堯門下,先後送給他價值達20萬兩之巨的珠寶。年羹堯就借雍正二年進京之機,特地將趙帶到北京,“再四懇求引見”,力保其人可用。遭年參劾降職的江蘇按察使葛繼孔也兩次送上各種珍貴古玩,年羹堯於是答應日後對他“留心照看”。此外,年羹堯還借用兵之機,虛冒軍功,使其未出籍的家奴桑成鼎、魏之耀分別當上了直隸道員和署理副將的官職。
第三,貪斂財富。年羹堯貪贓受賄、侵蝕錢糧,累計達數百萬兩之多。而在雍正朝初年,整頓吏治、懲治貪贓枉法是壹項重要改革措施。在這種節骨眼上,雍正是不會輕易放過的。
雍正對年羹堯的懲處是分步逐漸進行的。第壹步是在雍正二年十壹月年羹堯陛見離京前後,此時雍正已作出決定,要打擊年羹堯。年羹堯離京後接到的那份朱諭就是對他的暗示。
第二步是給有關官員打招呼。壹是雍正的親信,要求他們要與年羹堯劃清界限,揭發年的劣跡,以爭取保全自身;二是年羹堯不喜歡的人,使他們知道皇帝要整治年了,讓他們站穩立場;三是與年關系壹般的人,讓他們提高警惕,疏遠和擺脫年羹堯,不要站錯了隊。這就為公開處治年羹堯做好了準備。
第三步把矛頭直接指向年羹堯,將其調離西安老巢。
到了雍正三年(1725年)正月,雍正對年羹堯的不滿開始公開化。年指使陜西巡撫胡期恒參奏陜西驛道金南瑛壹事,雍正說這是年任用私人、亂結朋黨的做法,不予準奏。
年羹堯曾經參劾四川巡撫蔡珽威逼所屬知府蔣興仁致死,蔡珽因此被罷官,經審訊後定為斬監候;而年羹堯的私人王景灝得以出任四川巡撫。這時雍正已經暗下決心要打擊年羹堯,蔡珽被押到北京後,雍正不同意刑部把他監禁起來,反而特地召見他。蔡珽陳述了自己在任時因對抗年羹堯而遭誣陷的情況,又上奏了年羹堯“貪暴”的種種情形。雍正於是傳諭說:“蔡珽是年羹堯參奏的,若把他繩之以法,人們壹定會認為是朕聽了年羹堯的話才殺他的。這樣就讓年羹堯把持了朝廷威福之柄。”因此,雍正不僅沒有給蔡珽治罪,而且升任他作了左都禦史,成為對付年羹堯的得力工具。
雍正三年(1725年)三月,出現了“日月合璧,五星聯珠”的所謂“祥瑞”,群臣稱賀,年羹堯也上賀表稱頌雍正夙興夜寐,勵精圖治。但表中字跡潦草,又壹時疏忽把“朝乾夕惕”誤寫為“夕惕朝乾”。雍正抓住這個把柄借題發揮,說年羹堯本來不是壹個辦事粗心的人,這次是故意不把“朝乾夕惕”四個字“歸之於朕耳”。並認為這是他“自恃己功,顯露不敬之意”,所以對他在青海立的戰功,“亦在朕許與不許之間”。接著雍正更換了四川和陜西的官員,先將年羹堯的親信甘肅巡撫胡期恒革職,署理四川提督納泰調回京,使其不能在任所作亂。四月,解除年羹堯川陜總督職,命他交出撫遠大將軍印,調任杭州將軍。
最後壹步是勒令年羹堯自裁。年羹堯調職後,內外官員更加看清形勢,紛紛揭發其罪狀。雍正以俯從群臣所請為名,盡削年羹堯官職,並於當年九月下令捕拿年羹堯押送北京會審。十二月,朝廷議政大臣向雍正提交審判結果,給年羹堯開列92款大罪,請求立正典刑。其罪狀分別是:大逆罪5條,欺罔罪9條,僭越罪16條,狂悖罪13條,專擅罪6條,忌刻罪6條,殘忍罪4條,貪婪罪18條,侵蝕罪15條。
雍正說,這92款中應服極刑及立斬的就有30多條,但念及年羹堯功勛卓著、名噪壹時,“年大將軍”的威名舉國皆知,如果對其加以刑誅,恐怕天下人心不服,自己也難免要背上心狠手辣、殺戮功臣的惡名,於是表示開恩,賜其獄中自裁。年羹堯父兄族中任官者俱革職,嫡親子孫發遣邊地充軍,家產抄沒入官。叱咤壹時的年大將軍以身敗名裂、家破人亡告終。
凡看過電視連續劇《雍正王朝》的朋友,都壹定會對年羹堯留下深刻印象。這位顯赫壹時的年大將軍曾經屢立戰功、威鎮西陲,滿朝文武無不服其神勇,同時也得到雍正帝的特殊寵遇,可謂春風得意。但是不久,風雲驟變,彈劾奏章連篇累牘,各種打擊接踵而至,直至被雍正帝削官奪爵,列大罪92條,賜自盡。壹個曾經叱咤風雲的大將軍最終落此下場,實在令人扼腕嘆息。那麽,歷史上的年大將軍究竟是壹個什麽樣的人?又是什麽原因導致雍正要下決心除掉這個自己曾經倚為心腹的寵臣?
