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黃線用於區分不同方向的車道。壹般畫在路中間,像壹道屏障把路分成兩個方向:
1.不管是單黃線還是雙黃線,只要是實線,都嚴禁超車、調頭、掉頭等越線行為。開車時沒有特殊情況不應該越線。
2.不管是單黃線還是雙黃線,只要是虛線,都可以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超車或者掉頭。
3.雙向四車道(含自行車道)以內的道路壹般采用單黃線,較寬的道路壹般采用雙黃線。
4.如果有壹條雙黃線,壹條是實線,壹條是虛線,而虛線在哪壹邊,那壹邊的車輛可以臨時穿越,比如超車或者轉彎。
第二,白線是用來區分同方向不同車道的。大家都是壹個方向。
1,虛線可以組合,可以換車道。
2,實線不允許並線,不能隨意變道。
三、單行道壹次只能往壹個方向走,如果對面方向有人來了,妳就得等。
兩條車道可以雙向行駛,並行運行。
只要10有什麽交通規則?
1.騎自行車應該走右邊的自行車道。
2.過馬路應走人行道(或立交橋或地下通道);紅燈停,綠燈行。
3.妳應該先下車,然後再上車。不要急著找座位。
遵守交通規則應該是我們的行為準則。
5.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走路邊。
6.過馬路需要走人行橫道。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時,必須遵守信號的規定;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時,必須註意來往車輛,不得追逐、奔跑。沒有人行橫道的,必須直行通過,不允許車輛靠近時突然橫穿。任何在天橋或地下通道上行走的人都必須走天橋或地下通道。
7.不得跨越或倚靠人行道、車行道和鐵路道口的護欄。
8.不準在道路上挑車、追車、強行攔車、用拋物砸車。
9.學齡前兒童在街道或高速公路上行走時,必須由成人帶領。
10.騎自行車不準離開把手、緊貼其他車輛或手中拿東西;
開車的基本交通規則是什麽?
道路交通規則是車輛和行人的基本交通規則,是保障交通有序和安全的基礎。《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以1988《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中的相關交通法規為基礎,借鑒國外壹些成功經驗和成熟規定,從四個方面對現有交通規則進行了完善和細化。壹是保留《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高速公路管理辦法》等現有的行政法規,以及合理的、為廣大交通參與者所掌握的公安部規章,如機動車的速度、讓行、超車、超車、掉頭、倒車、停車、裝載、安全視距以及對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乘車人的具體交通規定等。二是借鑒了發達國家和港澳臺地區的壹些成功經驗和規定,比如臺灣省關於機動車讓行、讓行的規定。按照規定,有交通標誌、標線的,讓優先通行的壹方先行;如果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進入路口前停車觀察,讓右邊道路駛來的車先行;轉彎機動車讓直行車輛先行;相反方向右轉的車輛讓左轉的車輛先走。三是吸收了地方道路交通法律法規中壹些好的做法和規定,比如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用手接聽、打手機。駕駛機動車的,在車門和車廂未關閉的情況下,不得駕駛;不得在機動車駕駛室前後窗懸掛或者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不得撥打或接聽手持電話、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下陡坡時,不要關閉發動機或空檔滑行。第四,細化了壹些以人為本的措施,比如在盲人通行比較密集的路段設置人行橫道信號燈,使用聲音提示裝置等。在道路交叉口和行人集中的路段,應當設置人行橫道、人行天橋或者人行地道等行人過街設施。在單位院子和居民區,機動車應低速行駛,避讓行人。
交通規則是什麽?
