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決定這份手稿是否與高鶚有關之前,有必要先回答兩個初步問題。第壹個問題是:這篇手稿的前八十章和後四十章會不會是兩篇獨立的手稿,被誤認為是壹篇手稿?還是故意混在壹起混淆視聽?如果能證明這是兩個不同的手稿,就要分別對待。換句話說,我們可以只看後八十回是不是寫的,而不管前八十回是否符合程和高的排印。但從種種跡象來看,這兩部分的“文”確實是壹個整體。它們的大小、形狀和紙的顏色都壹樣。據推測,最初是從壹部完整的120本《紅樓夢》抄來的,後來又加上了這批“校訂本”。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應該把這120頁的“文字”作為壹個整體來看待。
第二個問題是楊是否偽造了這份手稿。當我第壹次檢查這份手稿時,我幾乎斷定這是楊偽造的。這要從字跡問題說起。如前所述,此稿封面楊曾註明“蘭叔手定《紅樓夢》120卷中有41至50卷,系照排字本抄”。下面還有壹個雲戳。這是楊有雲寫的,應該沒有疑問。如果是那樣的話,楊壹定是自己做的,或者是根據他的命令從筆記本上抄下來的。看這十遍,確實是另壹個筆跡抄的,沒人改文字。顯然是後來加上去的。這證明楊說的是真的。但還是有點出入。其實補充文案不是從第四十壹頁開始到第五十頁,而是從第四十頁到第六頁到第五十壹頁到第四頁。第四十回第五頁沒有楊有雲的蓋章,說明原稿到此為止,下面缺失。第五十壹循環第五頁第壹行還有壹個印章,表示原稿從這裏重新開始。我繼續查,發現還不止這些。還補充了以下地方:
回到第十頁,第四頁翻到第十壹頁,第二頁。
從第二十個周期的第五頁到第二十壹個周期的第二頁
從第六十頁到第六十壹頁回到第五頁。
第壹百回第4和第5頁
這些地方是每卷的開頭和結尾(每卷十次)。補充本的正反面都有雲戳,標明原本到達楊基扳手時的起止。補抄裏的字跡和第41到50個周期的字跡壹模壹樣,很容易辨認。所以我把這個筆跡和楊的簽名作了比較。所有的說明文字都是大而工整的字體,補充部分都是小而不工整的。如果很難判斷是不是壹個人寫的,就很難比較。好在第七十二回末,有個小註:((壹路抄紙抄字,尤不為南方人所用,書只知其人。“它的筆跡和每壹份都壹樣。可以斷定,楊每次都抄了的。在這種情況下,判斷這份手稿真偽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將楊的這些手抄本與其他論文的質量和顏色進行對比,立刻得到答案。可惜看到的是復印件,沒法做這樣的對比。所以我繼續從手寫開始。像這樣的大書,文字的抄錄者自然不是人,很可能是手抄的。但修改後的文字淩亂復雜,無法委托他人。必須是當事人自己寫的。如果這份手稿是楊偽造的,他的筆跡很可能會出現在修改後的文本中。經過仔細檢查,楊的筆跡出現在更正的文本中。正如我以前說過的那樣,修改分為兩部分,壹部分是案文行間的“修改”,另壹部分是附件上的“修改”。字裏行間的“修改文字”和十壹條“附文”都是同壹筆跡。其他五個“附件”上的“修改文字”是楊的筆跡。這難道不能證明楊就是偽造這份手稿的人嗎?我當時幾乎完全肯定了這個觀點。但仔細考察後,我發現這個觀點不能成立。正如我以前說過的,抄本上的“修改”與第二份副本完全相同。可以推斷,如果“修改”是楊自己加的,他手裏的排版就是程壹本。但我查第四十壹回至第五十回的文字時,發現抄的章節是以程家本為底本的,可見楊的排印是程家本而非程壹本。所以他不可能是偽造這份筆錄的人。我想壹定是原來的五條“附文”有點破。楊根據原“附文”上的文字抄寫了五篇新的“附文”,並把它們放在原來的地方。
(2)在說明了這兩個問題之後,我們可以進壹步討論這份筆錄與高鶚的關系。我們已經證明楊沒有說謊,也沒有偽造這份筆錄。但是,他沒有發表任何意見,表明他認定這份手稿是“舒蘭的《紅樓夢》手抄本”。楊是西安壹位著名的古玩收藏家。但是,我們不能完全相信他分辨《紅樓夢》版本的能力。我們必須根據現有的線索獨立判斷這份手稿的來源。似乎很難認定這份手稿是高鶚的手稿。原因如下:
(1)“舒蘭讀過”這幾個字不像是作者評論自己手稿的語氣。
(2)如前所述,作家修改手稿時,不會只增不刪。而且後四十回的措辭與修改後的文本有所不同,最顯著的壹點就是使用了北京話口音。
