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政策理解出現偏差
判定某項費用與生產經營的真實性、合理性相對好理解,真實性就是支出項目真實且實際發生,合理性主要是看發生的支出的計算和分配方法是否符合壹般經營常規和會計慣例。但相關性判斷往往困擾很多企業。在具體業務中,究竟什麽是與生產經營有關?比如,業務招待費、廣告宣傳費、研究開發費等稅前扣除時是否都要考慮其與生產經營相關。
對於業務招待費,壹些納稅人對業務招待費的範圍、核算、稅前扣除等規定不太熟悉,有的甚至把禮品、禮金、回扣、個人消費等支出列入其中。實踐中,業務招待費的支付範圍通常包括:因生產經營需要而宴請或工作餐的開支、贈送紀念品的開支、發生的景點參觀費及其他費用的開支和發生的業務關系人員的差旅費開支。同時,業務招待費要與會議費、業務宣傳費、誤餐費區別。
對於研發費,《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規定,對所有行業企業2014年1月1日後新購進的專門用於研發的儀器、設備,以及生物藥品制造業,專用設備制造業等6個行業的小型微利企業2014年1月1日後新購進的研發和生產經營***用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壹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可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應註意的是,6個行業的小型微利企業研發和生產經營***用的儀器、設備享受加速折舊優惠,不能同時享受加計扣除優惠。
區分容易混淆的項目
在匯算清繳中,要特別關註工資、薪金、職工福利費、借款利息、廣告和業務宣傳費、研究開發費等項目的扣除範圍。
確認工資、薪金的扣除範圍,多數企業容易出問題。工資、薪金和福利費在會計和稅務處理上存在差異。會計上,按月按標準發放給職工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車改補貼、通訊補貼,給職工發放的節日補助、未統壹供餐而按月發放的午餐費補貼,均應納入工資總額,不再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稅務上,企業為職工支付的娛樂、健身、旅遊、招待、購物、饋贈等支出,購買商業保險、證券、股權、收藏品等支出,個人行為導致的罰款、賠償等支出,購買住房、支付物業管理費等,以及應由個人承擔的其他支出,均不得作為職工福利費開支,更不允許作為福利費在稅前扣除。
辦公用品、差旅費、會議費等也容易出錯,壹些企業將不好開支的費用都往裏裝。其實,上述費用開支有具體的要求和相關規定,如範圍、程序、證據、材料等,稅務機關審核也往往把關較嚴。比如,企業列支的會議費,票據既有寫明會議費的各酒店、會議中心的機打發票,也有大量的定額發票,無會議明細附送,這種情況下,企業列支在會議費中但無法確定費用性質的支出,無法證明與生產經營活動的相關性,稅前不能扣除。為此,發生上述費用,必須提供合理合法的票據、證明、文件等。
避免入賬發票出錯
企業所得稅的很多稅前扣除項目壹般都通過發票來進行確認。但壹些企業以不合規票據如“無擡頭”“以前年度發票”甚至“假發票”列支成本、費用,違反了真實性原則;還有壹些入賬發票沒有填開時間,發票版式過期,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等。自制憑證也可以入賬,但壹些企業對自制憑證把關不嚴,如工資費用分配表、折舊費用分配表等隨意填制,做假造假,違反充分、適當原則。
註意納稅申報的差異
2015年是企業所得稅申報表變化較大的壹年,特別是費用扣除方面的報表變化更多。比如,匯算清繳時,發生職工薪酬及其相關的職工福利費支出、職工教育經費支出、工會經費支出等納稅調整項目,應填報A105050《職工薪酬納稅調整明細表》,該表第4列“職工福利費的稅收金額”指“按照稅法規定允許稅前扣除的金額”或“工資、薪金支出的稅收金額×14%的積”的孰小值。首先,應根據相關稅收規定,從已發生的職工福利費的項目、金額以及支付憑證等方面,對此項扣除事項進行綜合審核、計算,準確把握允許稅前扣除的職工福利費金額。其次,比較兩者,取小值作為“職工福利費的稅收金額”。再次,計算填報納稅調整減少金額。
再比如,對於房地產企業廣告費、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的扣除,房地產企業預售收入會計上作為預收賬款,新企業所得稅申報表沒有將其放到主表《壹般企業收入明細表》(A100000)第1行營業收入中,而是直接在《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10)第21行計算出納稅調整額填在《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第39行中。因此,房地產企業在計算廣告費、業務宣傳費和業務招待費扣除時要把這部分收入加上計算。但後期房地產完工產品確認收入時,如果這部分收入是屬於前期預售款結轉的,就不能再作為“三費”計算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