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足風俗是歷經千百年的社會風習演變所造成的,纏成壹雙小腳須要忍受痛苦、費時多年,纏成後造成婦女生活上很大的影響及改變
壹、男女有別
纏足是壹種兩性分離式的裝飾,幾乎多數的裝飾都在強調男女分野,讓男性女性天生的不同,產生更大的歧異,凸顯女性柔弱的壹面,凸顯男性在外活動、女性在家活動的特性——變成男主外、女主內,男性粗獷強悍、女性細膩柔弱。
最原始的纏足雛形,不管是來自荒淫的宮廷世家裏面,或是教坊樂妓,原始的目的,不外是藉著纏上雙腳,穿上尖窄弓屈的鞋子跳舞,可以表現出特殊的肢體技巧,這有點類似芭蕾舞的效果,淩空回旋,如仙如幻,也表現出壹種纖細、拘謹的步態。流風所及愈傳愈廣,配合上當時社會文化對婦女的要求,遂成為沛然巨流。這壹股社會潮流,主要是現實中對於女性的規範,要求婦女得謹守貞節,男女內外各處,男女異群,婦女須深處閨中,謹守規範,以柔順為正則,在這樣的社會潮流之下,纏足很快地被發現到是推行女教很好的手段。儒學大師朱熹,曾很熱心地推行纏足制度於福建南部,作為傳播漢族文化的工具,而教以男女有別之道。女性裹腳以後行動不便,處處受到限制,因此成為謹守規範的保證,在男權高漲的時代環境下,成為壹夫多妻制最有力的保障措施。
二、社會規範
千年來中國是壹個以道德為指標的社會,守節、守紀,成為較宗教更高的標準,所以不須完善的律法也可成就壹個穩固的社會。
當纏足的風氣漸漸傳開以後,剛開始只有富貴家庭不須從事勞動的婦女率先接受這種風俗,很快的纏足反而變成了財富、權勢、榮耀的表征,為了表示是出自上階層的富貴人家、為使女兒能嫁入豪門,家家戶戶爭相為女兒纏腳,清代臺灣有“大腳是婢、小腳是娘”的說法。李笠翁《閑情偶寄》說:“宜興周相國以千金購壹麗人,名為‘抱小姐’,因其腳小之至寸步難移,每行必須人抱,是以得名。”腳小至此,真是可悲可憐,但卻是富貴人家爭得的對象。纏足也是宮宦世家、淑女必備的美容術,為中下階層少女走入高階層家庭的晉身階,在那個時代娶妻托媒人探聽女方的重點,除了在對方的家庭之外,最重要的就是在壹雙腳的大小,只要擁有壹雙傲人的小腳,必然成為爭相說媒的對象,在新婚過門的時候,眾親友聚集爭睹的焦點,也是在新娘的壹雙小腳,下轎的剎那,要是伸出壹對尖生細小的金蓮,立刻換來眾人的贊嘆,要是壹雙大黃魚腳,恐怕難免遭人訕笑。
三、家庭制度
中國人將身體的改變、心性的改變、人際關系的改變都認為是重要的學習方式、教育方式與修行方式,最終的目的是希望在身體適當的改變下,能徹底地改變壹個人未來的命運。中國傳統的婚姻制度基本上是容許壹夫多妻制,也有人更清楚地定義為壹夫壹妻多妾制,傳統的婚姻制度壹直是默許成功的男人可以擁有數位妻妾,眾多妻妾之間難免會爭寵,為了專房、得寵,只有痛下功夫修飾,纏足提供了壹個好的修飾方向,同時纏足後行動不便,也頗有利於丈夫控制眾妻妾,減少與他人偷情或逃逸的可能。
四、審美觀
女人的美麗就是財富,許多女人可以犧牲健康、犧牲行動的不便來換取被人稱贊的美。纏足風俗逐漸形成之後,弱不禁風、楚楚可憐的少女成為男人愛戀的偶像,顫顫巍巍、扶墻摸壁的姿態,在情人眼裏是—種飄然若仙的感覺,—種隱秘魅力,引人遐思,在這種環境下,審美的標準要求的是纖細柔弱、如弱柳扶風般的體態。唐代以前中國人對女性審美的角度是健碩豐盈的美,是健康活潑的美,在那個時代,許多動人的舞劇,由女性舞者表演,但是時事遷移,到了清代,除了賣解女郎以外,幾乎見不到女性舞者,賣解女郎也多以走索、踢壇等表現壹雙纖瘦小腳卻擁有超凡能力的技巧來引人驚嘆。女性無法在運動、舞蹈上表現美感,只有終日從事女紅,巧心設計、美化壹雙纖足,我們可以看到為小腳婦女設計的各種足飾,真是極其奢豪,琳瑯滿目,當年提倡解放小腳時,竟然發現腳放了以後,沒有適當的足飾可供大腳的上層女性穿著,在這樣的大環境之下,有誰能突破層層規範而解放纏足?
