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白銀作為貨幣有著悠久的歷史。《史記·平淮書》裏記載:“虞夏之幣,金為三品,或黃、或白、或赤。”黃是指黃金,白是指白銀,赤就是銅。在先秦時期,中國就已經開始用白銀了。先秦銀質貝幣與春秋楚國的銀布幣等出土已經被考古學界所認同。
中國貨幣史上正式以白銀作為交易貨幣是在漢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前119年),武帝為抑制豪門大族的巧取豪奪和求得文景盛世再現,於是改革幣制,采用了“白金三品”幣作為國貨。“白金”的面值分三等,圓形的龍幣值三千錢;方形的馬幣值五百錢;橢圓形的龜幣值三百錢。而我們所講的這種“白金”其實就是銀錫合金,其中白銀的含量比錫少,這種白金貨幣的流通前後只有二年就被廢除。盡管如此,“白金三品”是中國見之於史書的最早銀幣,也是第壹次在幣面上鑄出圖案的銀幣。嗣後,新朝王莽頒行“寶貨制”,也鑄過“銀貨三品”,但只是曇花壹現。
五代時,白銀已被使用在進獻、輸入貨物、納款、行賄等領域,每次用銀的數量也相當巨大,但只隨便鑄成銀鋌、銀錠、銀餅等形式,以其自身的重量參與流通。
到了宋代,除“交子”紙鈔和銅錢、鐵錢外,白銀也被作為貨幣使用,當時的白銀貨幣有碎散的,也有五兩、十兩、二十五兩、五十兩,甚至千兩,其中比較多的是束腰形長條銀塊,個別也有方形、圓形。
到了金、元時期,白銀被更為廣泛地使用。金代的“承安寶貨”銀鋌,從壹兩到十兩分為五等,這是我國用法定計數銀鑄幣的開始。元代更進壹步確立了白銀的貨幣地位,公元1260年,世祖忽必烈即位不久,開始鑄壹批每枚重五十兩的銀元寶。元寶的名稱雖在銅錢上用過,但白銀鑄的元寶,卻是“元朝寶貨”的意思,銀錠稱元寶即從元代開始,以後“元寶”成為固定的代名詞。
白銀的廣泛流通
明初,為了推行大明寶鈔,明政府曾明令禁止用金銀交易。據《明史·食貨誌》載,洪武八年(1375)“禁民間不得以金銀物貨交易,違者罪之,以金銀易鈔者斬。”但隨著中國的經濟發展,以及市場對白銀的需求增加,明政府逐漸解除了禁銀規定。開放銀禁後,部分官庫貯藏白銀便隨著支付官俸和軍餉而被投入商品流通,從而使官庫存銀變成活銀。
明朝中後期,白銀成為主要的流通貨幣。當年明成祖從南京遷都北京後,由於受條件限制,北京官員的俸祿仍要在南京支付,負責經辦的人員“將各官俸米貿易貨物,賣貴賤酬,十不及壹,朝廷虛廢米祿,各官部得實惠。”到明英宗正統元年(公元1436年),戶部為了克服這壹弊端,決定將江南租賦改成白銀、布帛等物品運往北京發放官俸,次年又將蘇州、松江、常州存留的近73萬石糧食也折換成白銀給官員發放俸祿。明朝政府的這些決定,使白銀成為當時中國官方認定的合法貨幣,從此以後,中國各朝代的財政收支也逐漸轉向以白銀為主的貨幣支付方式。
隨著經濟貿易的擴大和發展,國內白銀需求量不斷增加,同時,因為世界各國的金銀比較不同,外國的白銀也大量流入中國,更使得白銀成為主要的貨幣廣泛流通。
萬歷年間全世界興起開礦熱潮。明政府因自身白銀需求量增加,便在國內大興開礦,從而使國內白銀產量有所增加。明朝中葉以後,我國對外貿易的不斷增加也使外國白銀不斷流入我國。其中由西班牙人經菲律賓運入中國的美洲白銀,僅隆慶五年(1572)到明末的七八十年間,就達4OO0多萬庫平兩。
嘉靖年間,我國的金銀比價為壹比六到壹比七之間,而日本由於白銀增產,金銀比價是壹比十。受利益驅使,日本白銀從不同渠道被大量運往中國,因為從日本運銀到中國可兌換更多黃金。葡萄牙人為了能夠從日本與中國的白銀差價中謀利,曾從澳門把中國的絲絹運到日本售取白銀,然後折回澳門購買中國絲絹,以便去日本換取更多的白銀。另外,美洲的白銀通過西班牙和葡萄牙等國商人對華貿易、菲律賓華僑對祖國的貿易,以及英國通過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等也有許多白銀輸入中國。通過這些直接或間接的貿易往來,國際市場的白銀在明朝後期被大量地運往中國。
