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古董交易是壹種買賣合同關系。既然是買賣合同關系,就應該適用調整合同關系的合同法規範。在交易中,妳父親應該承擔保證商品質量的義務。如果妳父親賣的古董確實是贗品,那麽他們之間的合同是無效的或者是可撤銷的。根據《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無法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賠償。有過錯的壹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責任。
因此,本案爭議應由法院解決,依法撤銷該票據。如果古董確實是贗品,也應該撤銷買賣合同。妳父親應該把貨款全部退還給對方,並賠償對方差旅費、交通費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