以下五項違規扣12分。
1.倒車、逆行、掉頭通過高速公路中央隔離帶: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簡直是害國害民、損人害己、破壞社會穩定、破壞人民和諧的最惡劣行為。
2.超速比限速高50%(修訂):超速比限速高50%,原扣6分改為12分。10車禍9倍快,我國大部分車禍都是因為車速過快造成的。因此,加大對超速行駛的處罰力度不失為壹個好辦法。
3、酒駕酒駕:酒駕除了扣分,還要拘留6個月,罰款2000元以內。酒駕還會吊銷駕照,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考駕照。
4.事故後逃逸不構成犯罪:這裏重點說明什麽是事故後逃逸不構成犯罪:事故後逃逸,未造成人員重傷或者財產損失30萬元以上的,不構成犯罪。反之,造成壹人以上重傷或者財產損失30萬元以上的,構成犯罪。
5.不懸掛、偽造、塗改、不按規定安裝車牌、故意遮擋汙損車牌(修正):這裏需要特別提醒的是,安裝車牌號有明確詳細的標準。如果車牌安裝不符合規範,也會被扣12分。
●以下4種違規扣6分。
1.駕駛證暫扣後繼續駕駛:駕駛證暫扣後,不得再次駕駛。否則再次扣6分,加重整個處罰。
2.堵車行駛時占用應急車道:應急車道又稱生命通道,是道路上發生事故時,為救護車、清障車快速前往處理而預留的專用車道。平時大家都遵守的很好,壹到堵車就不理了。
3.未按規定避讓校車(補充):這次駕照新規增加了壹條規定,即校車有道路使用優先權,即私家車應當優先避讓校車,否則扣6分。校車優先的規定在國外早已出現並實施多年,現在在國內也開始受到重視,這是舉國歡慶的好事。
4.闖紅燈(修訂):闖紅燈的處罰也更加嚴厲,由之前的扣3分變為扣6分。闖紅燈的危害已經說了壹千遍了,這裏就不贅述了。
●以下9項違規扣3分。
1.未能減速、停車、避讓人行道上的行人:在我國的交通法規中,優先保護行人,所以當妳駕車通過人行橫道、斑馬線時,壹定要減速、避讓行人,必要時也可以停車等待行人通過。
2.高速公路匝道超車:匝道本身比較窄,強行超車非常容易發生刮蹭事故。而且大部分坡道都伴有急彎,加速超車時容易因離心力失控翻車。所以請記住不要在坡道上超車,扣的小,事故大。
3.未按禁止標線指示行駛:禁止標線包括黃色單、雙實線;禁止轉彎、直行、掉頭等。如果違反規定,將面臨扣3分的處罰。
4.轉彎車不讓直行車或行人先行:國內道路設計中,右轉車不受紅綠燈影響。如果恰好有另壹條人行橫道,就會看到行人和右轉車互相搶行的混亂場面。為了避免事故和糾紛,明確規定轉彎車輛必須讓行人先行。
5.反方向行駛的右轉車不讓左轉車先走:由於國內駕駛室設置在左側,左轉車右側會形成視角盲區。如果右轉車輛不避讓,就會發生碰撞事故。
6.不按規定道路行駛: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不按規定道路行駛扣3分。比如在快車道上慢慢開。
7.超速但不超過限速50%:不同程度的超速有不同程度的處罰。未超過限速50%的,只扣3分。
8.不給特種車輛讓路:在國外,救護車、消防車的信號聲壹響,路上的車輛就會立即靠邊讓行。這是大眾綜合素質高的表現,因為他們都知道這些車是用來救命救災的。所以不管扣不扣分,請及時避讓救護車、消防車等特種車輛。
9.違章超車和反方向行駛:超車時,需要更快地提高速度,所以與正常行駛相比,......
交通規則是什麽?
