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 165438+10月20日,“間道臨時政府”改為延邊地區行政督察署,隸屬吉林省政府。辦事處設在龍井、延吉、琿春、和龍、汪清、安圖、鴯鶓縣。原“劍道市”改為延吉市,隸屬延吉縣。1946 65438+10月23日,中央東北局決定將吉林省和遼北省(部分)合並,組成吉林省,下設四個分省。將延邊地區改為冀東省。位於延吉街道,下轄敦化、蛟河兩縣。1946年5月,吉遼軍區(即東滿軍區)撤出長春、吉林後,中央東北局撤銷吉林省委,成立吉林省委、吉林省政府。8月,吉林省政府隨部隊遷至延吉。不久吉林省政府和延邊地區辦事處合並。7月1946,11,四省廢止。13年7月,吉林省行政區域劃分為三個特區,延邊並入冀東特區。冀東區辦事處設在延吉,轄延吉、琿春、和龍、汪清、敦化、鴯鶓、蛟河、安圖。1947 2月15日,吉林省政府發布8號批示,將冀東特區劃分為延吉、琿春、和龍、汪清四縣,設立延邊特區,設在延吉。4月1。將冀東地區改為吉墩地區。1947年9月25日,中共吉林省委決定撤銷吉墩、延邊,再組建冀東。專員公署設在敦化縣,轄延吉、琿春、和龍、汪清、安圖、敦化、鴯鶓、蛟河。1948年3月9日,吉林市解放。3月10,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政府從延吉街道遷至吉林市。同月,吉林省政府決定撤銷鴯鶓縣,將鴯鶓縣所轄地區並入敦化縣。1948 3月27日,經東北管委會批準,吉林省政府決定將冀東特區改為延邊特區。專員公署設在延吉,轄延吉、琿春、和龍、汪清、安圖、敦化、蛟河7個縣。1948年6月22日,吉林省政府根據東北行政委員會的命令,將延邊地區所轄的敦化、蛟河兩縣劃歸省直管。調整後,延邊地區轄5個縣。1948年7月,經東北管委會批準,吉林省政府決定將延吉、圖們、龍井設為設區市(縣轄市)。1949年6月,延吉縣下轄的嶽明市、豐寧區、復興區劃歸安圖縣管轄。7月13日,經吉林省人民政府批準,安圖縣政府由松江鎮遷至嶽明。1950 10 6月1,吉林省人民政府批準。延吉縣政府從延吉市遷至龍井市。1952年9月3日,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成立。1953年5月4日,延邊各族各界第壹次人民代表大會召開。設立延吉市(縣級),行政區域從延吉縣劃出。新成立的延吉市仍屬延邊朝鮮族自治區管轄。1955年8月30日,撤銷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成立延邊朝鮮族自治州。65438年2月20日,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第壹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召開,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正式成立。自治州人民委員會設在延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