五、社會地位表征
綜觀千年的纏足歷史,纏足的風尚主要是在豪門巨富、大家閨秀、及風塵妓戶中廣為流傳,壹般山村農婦、勞動婢女,裹足的比例較少,如有裹足,也常為粗纏略縛,壹般家庭要有相當的條件,才能讓少女把腳裹得很小。首先得有人能事事代勞,甚至在纏裹的幾年中,還常須有人扶持,這在壹般小康家庭,是不容易做到的,能纏得—雙令人稱羨的小足,代表她的家庭生活優裕。在壹個悠閑富裕的家庭裏,同輩聚處,互競足小,成了小腳女人最重要的壹種競爭,親朋好友對少女壹雙腳的褒貶,使得纏足習俗更根深蒂固地落實在壹般家庭裏,如果更近壹層了解當時小腳在床戲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裹腳以後對女性身材的變化,恐怕就更能體會到在長達千年的時間,在壹個最強盛的文明古國,會有超過二十億的婦女,把他們的壹生與這種綺麗的風俗緊緊地纏繞。
纏足源於中國,是壹種沿襲古制、尊法古人的體制。很多古制、古法,在纏足中被保留
下來,成為文化的活化石。這個延綿壹千年、約有二十億婦女纏足的風俗,是人類史上最大規模的肢體裝飾。纏足源自於漢民族男主外、女主內、勤苦內斂、父母教育女子的方式,它深遠地影響到千余年中國人的生活方式、生活習俗、兩性關系、家庭生活,甚至影響到整個民族的發展。
纏足的風俗是從什麽時候開始的?
歷史上有種種不同的說法,應非壹時、壹地、壹人所發起,而為社會環境慢慢衍變而成。早期可能是以布帛代替襪子、包裹足部以方便著鞋。《古今事物考》說是從商代的妲己開始,《雜事秘辛》中記載有壹段形容漢代女子的腳部之美。這兩本書都是後人所作,證據力較薄。六朝時有壹首樂府詩《雙行纏》說:“新羅繡行纏,足趺如春妍,他人不言好,獨我知可憐。”“新羅繡行纏”表示腳上包布還繡上文彩,推論只是用布把腳包起來而已。《南史》記載:“鑿金為蓮花帖地,令潘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蓮華也。”這壹段敘述的是潘妃在金蓮花上行走,不是指潘妃的腳像金蓮,應該不能作為六朝時代有人纏足的證據,倒是有人認為這是把小腳稱做“金蓮”的開始。
纏足風的流行應該是在壹個富庶繁華、歌舞升平的時代,是先由貴族、樂戶、藝人開始,逐漸得到全民接受。唐代時,對於纏足的傳說及詩文比較豐富,有很多人舉楊貴妃為例,作為明證。唐玄宗逃難歸來,曾作《楊妃所遺羅襪銘》:“羅襪羅襪,塵生香不絕,圓圓細細,地下得瓊鉤,窄窄弓弓,手中弄初月。”群談采余也寫了壹首《楊妃羅襪詩》:“仙子淩波去不遠,獨留尖襪馬嵬山。可憐壹掬無三寸,踏盡中原萬裏翻。”由這些敘述中可以看見,連美人足上的飾品也壹並欣賞,也許當時的腳形可能有些不同。
從唐代的作品中,我們可以比較清楚地探知當時纏足的情形。唐杜牧有詩:“鈿尺裁量減四分,纖纖玉筍裹輕雲。武陵少年欺他醉,笑把花前出畫裙。”鈿尺減四分約為十七厘米,纖纖玉筍,形容腳的尖、瘦,裹輕雲似乎就有纏足的意思了!夏侯審《詠被中繡鞋詩》中曾提到,把腳裹成壹鉤像新月,在被中穿睡鞋,供玉郎摩挲、媚夜。白居易的詩中也提到:“小頭鞋履窄衣裳,青黛點眉細細長,外人不見見應笑,天寶末年時世妝。”意思是在天寶末年流行穿尖頭鞋,鞋頭尖小,足形必尚尖瘦。溫庭筠在其《錦鞋賦》中,明白指出女子纏足,說:“耀粲織女之束足。”
唐代的文物中有許多人俑,男性樂人是尖小弓足,女俑即穿小頭鞋履窄衣裳。這些俑都出現在陜西省。這種活潑的舞蹈方式源於西域的民族;早期弓鞋中的象鼻頭,倒像是遊牧民族或者說快上馬的鞋式。由此看來,唐代男女都已有包纏足部的習俗,目的是仿如草原民族便於騎馬與跳舞。