外國白銀的大量輸人,促進了中國商品經濟的發展和貨幣制度的演進,但是這些來自不同國度的白銀貨幣之間無固定比價,並且各自計價流通,各種形狀和重量的銀塊出現在貨幣市場上,因此使中國本就繁雜的貨幣體制更加無序和混亂。
從銀兩到銀元
清朝初期,白銀成為中國當時最主要的流通貨幣。在政府的財政收支和國內外工商貿易的交往中,絕大多數經濟行為都是以白銀作為支付手段,民眾以擁有白銀作為財富,金融機構以白銀為庫存,銀行間結算也以白銀為標準。
在當時,中國的茶葉、生絲和陶器等商品對外國人很有吸引力,而當時中國貨幣市場上習慣以白銀作為支付手段,因此很多外國商人都用滿船的銀元到中國購買滿船的中國商品回去。因為中國當時是自給自足的封建經濟,很少購買國外的商品,所以白銀壹直都是凈流入到中國的。
當時流人中國的外國銀元種類很多,有西班牙本洋、墨西哥鷹洋、英屬地銀元、日本龍洋等,其中西班牙本洋是流人中國最早的外國銀元。據東印度公司記錄,康熙二十年(1681年)到道光十三年(1833年)的153年中,輸人中國的銀元和生銀塊有7000多萬兩,其中大部分是由東印度公司輸入的。本洋是由世界上產銀最豐富的墨西哥鑄造的。由於墨西哥是西班牙的屬地,而且幣面上刻有雙柱形和西班牙皇帝像(查理第三、第四),所以人們把墨西哥本洋誤認為西班牙銀元。墨西哥鷹洋是墨西哥獨立以後鑄造的銀幣。因幣面花紋刻有鷹,俗稱鷹洋,世面上誤作英洋,我國北方又名正英。這種洋錢的質量比其他外國銀元純,銀色為90.3‰,壹般按九成四計算。英屬銀元在中國流通的有兩種:壹種是1866年至1868年間由香港造幣廠鑄造的,另壹種是1895以後由印度造幣廠制造的。龍洋是日本明治時代通用的銀元,定名為“圓”,因幣面刻有龍紋,俗稱龍洋或龍番。
外國的銀元制作精美、分量標準,且便於計枚核值,非常收中國民眾的歡迎,外國銀元在中國的貨幣市場不斷擴大。為了減少外國銀元對中國經濟的影響,清政府最終在光緒十三年(1887年)正式設置錢幣制造局,決定自己鑄造計量標準、受國民歡迎的中國銀元。清政府清朝在鑄造銀元時,基本沿用明朝的鑄錢習慣,並對本朝所鑄的銅錢通稱為“制錢”,以區別於早先使用的“古錢”。
當時中國鑄造的銀元都是白銀含量很高的,這又讓外國商人發現其中的暴利空間,他們用銀元與中國進行交易時,用含純銀九成左右的洋元兌換中國鑄造的“十足”紋銀,然後運往外國投機取利。外國資本主義者以浮價掠奪的純貨幣交易對中國經濟進行資本侵略。加上當時的外國銀元與中國自鑄銀幣都有自己的計價標準和流通範圍,彼此之間沒有固定的比價和匯率,這就使得我國當時的貨幣流通市場及其混亂繁雜。
清朝後期,由於鴉片貿易、條約賠款以及關稅和鹽稅主權喪失等因素,我國白銀開始持續地外流,中國的白銀大量外流使得國內的白銀少而昂貴,以白銀表示的物價下降,以制錢表示的物價上升。白銀外流造成的銀貴錢賤,加重了國內民眾的負擔,使中國農業和手工業受到嚴重損害,而且由於賦稅減少和國家歲人下降,清政府開始面臨嚴重的財政危機。清政府為了彌補財政赤字,便大量增收關稅和厘金。由於過度增發無法兌換的流通貨幣,結果引發了惡性通貨膨脹,是中國的經濟和政治都受到嚴重的沖擊。
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因為巨額賠款和世界銀價持續下跌的雙重打擊下,中國貨幣機制的運行更加混亂無序。為了挽救頹敗的經濟狀況,我國的士大夫和經濟學者多次上書光緒皇帝,倡議改革現行幣制,以維護國家經濟和社會穩定。他們建議在北京設立鑄造銀錢的總造幣廠,統壹發行新式銀錢;國內所有上繳款項,均用所發行的新式銀幣;部庫省庫的歲人收支,必須遵守國家統壹規制,不許巧立名目擅自征收;設置中央財政處,專門監督新貨幣的發行、流通和使用,並負責整頓國家財政及幣制。