關於雍正為何殺年羹堯,史學界向來有爭論。有人說是因為年想造反,又有人說年羹堯當年參與了雍正與諸兄弟的皇位之爭,雍正這樣做是殺人滅口。我們不妨分析壹下這些說法:
壹種觀點認為年羹堯的死是因為他自立為皇帝。乾隆時學者蕭奭在《永憲錄》中提到:年羹堯與靜壹道人、占象人鄒魯都曾商談過圖謀不軌的事。有的學者也持此說,認為“羹堯妄想做皇帝,最難令人君忍受,所以難逃壹死”。而《清代軼聞》壹書則記載了年羹堯失寵被奪兵權後,“當時其幕客有勸其叛者,年默然久之,夜觀天象,浩然長嘆曰:不諧矣。始改就臣節”。說明年確有稱帝之心,只因“事不諧”,方作罷“就臣節”。其實這種說法是沒有充分依據的。
在封建時代最註重名分,君臣大義是不可違背的,做臣子的就要恪守為臣之道,不要做超越本分的事情。
年羹堯的所做所為的確引起了雍正的極度不滿和某種猜疑。年羹堯本來就職高權重,又妄自尊大、違法亂紀、不守臣道,招來群臣的側目和皇帝的不滿與猜疑也是不可避免的。雍正是個自尊心很強的人,又喜歡表現自己,年羹堯的居功擅權將使皇帝落個受人支配的惡名,這是雍正所不能容忍的,也是雍正最痛恨的。雍正並沒有懼怕年羹堯之意,他壹步壹步地整治年羹堯,而年也只能俯首就範,壹點也沒有反抗甚至防衛的能力,只有幻想雍正能看著舊日的情分而法外施恩。所以,他是反叛不了的。雍正曾說:“朕之不防年羹堯,非不為也,實有所不必也。”至於年羹堯圖謀不軌之事,明顯是給年羅織的罪名,既不能表示年要造反,也不能說明雍正真相信他要謀反。
從年羹堯來看,他壹直也是忠於雍正的,甚至到了最後關頭也壹直對雍正抱有很大幻想。
在被革川陜總督赴杭州將軍任的途中,年羹堯幻想雍正會改變決定,因而逗留在江蘇儀征,觀望不前。結果這反使雍正非常惱怒,他在年羹堯調任杭州將軍所上的謝恩折上這樣批道:“看此光景,妳並不知感悔。上蒼在上,朕若負妳,天誅地滅;妳若負朕,不知上蒼如何發落妳也!……妳這光景,是顧妳臣節、不管朕之君道行事,總是譏諷文章、口是心非口氣,加朕以聽讒言、怪功臣之名。朕亦只得顧朕君道,而管不得妳臣節也。只得天下後世,朕先占壹個是字了。”雍正的這段朱批實際上已經十分清楚地發出了壹個信號:他決心已定,必將最終除掉年羹堯。
直至年羹堯接到自裁的諭令,他也壹直遲遲不肯動手,還在幻想雍正會下旨赦免他。但雍正已經下定決心,認為使其免遭淩遲酷刑、自裁以全名節已屬格外開恩,所以他應該“雖死亦當感涕”,因此年羹堯生路已絕。壹個想要謀反的大臣怎麽會對皇帝有這種不切實際的幻想呢?雍正在給年羹堯的最後諭令上說:“爾自盡後,稍有含冤之意,則佛書所謂永墮地獄者,雖萬劫不能消汝罪孽也。”在永訣之時,雍正還用佛家說教,讓年心悅誠服,死而不敢怨皇帝。
還有壹種觀點認為,年羹堯參與了雍正奪位的活動,雍正帝即位後反遭猜忌以至被殺。不只是稗官野史,壹些學者也持這種看法。據說,康熙帝原已指定皇十四子胤禵繼位,雍正帝矯詔奪位,年羹堯也曾參與其中。他受雍正帝指使,擁兵威懾在四川的皇十四子允,使其無法興兵爭位。雍正帝登基之初,對年羹堯大加恩賞,實際上是欲擒故縱,待時機成熟,即羅織罪名,卸磨殺驢,處死年羹堯這個知情之人。有人不同意此說,主要理由是雍正帝繼位時,年羹堯遠在西北,並未參與矯詔奪位,亦未必知曉其中內情。但客觀上講,當時年羹堯在其任內確有阻斷胤禵起兵東進的作用。
關於雍正帝篡改遺詔奪取皇位的情況,許多著述都進行了闡釋,閻崇年的《正說清朝十二帝》也有系統歸納,此不贅言。各家說法,見仁見智,莫衷壹是。雍正即位壹事,確實疑點很多。而他即位後,又先後處置了原來最為得力的助手年羹堯和隆科多,讓人更不禁要懷疑這是做賊心虛、殺人滅口。當然,這只能算是合理推定,尚無鐵的資料作為支撐,所以,這種懷疑套句俗語說就是:“事出有因,查無實據。”
我們暫且拋開雍正決心除掉年羹堯的真正動因不說,從年羹堯自身而言,他的死確實有點咎由自取。他自恃功高,妄自尊大,擅作威福,絲毫不知謙遜自保,不守為臣之道,做出超越臣子本分的事情,已為輿論所不容;而且他植黨營私,貪贓受賄,“公行不法,全無忌憚”,為國法所不容,也為雍正所忌恨。這就犯了功臣之大忌,勢必難得善終。所以《清史稿》上說,隆、年二人憑借權勢,無復顧忌,罔作威福,即於覆滅,古聖所誡。
值得壹提的是,在年羹堯死的時候,雍正還派人給年羹堯留下壹句話:但願人長久,千裏***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