車行道上的壹條人行橫道,有壹條白色直線連接的“走廊”。這是人行橫道,是專門給過馬路的行人畫的。司機看到人行橫道有人走就會減速,所以行人在人行橫道過馬路比較安全。第二,人行天橋在城市交通繁忙的路口。因為來往的行人和車輛很多,為了保證行人的安全和車輛的暢通,還架設了壹座雄偉美麗的人行天橋。行人在人行天橋上過馬路是最安全的。3.道路與交通信號道路交通信號分為:指揮燈信號、車道燈信號、人行橫道燈信號、交通指揮棒信號和手勢信號。簡單介紹如下:1。指揮燈信號為綠色時,允許車輛、行人通行,但轉彎車輛不得妨礙直行車輛、行人通行;黃燈亮時,禁止車輛和行人通行,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允許車輛和行人通行。綠色箭頭燈亮時,車輛可以按箭頭指示的方向通行。黃燈閃爍時,車輛和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丁字路口右側無人行橫道的右轉車輛和直行車輛,在不妨礙放行車輛和行人通行的前提下,符合前二、三條規定的,可以通行。前兩款的規定也適用於排隊行走和駕駛或騎行牲畜的人。2.車道燈信號綠色箭頭燈亮時,允許車輛在本車道通行;當紅色叉燈亮起時,車輛不得在此車道通行。3.人行橫道燈信號為綠色時,允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綠燈閃爍時,行人不得進入人行橫道,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行人不得進入人行橫道。4.道路交通隔離設施道路交通隔離設施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城市道路上用壹定的建築材料制成的物體,用於分隔車輛與車輛、行人與車輛,使其均按規定的路線通行。道路交通隔離設施包括綠化隔離帶、人行護欄和隔離墩。行人護欄安裝在人行道外側,非機動車道與人行道之間,保護行人在人行道上行走的安全,防止行人橫穿馬路或走進慢車道。禁止行人穿越和鉆行人護欄,防止發生事故。隔離墩由水泥混凝土墩和焊管組成。安裝在快速車道和慢速車道之間的中央隔離墩用於分隔上行車道和下行車道。設置隔離墩有利於分隔車道,各行其道,保證安全暢通。5.放學後和集體外出時應該做什麽?上學路上要遵守紀律,排隊,在老師的護送下,有秩序地走在人行道上。過馬路時,妳應該走人行橫道。我們必須走人行道。在沒有人行道的地方,妳應該走在路邊。走路的時候,要集中思想。妳不應該邊走邊玩或看書。不要三五成群並排走,不要追車打鬧。集體外出時,老師要帶領他們排成兩列,走在人行道上。不要隨便離隊。不要在隊裏推推搡搡,吊兒郎當。不要做妨礙交通安全的事情,不要在人流量大的地方聚集或逗留,以免影響他人通行。過公路時,妳應該走人行橫道。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要看清道路,沒有車輛時,要趕緊通過。6.12歲以下的孩子不允許騎自行車。城市道路復雜,車輛多。由於兒童缺乏生活經驗,適應能力差,《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明確規定:“未滿12周歲的兒童,不得在道路上騎自行車。”7.為什麽12歲以下的孩子不允許騎自行車?根據醫學、生理、心理資料分析,壹個人的發育期通常需要十二、十三歲才能達到上述最低要求。所以從保證孩子安全的角度出發,交通規則規定12歲以下的孩子不允許騎自行車。騎自行車應該遵守交通規則。在路上騎自行車時,壹定要集中思想,雙手握住水龍頭。如果要在非摩托車道行駛,不允許駛入機動車道。轉彎時需要看清車流,伸手示意,不能突然急轉彎。9.不要玩汽車和起重機。有些學生隨意擺弄停放的汽車,甚至在馬路中間攔車、追車、追吊車,向車輛駕駛室扔石頭取樂。其實這是壹個非常危險的舉動,最容易造成意外,也是不道德的。十、文明乘車維持秩序,公交車真的很忙。......
車輛的交通規則是什麽?
第三十五條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允許靠右通行。
第三十六條根據道路狀況和交通需要,道路分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分車道行駛。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機動車在道路中間通行,非機動車和行人在道路兩側通行。
第三十七條設有專用車道的道路,在專用車道內,只準指定的車輛通行,其他車輛不得進入專用車道。
第三十八條車輛和行人應當遵守交通信號;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的,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在安全暢通的原則下保證交通。
第三十九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道路、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分流、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如遇大型群眾性活動、大型施工等。,需要采取限制交通措施,或者作出與公共道路交通活動直接相關的決定,應當事先向社會公布。
第四十條遇有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采取其他措施難以保證交通安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實施交通管制。
第四十壹條道路交通的其他具體規定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節機動車交通規定
第四十二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誌的路段,要保持安全車速。
夜間或者在危險路段行駛,遇有沙塵、冰雹、雨、雪、霧、冰等氣象條件時,應當降低行駛速度。
第四十三條機動車在同壹車道行駛時,後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采取緊急制動措施。有下列情況之壹者,不得超車:
(壹)前車正在左轉、掉頭、超車的;
(2)有可能遇到迎面駛來的汽車;
(三)前車是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或者工程救險車;
(四)通過鐵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橫道、城市交通路段以及其他不具備超車條件的路段。
第四十四條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行駛,讓有優先權的行人和車輛先行通過。
第四十五條機動車在前方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不得超車或者占用道路對面車道,不得插入等候的車輛。
在車道較少的路段、交叉路口停車時,或者在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停車時,機動車應當依次交替通行。
第四十六條機動車通過鐵路道口時,應當按照交通信號或者管理人員的指揮通行。如無交通信號或管理人員,應減速行駛或確認安全後停車通過。
第四十七條機動車通過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當行人穿過人行橫道時,他們應該停下來讓路。
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應當避讓橫過道路的行人。
第四十八條機動車應當符合核定載質量,嚴禁超載;裝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裝載物不得灑落或散落。
機動車攜帶不可解體的超限物品,影響交通安全的,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規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並懸掛明顯標誌。在高速公路上攜帶不可解體的超限物品,按照公路法的規定執行。
運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和有毒、放射性危險物品的機動車,應當經公安機關批準後,按照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懸掛警示標誌,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十九條機動車不得超過核定人數載客,客運機動車不得違反規定載貨。
第五十條禁止貨運機動車載客。
貨運機動車需求......
