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運程序
1.托運貨物時,托運人應填寫國內運單,憑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向貨運部門或其代理人辦理托運手續。貨運部門或其代理人要求托運人出具單位介紹信或其他有效證明的,托運人也應提供。
2.托運鮮活易腐貨物、活體動物、應急貨物和有時限要求的貨物時,托運人應提前向貨運部門預訂航班、日期、噸位,並在約定的時間、地點辦理托運手續。
3.托運人托運政府限制運輸的貨物時,應當附送有效證明文件,並向公安、檢疫等政府有關部門辦理手續。
擴展數據;
飛機托運行李規定
1.未經安全檢查的行李、物品,承運人不得運輸。
2.國家規定的違禁物品、限制運輸物品、危險品以及其他有異味或者容易汙染航空器的物品,不得作為行李托運或者添加到行李中。承運人在領取行李前或者在運輸過程中,發現行李中有不能作為行李運輸或者夾在行李中的物品,可以隨時拒絕領取行李或者終止運輸。
3.旅客攜帶的管制刀具以外的鋒利或鈍器,應隨托運行李托運,不能隨身攜帶。
參考來源;百度百科-寄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