(3)如果這部手稿的後四十章真的是高鶚的手稿,那就必然會遇到以下三種情況之壹。前後四十回的“文”和程家、程頤的不壹樣,只是“文”變了,和程家的壹樣。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假設這份抄本的“正文”是高鶚的初稿,程家本是第壹修訂版,程壹本是第二修訂版。第二,手稿後四十次,“正文”與第壹稿相同,而“修改”與第二稿相同。這樣看來,這份抄本大概代表了高鶚從程顥到程頤的修正過程。第三,筆錄的“文字”在兩份之間,而“修改”與第二份相同。這種情況表明這部手稿是介於A和b之間的過渡手稿,高鶚首先根據程顥的版本將其修改成這部抄本,但他仍然感到不滿意,於是修改成程頤的版本。在這三種情況下,事實的可能性已經很小了,因為程家本和程壹本的出版日期只相隔70多天。時間上不允許有過渡稿。但理論上,我們不妨把它列為三種可能性之壹。然而,這份筆錄實際上與上述三種可能情況完全不符。高鶚不可能對程家的手稿進行大幅度刪節,使之成為這部手稿的“文本”,然後根據這部手稿的“文本”發展成程。不僅時間上不允許,而且說不通。高鶚不可能先把這個稿子的“正文”寫出來,再修改成程壹本的臉,再修改成替程壹本辯護的情況再打印出來。幾個月後,他拋棄了程家本,回到原來的程壹本,重新印刷。及時做到這壹點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壹而再、再而三的說就不合理了。(4)經證明,這部手稿的前八十回和後四十回是壹個整體,而不是後人將兩部不相關的手稿合並而成。如果這份抄本
是根據程的手稿排版的,所以今天程壹本的第八十回應該和這手稿的第八十回壹樣。然而,事實並非如此。這兩本書的前八十章在內容和用詞上有很大的不同。
(3)證明這份抄本不是高鶚的手稿,不代表這份抄本與高鶚無關,“蘭叔閱”四個字,如果不是別人偽造的,那麽這份手稿壹定是高鶚親自閱過的。我個人的推斷是,這份手稿在當年屬於另壹個人。高程兩次印刷《紅樓夢》後,高鶚已被公認為《紅樓夢》版本專家。此人隨後將壹百二十本《紅樓夢》送到高鶚鑒定。於是,高鶚認可了書中“舒蘭讀過”這幾個字。也許就在把高鶚送去鑒定之前(或者更晚),這個人已經根據程頤整理了自己手中的抄本。哪裏有不壹樣的語言,他就按照程壹本的話去糾正。這就是“改文”的來源。前八十年改的不徹底,和程壹本不壹樣的錯誤和句子沒有改正。但是到了後四十章,學校徹底被糾正了。其中19個太亂了,所以他們請人重新做了壹個幹凈的副本。這份手稿終於落到了楊的手中。根據讀周的文字,他誤認為是的手稿。
(4)最後,值得壹提的是,壹些《紅樓夢》的續書已被發現並流傳。這些傳聞可能與這壹百二十本《紅樓夢》密切相關。謠言的來源是這樣的:大陸壹位紅學家1963年初在北京西山偶然發現了壹位名叫張永海的老人。張永海的祖先認識曹雪芹,關於曹雪芹生前和死後的壹些事跡,以及《紅樓夢》手稿及其續集的下落,代代相傳。據張永海說,曹雪芹在除夕夜去世的時候,他所有的朋友都在忙著過年,沒有人知道這件事。曹雪芹的繼妻窮得買不起炒鍋。房東的老太太指責秦雪的繼母殘忍,不買紙幣。我看到桌子上還剩下很多手稿,紙是白色的,就拿出來剪成紙錢。出殯的時候,女房東沿路把這些報紙壹張壹張地撒在地上。沒人註意。當大家都從葬禮上回來時,秦雪的好朋友鄂恰碰巧發現了紙幣上的文字。拿起來看到賈寶玉幾個字很奇怪,才知道曹雪芹的手稿被剪了。鄂拾紙錢壹路回到曹家,迅速收拾殘稿。《紅樓夢》前八十回與全書目錄壹起被封裝。完好無損。八十遍之後,還有壹些剪下來的手稿。湖北把這些手稿帶回家。他想到了曹雪芹生前的囑托,覺得自己有責任替他保存和整理,把毀了的《紅樓夢》最後幾十回補上。他還記得《紅樓夢》的後半部,曹雪芹跟他談過,或者自己看過,所以他覺得可以代曹雪芹寫。不過,湖北雖然擅長繪畫,但要代他寫《紅樓夢》還是挺難的。就這樣,他苦惱了五六年。後來湖北的養子高鶚長大了,被湖北講了,被高鶚錄了,這樣持續了五六年,我才寫完後面的四十篇補文。後來修改整理了十幾年才寫成功。曹雪芹交代埃比父子的後四十回壹直沒有在民間流傳,壹是因為埃比父子需要重新校對修改,二是怕手稿借出去抄了容易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