中國最常見的交通規則是什麽?
我國交通規則:第三十五條機動車、非機動車允許右側通行。第三十六條道路根據條件和交通需要劃分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允許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分道通行。在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地方,機動車在車道中間通行,非機動車和行人在車道兩側通行。第三十七條道路、指定車道,在該車道內,只準指定的車輛通行,其他車輛不得進入該車道。第三十八條車輛和行人應當遵守交通信號;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的,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在安全暢通的原則下保證交通。第三十九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道路、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分流、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如遇大型群眾性活動、施工等。、需要采取限制交通措施,或者做出與公共道路和交通活動直接相關的決定時,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布。第四十條遇有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采取其他措施難以保證交通安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實施交通管制。第四十壹條道路和交通的其他具體規定,由國務院規定。機動車道交通規則:第二節機動車通行規定第四十二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速度。在有限速標誌的路段,應保持安全車速。夜間行駛或在易發生σ風險的路段行駛,遇有沙塵、冰雹、雨、雪、霧、冰等氣象條件時,應降低行駛速度。第四十三條機動車在同壹車道行駛時,後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采取中國制動措施。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超車: (壹)前車正在左轉、掉頭或者超車的;(2)有可能遇到迎面駛來的汽車;(三)前車是執行中國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四)通過鐵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橫道和交通流量大、有超車條件的市區。第四十四條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通過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行駛,讓有優先權的行人和車輛先行通過。第四十五條機動車在前方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不得超車或者占用道路對面車道,不得插入等候的車輛。機動車在車道減少的路段和入口,或者在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路口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應當輪流交替通行。第四十六條機動車通過鐵路道口時,應當按照交通信號或者管理人員的指揮通行。?如有交通信號或管理人員,應減速或停車,確認安全後通行。第四十七條機動車通過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當行人穿過人行橫道時,他們應該停下來讓路。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應當避讓人行橫道。第四十八條機動車應當符合核定載質量,嚴禁超載;貨物的長、寬、高不得與裝載要求相違背,貨物不得灑落或散落。機動車攜帶不可解體的超限物品,影響交通安全的,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規定的時間、線路、速度行駛,並懸掛明顯標誌。在公共道路上攜帶不可拆卸的超限物品,應當按照公法的規定執行。運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和放射性危險物品的機動車,應當經公安機關批準後,按照指定的時間、線路和速度行駛,懸掛警示標誌,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第四十九條機動車不得超過核定人數載客,客運車輛不得違反規定載貨。第五十條禁止貨運機動車載客。貨運機動車需要承運經營者。......
交通規則是什麽?
交通規則和條例
1.騎自行車應該走右邊的自行車道。
2.過馬路應走人行道(或立交橋或地下通道);紅燈停,綠燈行。
3.妳應該先下車,然後再上車。不要急著找座位。
遵守交通規則應該是我們的行為準則。
5.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走路邊。
6.過馬路需要走人行橫道。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時,必須遵守信號的規定;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時,必須註意來往車輛,不得追逐、奔跑。沒有人行橫道的,必須直行通過,不允許車輛靠近時突然橫穿。任何在天橋或地下通道上行走的人都必須走天橋或地下通道。
7.不得跨越或倚靠人行道、車行道和鐵路道口的護欄。
8.不準在道路上挑車、追車、強行攔車、用拋物砸車。
9.學齡前兒童在街道或高速公路上行走時,必須由成人帶領。
有哪些簡單的交通規則~急!
