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 5月18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1994 7月1海關總署第47號令)
第壹條為了照顧個人進口自用物品的合理需要,簡化計稅程序,根據《海關法》和《進出口關稅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除另有規定外,海關對旅客行李、個人郵遞物品和其他自用物品(以下簡稱應稅自用物品)按照進境旅客行李、個人郵遞物品進口稅率表征收進口關稅。
本辦法所稱進口稅包括關稅、增值稅和消費稅。
本辦法所稱應稅自用物品不包括汽車、摩托車及其配件和附件。自用應稅汽車、摩托車及其附件、配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和中國海關及其他有關稅收法規征收進口關稅。
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進口稅率表(以下簡稱稅率表)是本辦法的組成部分。稅率表中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批準,並由海關總署公布實施。
第三條進口稅的納稅人為:攜帶自用應稅物品入境的旅客和運輸經營者,以及《進境郵遞物品收據》;人和以其他方式進口應稅個人自用物品的所得>;人們。
納稅人可以自行辦理納稅手續,也可以委托他人辦理。接受委托辦理納稅手續的代理人,應當遵守本辦法對其委托人的規定。
第四條海關總署根據稅率表制定《進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稅則歸類表》(以下簡稱《稅則歸類表》)。
海關根據稅則歸類表對個人自用應稅物品進行歸類,並確定適用稅率。進口貨物未在稅則歸類表中具體列明的,可以由海關在稅則歸類表規定的範圍內,按照最合適的稅號進行歸類征稅。
第五條進口稅從價計征。
第六條個人自用應稅物品的進口關稅,由海關按照完稅證明簽發之日的有效稅率和完稅價格征收。
進口稅額為完稅價格乘以進口稅率。
納稅義務人應當在海關放行自用應稅物品前納稅。
第七條應稅自用物品放行後,海關發現少征稅款的,應當自填發完稅證明之日起1年內向納稅義務人補征稅款;海關發現偷稅的,應當自貨物放行之日起1年內向納稅義務人補稅。因納稅義務人違規造成少繳稅款或者漏繳稅款的,海關可以自違規之日起3年內補繳稅款。
債務人繼續征稅。
海關發現或者確認多繳稅款的,應當立即予以退還。
第八條納稅義務人與海關發生稅收爭議時,應當先按照海關核定的稅額繳納稅款,然後自海關填發完稅證明之日起30日內,向海關書面申請復議。逾期申請的,海關不予受理。
海關應當自收到復議申請之日起05日內作出復議決定,並通知納稅義務人。納稅義務人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海關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海關總署申請復議。海關總署收到復議申請後,應當在30日內作出復議決定,並通知納稅義務人。
納稅人對海關總署的復議決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復議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辦法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辦法自1994年7月6日起執行。
註(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於8月1996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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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號|商品名稱|稅率|
| - | - | - |
| 1 |書報、出版物、教育影片、幻燈片、原版磁帶,| 10% |
|||錄像帶||
|||金、銀及其制品||
|||食品和飲料||
|||表2、3、4中稅號和備註未包括的其他商品||
| - | - | - |
| 2 |紡織品和制成品| 30%
|||電器(不包括照相機)||
|||照相機、自行車、鐘表(包括配件)||
| - | - | - |
| 3 |化妝品| 80%
|||照相機||
| - | - | - |
4 |名煙名酒|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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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超過海關規定的合理自用數量的避孕藥具和藥品,應按有關規定或按貨物進口程序退運。
辦理報關和清關手續。
註(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於8月1996修訂)
本表未列項目的分類原則:
1.根據物品的主要功能(或用途)進行分類。
2.當不能確定物品的主要功能(或用途)時,應當按照該物品的功能(或用途)中稅率最高的稅號進行歸類。
3.上述1和2不能歸入相應稅則號的物品,按稅則號1歸類。
4 .已歸入壹個稅號的物品,按其主要功能(或用途)歸入相應的物品;當主要功能(或用途)不能確定時,列為其功能中海關價值最高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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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號:圖書、報紙、期刊、教育片、幻燈片、原版磁帶和錄像帶、金銀|
|及其制品、食品、飲料和不包括在本表稅號2、3、4中的物品。稅率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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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 |圖書、報紙、期刊等印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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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電影、幻燈片、原始磁帶、錄像帶、地球儀、教學用解剖模型|
|||人體骨骼模型,教育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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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 |黃金、白銀、珠寶及其制品、鍍金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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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 |食品和飲料:各種可食用的植物水果、蔬菜、肉類及其制品、水產品和奶制品|
|||產品、糖制品、咖啡、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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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5 |滋補品:鹿茸、各種人參及其制品、其他保健品、補品。|
| | |
| 106 |農作物種子:各種糧食種子、油菜籽、草籽、花卉種子及其他種植種子。|
| | |
| 107 |醫療保健設備:包括各種醫療儀器和器具;機械治療和按摩設備;治理|
|||治療性呼吸器;矯形用具;夾板和其他骨折用具;人造人體部分;助聽器|
|||為彌補生產缺陷或殘疾而佩戴和植入人體的器械及其他裝置;病人拐杖|
|||拐杖、病人輪椅、其他醫療設備及上述設備的附件。各種保健設備|
|||家具、用具、按摩床和椅子;化妝美容專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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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8 |測量和計量用儀器儀表;包括遊標卡尺、繪圖儀器、計算尺、顯微鏡、|
|||天平、氣壓計、萬用表、示波器、精密儀表、量規等。|
| | |