最早對纏足起源作考證的是宋代的張邦基,其《墨莊漫錄》說:“婦人纏足始於近世,前世書傳皆無所自,惟《道山新聞》敘南唐李後主做金蓮狀六尺高臺,命宮嬪娘以帛裹足,著素襪在蓮花臺上翩翩起舞,使腳纖小屈上作新月狀,回旋有淩雲之態。”唐鎬雲:“蓮中花更好,雲裏月常新,因娘作也,由是人皆效之,以纖纖為妙。”這個說法最為壹般人所接受,且大多認為這是最有根據的說法——纏足風氣起於南方的南唐國都南京。但仔細追究起來,這樣的說法值得懷疑。南船北馬,長江流域,恐怕不容易產生纏足風俗;五代是壹個動亂的年代,纏足恐不利避禍;李煜是庶民文化、新文化的肯定者,他可能只是把當年流行於秦淮河的聲色之舉在宮中宣揚,娘的纏足是年長後纏足所產生的新月狀小腳,並非纏弓的弓足。而北方氣候幹冷,較適合纏足。盤坐炕上是北方婦女常態的生活方式,也是壹種禮儀,用腳走路時。倒形成了社交的姿態,在盤坐姿勢下,隨時可以見到腳、摸到腳,這樣的生活可能是纏足的溫床。
到了宋代,有關纏足的證據漸多。時人徐積有詩雲:“手自植松柏,身亦委塵泥,何暇裹雙足,但知勤四肢。”在當時沒有裹腳似乎有點跟不上流行。話本《碾玉觀音篇》說璩秀秀“蓮步半折小弓弓”,《宿香亭張浩遇鶯鶯篇》敘壹垂發女子“蓮步壹折,著弓弓扣繡鞋兒”,這時小說家已開始用金蓮弓彎來描寫壹雙纏過的小腳。
宋神宗以前纏足尚未盛行,但元豐以後就盛行起來了,如八大家中的蘇轍,曾做詠足詞
雲:“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淩波去,只見舞回鳳,都無行處蹤,偷穿宮樣穩,並立雙趺閑,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秦觀亦有“腳上鞋兒四寸羅”之句。大約在宣和以後,婦女都穿花鞋弓底的了。車若水《腳氣集》曰:“婦人纏足不知始於何時?小兒未四五幾,無罪無辜,而使之受無限之痛苦,纏得小來,不知何用?”這是最早反對纏足的記錄。
宋室南渡後,纏足風氣更盛。百歲老人著《楓窗小牘》中曾提到,當時有壹種讓纏足婦女的腳可以纏得小、纏得好的藥方——“瘦金蓮方”傳入南方。而攻占汴京的金人,也都模仿宣和時期漢人的足飾。《宋史·五行誌》:“理宗朝宮人束腳纖直,名快上馬。”南宋搜山圖和雜劇人物圖中的婦女,雙足不但盡得纖小,鞋頭還帶有明顯的彎勢。近年來宋代古墓叠有出土者,在福建福州出土的黃升墓,墓主為朝廷的官員,妻死年17歲,出土時腳上還纏有腳布長210厘米,寬9厘米,墓中有6雙鞋子,長13.3—14厘米,寬4.5—5厘米,以提花羅做面,粗麻布做底,鞋頭尖銳、上翹,並用細繩挽成蝴蝶結。在浙江衢州的儒家學者史繩祖與其繼室楊氏合葬的墓中,出現了壹雙史氏前妻羅雙雙的銀制弓鞋,出土的銀鞋整雙都是由銀片焊接而成,鞋長14厘米,寬4.5厘米,高6.7厘米,斜頭尖銳、高翹,鞋底還刻“羅雙雙”三字,以原配夫人的銀鞋作為陪葬,反映出當時男子對小腳的依戀。
元代,北方遊牧民族是否纏足不太清楚,但漢民族地區的纏足氣習似盛於前朝。在文學作品中,對金蓮的吟誦也罅砍魷幀?/p>
明代纏足可在仕女畫、春宮畫、小說及考古文物中見到。明之宮人都是纏足穿弓鞋,上面刺繡些小金花。胡應麟曾雲:“雙足弓小,五尺童子都知艷羨。”可知當時制度竟以纏足與否做為貴賤階級之分野。因此明代婦女的纏足程度,似又比元代更進壹步。
清代,漢人婦女衣服壹仍舊習,所謂男降女不降,而婦女纏足比以前更甚,竟然到了娶妻以腳大為恥、以腳小為榮的地步,可見纏足風氣又更盛於前朝歷代。所以,壹般婦女無不卯勁纏裹雙足,以做為“美人”應有的條件。
1、通過身體變形讓他人明了自己的階層和身份,從而博得榮譽,獲得自我滿足的行為。
2、在以男性為主導的社會中,女性身體成為審美的客體,成為有交換價值的載體。
3、反映出的是中外文明前工業社會時期在社會政治經濟形態、社會階層等方面的壹些***同特性,以及當時女性相對於男性的交換價值。
(中)纏足與(西方)束腰的區別:
1、不同的審美理想
中國文化強調的是表現,是美和藝術的獨立性。西方審美理想體現出對理性和邏輯的追求。
2、不同的身體觀念
對於中國藝術來說,身體只能遮蔽,不能顯現。”在這種觀念的引導下,服裝很少凸顯身體本身的性感美,更多的是追求含蓄的風韻,追求著裝之後的姿態美、因肢體受到束縛顯現出的動若風吹細柳的生動感、含蓄美。 與中國相比,西方對於身體有著坦然態度,身體、裸體直接在藝術中得以呈現,身體美壹直是西方藝術的最高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