壹.人行橫道
車行道上,有壹條白色直線連接的“走廊”。這是人行橫道,是專門給過馬路的行人畫的。司機看到人行橫道有人走就會減速,所以行人在人行橫道過馬路比較安全。
第二,行人天橋
在市內交通繁忙的路口,由於來往的行人和車輛較多,為了保證行人的安全和車輛的暢通,設置了壹座宏偉美觀的人行天橋,行人過馬路是最安全的。
三。道路和交通信號
道路交通信號分為:指揮燈信號、車道燈信號、人行橫道燈信號、交通指揮棒信號和手勢信號。簡要介紹如下:
1,指令燈信號
綠燈亮時,允許車輛、行人通行,但轉彎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黃燈亮時,禁止車輛和行人通行,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
紅燈亮時,不允許車輛和行人通行。
綠色箭頭燈亮時,允許車輛按箭頭指示的方向通行;
黃燈閃爍時,車輛和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丁字路口右側無人行橫道的右轉車輛和直行車輛,在不妨礙放行車輛和行人通行的前提下,符合前二、三條規定的,可以通行。
前兩款的規定也適用於排隊行走和駕駛或騎行牲畜的人。
2.車道燈信號
綠色箭頭燈亮時,允許車輛在此車道通行;
當紅色叉燈亮起時,車輛不得在此車道通行。
3、人行橫道燈信號
綠燈亮時,允許行人過人行橫道;
綠燈閃爍時,行人不得進入人行橫道,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
紅燈亮時,行人不得進入人行橫道。
四、道路交通隔離設施
道路交通隔離設施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城市道路上用壹定的建築材料制成的物體,用於分隔車輛與車輛、行人與車輛,使其均按規定的路線通行。道路交通隔離設施包括綠化隔離帶、人行護欄和隔離墩。行人護欄安裝在人行道外側,非機動車道與人行道之間,保護行人在人行道上行走的安全,防止行人橫穿馬路或走進慢車道。禁止行人穿越和鉆行人護欄,防止發生事故。
隔離墩由水泥混凝土墩和焊管組成。安裝在快速車道和慢速車道之間的中央隔離墩用於分隔上行車道和下行車道。設置隔離墩有利於分隔車道,各行其道,保證安全暢通。
5.放學後和集體外出時應該做什麽?
上學路上要遵守紀律,排隊,在老師的護送下,有秩序地走在人行道上。過馬路時,妳應該走人行橫道。我們必須走人行道。在沒有人行道的地方,妳應該走在路邊。走路的時候,要集中思想。妳不應該邊走邊玩或看書。不要三五成群並排走,不要追車打鬧。
集體外出時,老師要帶領他們排成兩列,走在人行道上。不要隨便離隊。不要在隊裏推推搡搡,吊兒郎當。不要做妨礙交通安全的事情,不要在人流量大的地方聚集或逗留,以免影響他人通行。過公路時,妳應該走人行橫道。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要看清道路,沒有車輛時,要趕緊通過。
十二歲以下的孩子不允許騎自行車。
城市道路復雜,車輛多。由於兒童缺乏生活經驗,適應能力差,《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明確規定:“未滿12周歲的兒童,不得在道路上騎自行車。”
7.為什麽12歲以下的孩子不允許騎自行車?
根據醫學、生理、心理資料分析,壹個人的發育期通常需要十二、十三歲才能達到上述最低要求。所以從保證孩子安全的角度出發,交通規則規定12歲以下的孩子不允許騎自行車。
騎自行車應該遵守交通規則。
在路上騎自行車時,壹定要集中思想,雙手握住水龍頭。如果要在非摩托車道行駛,不允許駛入機動車道。轉彎時需要看清車流,伸手示意,不能突然急轉彎。
九、不玩汽車,不玩吊車。
有的同學隨便玩停著的車,甚至攔車,在路中間追車,追吊車,向車輛駕駛室扔石頭取樂。其實這是壹個非常危險的舉動,最容易造成意外,也是不道德的。
十、文明乘車保持秩序
公共汽車真的很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