| 109 |各種藥物和材料:包括各種治療性、抗菌性、抗菌性和預防性藥物及制成品|
|||產品、水解蛋白、人工血漿、中成藥、各種藥用油、醫藥原料和化學藥品|
|||人用產品、疫苗和血清。動物藥材及香料:柱角(寬角)、蛇角、牛|
|||黃、猴棗、馬寶、牛草結、羊草結、鹿腎、鹿鞭、海豹鞭、蛇膽等動物|
|||膽囊、蛇幹、龍骨、龜甲、烏賊骨、鹿茸、鹿角絲、斑爪魚、蠍子和蠍子|
|||蜈蚣草、姜蟲、魚鰓、海龍、海馬、海雀、蟬、蟾酥、石決明和珍珠粉|
|||等動物藥品。植物成分:豆蔻、豆蔻、肉豆蔻、砂仁、肉桂和香茅|
|||油,丁香,丁香油,薄荷,薄荷油,天麻,巴戟天,杜仲。、大麻(附在大炮上|
|||子)、冰片、梅花、肉桂、琥珀、紅花、西紅花、霸王花、麻黃、石斛、|
|||冬蟲夏草、白花蛇舌草、檳榔、貝母、當歸、甘草、茯苓、大黃、枸杞子、白|
||枳、黃芪、黨參、沙參、三七、川芎、沈香、陳皮、珍珠|
|||靈豆、花椒根、紫草菇、茶辣等植物藥材。礦物藥材:包括朱砂和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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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子、硼砂、雄黃、硝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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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 |打字機:包括手動打字機、電動打字機、電子打字機、電傳打字機和打字機|
|||皮帶及其他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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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 |體育用品:包括各類球類和象棋、壹般體育活動、體操、競賽、遊泳和|
|||他的室內外活動用具及其附件,如航空和航海模型、各種運動球、|
|||球拍、網、各種棋、棋盤、氣槍、散彈槍、子彈等。|
| | |
| 112 |廚房用具和浴室用具:包括炊具、餐具、爐竈、廚房用具、衛生用具和清潔|
||用。如手動絞肉機、食物粉碎機和攪拌機、水果或蔬菜榨汁機、微波爐|
|||爐竈、電烤箱、電爐、燃氣竈、燃氣點火器、家用洗碗機、菜刀、各種材料|
|||鍋、碗、餐具、廚衛陶瓷器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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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 |各種橡塑制品:熱水器、橡膠布、片材、管圈、生片、橡膠貼片、|
|||海綿、輪胎、蛇管、機器帶、塑料花、塑料片、電線、盒子、桶和墊子,帶有|
|||機器玻璃制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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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 |工具:包括各種便攜式電動工具和電動工具,如千斤頂、各種手刀、|
|||切割、銼、磨、鋸、銑和刨工具、測量工具、修表工具、錘子、斧子、鑿子和鉗子|
|||子、各種釘子、打包機、烙鐵、量筆、刨子、電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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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 |文具:各種書寫用具及資料、相冊、集郵冊、印刷日歷、月歷、陳列|
|||鏡子、繪圖工具、繪圖顏料、裝訂工具、手動和電動卷筆刀、電子計|
|||計算器、電子詞典、算盤、>寫字鋼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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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6 |樂器:包括各種鍵盤弦樂器、管風琴、手風琴、管樂器、打擊樂器和電子聲樂|
|||樂器、節拍器、音叉和各種調音裝置等。,以及上述樂器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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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7 |鞋類:包括鞋子、靴子、鞋幫、鞋底、鞋跟、鞋帶、鞋油、鞋粉和橡膠|
|||膠水和塑料瓷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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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8 |家具:包括沙發、組合家具、櫥櫃、碗櫃、書桌、椅子、各種材質的床|
|||床墊、坐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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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9 |雜項:包括花卉、苗木、潤滑油、油漆、室內裝飾用品、酒精、便攜|
|||包、盒子、各種玩具、漁具、吸塵器、電風扇、電熨鬥、地板打蠟機、|
|||電動剃須刀,電動理發器,吹風機,充電器,電壓整流器,電插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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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關、燈、除濕風扇、除濕機、電加熱器、熱水器和新鮮空氣|
|||機器、電話、電話傳真機、家用地毯洗衣機、電子遊戲機、縫紉機、毛衣|
|||針織機、便攜式小望遠鏡、眼鏡、上述物品的附件;洗滌產品,|
|||護發產品、發夾、藝術品、收藏品和古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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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 |郵票:包括來自中國和海外的各種郵票、小型張和紀念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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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 |其他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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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名:紡織品及制成品、電器、照相機、自行車、手表、鐘表及其配件和附件|
| >;。稅率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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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 |棉花(包括原棉、棉籽、廢棉)、木棉、麻皮、絲棉、人造棉、合成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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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 |棉、麻、毛、絲、人造絲和其他材料用於制造線、絲、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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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3 |棉、麻、毛、絲、人造纖維、合成纖維紡織品和針織品、皮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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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4 |服裝、頭巾、圍巾、領帶、帽子、手套、襪子、手帕和床的各種材料|