在這些有識之士整頓中國混亂幣制的努力和倡議下,清政府多次下令統壹貨幣流通單位,尤其是兩、元並用的貨幣計價單位,以解決嚴重阻礙中國貨幣流通和商品交易的貨幣體制。為了統壹幣值,清政府壹度在用‘兩’還是用‘元’之間來回變更換計價單位。直到宣統二年(1910年),由度支部頒布幣制則例,規定國家貨幣統壹采用‘元’單位制度,才暫時結束了中國貨幣史上兩、元並用的混亂局面。
銀本位制度確立與廢除
辛亥革命前夕,外國銀元大量流人中國貨幣市場。到1910年,在中國市場流通的外國銀元已達l1億元左右,其中墨西哥鷹洋大約有4萬元,占三分之壹左右。當時在中國流通的貨幣除了白銀、制錢、銀元、銅元等金屬貨幣外,還有清政府戶部、官銀號、各地錢莊、票號發行的信用貨幣,以及外商銀行和中國自辦銀行發行的各種紙幣。加上北洋政府時期的軍閥割據和頻繁的戰亂,進壹步加劇了我國貨幣機制由於貨幣鑄造權和發行權長期不統壹所造成的混亂局面。
1914年,北洋政府為了整頓貨幣體制,加強國家財政能力,實行了貨幣體制改革,並公布了國幣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條例同時規定,凡在中國境內從事經濟貿易等商品交易活動時,必須以新鑄造的銀元為交易手段。隨後,為了便於收兌各種龍洋改鑄新幣,又將壹元銀幣的成色改為八九。白銀成為我國的本位貨幣,暫時結束了中國混雜的貨幣流通局面,使中國近代幣制暫時達成了形式上的統壹。
1914年12月,財政部天津造幣總廠首鑄新版銀幣,其正面刻有袁世凱側面頭像及發行年號,背面刻有嘉禾紋飾與幣制值,俗稱“袁大頭”,鑄有壹圓、二元、二角、壹角、五分等幣值。因為新銀幣的幣型統壹花樣全新,重量成色比較準確,又易於識別,很快在全國推行。在1914年至1921年間,這種新幣種曾多次鑄造。由於新幣種流通數量非常可觀,成為當時中國流通貨幣中最重要的幣種。
1914年的國幣條例雖然確立了我國的銀本位制度,但當時國內外的經濟貿易還是以銀兩、銀元同時並用,本次幣制改革並沒有從根本上改變中國混亂的貨幣流通局面。到了19世紀末,西方各國工業國家紛紛放棄白銀的貨幣作用,中國成為世界上唯壹重要的以銀為本位的國家。
20世紀30年代爆發的世界經濟危機引發了全球經濟的蕭條。為了擺脫經濟困境,發展國家經濟,各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紛紛放棄金本位制度,實施紙幣流通。當時,西方列強為了轉嫁國內危機,便把本國過剩的資本和商品以黃金為計價單位大量輸入中國,這對使用銀本位的中國經濟造成巨大打擊。由於國內貨幣市場由於銀、銅、金的同時流通的局面更加混亂,國內強烈要求“廢兩改元”,統壹幣制。而當時國民政府嘗試引入的金本位制度在國內行不通,不得不放棄。
1933年3月,在國內經濟專家、學者反復爭論與商討之後,國民政府下令施行“廢兩改元”貨幣改革。法令中規定所有用銀兩征收的稅款及關金,壹律改為銀本位幣,其他各項以銀兩實行的收支,也都改用銀幣。此次改革雖然結束了中國兩、元並用的貨幣制度,使銀本位被正式確立為中國的貨幣單位。
1934年起,在西方各國相繼放棄金本位幣制、美國人為擡高白銀價格後,國際銀價急劇上漲。國際市場銀價的持續上升,給使用銀本位貨幣體制的中國經濟帶來災難性的打擊。為了徹底擺脫國際銀價對中國經濟的嚴重影響,挽救瀕臨破產的貨幣金融體制,國民政府最終於1935年11月3日實行法幣政策,規定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中央銀行發行的貨幣為法幣,禁止銀元流通,但流通領域禁而未絕。全國解放後,人民政府按壹定比價收兌銀元,除少數民族地區外,宣布銀元不再流通,以銀元作為貨幣的歷史從此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