||產品|毛巾、浴巾、臺布、窗簾布等紡織制品、皮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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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5 |電視接收機:包括電視機、電視機、收音機組合機、電視機、收音機和錄音組合機|
|||機器、電視機、錄像機、視頻投影儀、投影電視,以上物品兩份,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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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6冰箱及其附件和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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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7 |洗衣機、洗滌幹燥機、烘幹機(烘幹機)、上述物品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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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8 |收音機(播放器、錄音機):包括收音機、錄音機、收錄機、便攜式收音機、錄音機和錄音機|
|||音響、電子唱盤和激光唱盤壹體機,上述物品的兩個附件,錄音帶和激光唱盤|
||磁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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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9 |錄(放)音組合機:音組合機、(單)功能支架、音箱、自動伴奏機、|
|||卡拉ok混音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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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0 |錄像機:包括錄像機、視頻播放器、激光視盤播放器,以上項目附在第二部分。
| | >;錄像帶、激光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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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 |空調及其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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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 |自動數據處理設備及其設備> *包括微型計算機及其外部存儲、輸入和輸出設備|
|||準備並附上第二部分和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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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3 |幻燈機、圖片投影儀、配件和幻燈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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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4 |照相機、電影攝影機、電影放映機、銀幕、攝影制版機、照相機鏡頭、戲|
|||大型機器,各種膠片,膠卷,感光紙,鏡盒,閃光燈,閃光燈泡,濾色片,測量|
|||測光表、曝光表、遮光罩、胸鏡、鏡頭環、取景器、自拍相機、三腳架、洗滌|
|||照片盒、顯影槽等攝影器材、沖洗設備和沖洗化學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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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5 |自行車和三輪車,以上車輛帶兩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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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6 |各種手表,懷表,秒表,帶計算器的手表,以上手表均配有兩個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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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7 |鬧鐘、座鐘、掛鐘、座鐘、落地鐘、帶兩個配件的時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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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化妝品和攝像機。稅率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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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1 |化妝品:包括各種香水、粉餅、花露水等化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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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2 |照相機及其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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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名:煙酒。稅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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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1 |煙草及煙草替代品產品:包括香煙、雪茄、煙絲、煙葉、嚼煙和鼻
|||香煙、煙絲、煙梗、煙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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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2 |各種內服藥>酒、健身酒、藥酒(只適合外用的藥酒歸入稅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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