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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第十屆書法篆刻作品展的相關活動

為弘揚優秀傳統文化,建設和諧文化,全面展示當代中國書法篆刻的藝術成就,推動當代書法篆刻藝術進壹步繁榮,經申辦和協商,中國書法家協會確定與上海、廣西聯合舉辦全國第十屆書法篆刻作品展覽。

本屆國展堅持黨的“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把握正確的藝術導向;遵循堅持傳統、鼓勵創新、多種風格的創作規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施陽光評審;推出精品,推出人才,提升人文精神;推動中國書法事業繁榮發展,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貢獻力量。現將征稿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壹、舉辦單位

主 辦:

中國文聯

中國書法家協會

聯合主辦:上海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承 辦:廣西展區 廣西壯族自治區書法家協會 廣西跨世紀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上海展區 上海市書法家協會 上海華信公益基金會 上海友聯書畫院

二、組織機構

1、組委會

全國第十屆書法篆刻作品展覽組委會由中國書協和聯合主辦方***同組成。

2、評審委員會

中國書法家協會依據《中國書法家協會評審委員會產生暫行辦法》,組成評委會,負責評審工作。

三、作品

本次展覽分區征稿。草書、楷書、隸書作品請投寄至上海展區;行書、篆書、篆刻、刻字作品請投寄至廣西展區。

1、投稿

投稿作品分為書法、篆刻、刻字三個部分。投稿作者可參加兩個展區不同書體的評審,入展後只保留壹種(件)參展。

(1)書法部分:書法作品請投寄作品原件。書體不限,尺寸:高度不超過180cm,寬度不超過97cm,壹律為豎式(超尺寸作品需提前申報,經組委會辦公室同意方能投稿)。不收冊頁、長卷,所有作品請勿裝裱。

(2)篆刻部分: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兩個以上邊款,貼在不大於4尺對開的宣紙印屏上。評審結束後由組委會通知寄篆刻原石參展,原石歸承辦方所有。

(3)刻字部分:刻字作品材質為木質,尺寸不小於40cm×40cm或相當於0.16㎡。刻字作品初評采用照片評審,壹律為8寸彩色照片。投稿刻字作品時請附上作者書法作品壹幅(四尺以內,書體不限),以作評審參考。投稿壹律用掛號,請在信封上註明“刻字”字樣。入選後由承辦方通知,寄原作參加終評。

2、範圍:年滿18歲以上的中國公民及海外華人、書法愛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投稿壹律使用真實姓名,化名重復投稿者不予評審。

3、費用:每壹件作品或照片收參評費30元(請勿在信封中夾寄,海外匯30美元),沒收到參評費的作品不予評審。凡需退稿的,每件作品在投稿同時,匯寄人民幣80元退稿費(每件作品上5000元保險,需支付手續費50元),並附退稿費匯款單復印件。展出結束後要求匯款退稿的,限於人力,不再辦理。入展作品不退稿,由承辦方收藏。入展作品已經交納退稿費的,由組委會將退稿費退還作者。

4、說明:請在作品(照片 、刻字原作、書法原作)背後用鉛筆正楷註明: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常用通訊地址、郵編、聯系電話(固定電話、手機)、作品名稱、材質,草書、篆書請附釋文,個別異體文字,請附文字出處的復印件。為便於準確登記,及時聯系作者,請另打印填寫《十屆國展投稿登記表》(啟事後附表格,可復印使用),連同身份證復印件、匯款單復印件,隨作品壹並寄出。組委會根據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記工作。

四、評審

1、由中國書法家協會組成本次大展評委會,制定評審細則、評審工作流程和評委守則,明確違規的處理辦法。

2、書法、篆刻作品評審初步定於2011年9月份舉行;刻字作品初步定於2011年8月份進行初評,9月份終評。全部作品評審結束後,由主辦方核對原作準確無誤後,及時公布評審結果。

五、展覽

十屆國展定於2011年11月同時在上海市及廣西南寧市舉行,展出作品800件以上(其中包括60件優秀作品)。展出後,優秀作品擇時在首都北京展出。

六、出版

十屆國展開幕式之前出版《全國第十屆書法篆刻展覽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和相關責任

1、獲得優秀作品的作者頒發獎金、證書;入展作者頒發收藏費、證書,全部入展作者贈送本次活動展覽作品集壹冊。

2、優秀作品作者獎金每人10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費每人800元(均為稅前)。

3、非會員書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備加入中國書法家協會的條件。

4、本次活動優秀作品作者獎金、入展作品收藏費,優秀作品、入展作品證書、作品集以及退稿作品由承辦方負責在展覽開幕後兩個月之內寄出。

八、征稿日期

自見報之日起,截至2011年8月15日(刻字作品截稿日期為2011年7月15日),以當地郵戳為準。

九、收稿和匯款地址

1、廣西展區收稿地址:廣西南寧市民族大道111號跨世紀書畫藝術館 “全國十屆國展”辦公室

參評費可通過郵局匯款。

郵局匯款地址:廣西南寧市民族大道111號廣西南寧跨世紀書畫藝術館“全國十屆國展”辦公室

上海展區收稿地址:上海市靜安區延安西路238號 上海市書法家協會 “全國十屆國展”辦公室

參評費可通過郵局匯款。

郵局匯款地址:上海市靜安區延安西路238號 上海市書法家協會

上海市書法家協會 “全國十屆國展”辦公室

2、十、全國十屆書展組委會辦公室

中國書法家協會展覽部聯系人:鄭培亮 李 寧 楊家偉

十壹、其它事項

1、凡是發現或被舉報作者代筆、代刻等問題,經組委會核實,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將視情節輕重,依據有關規定,分別給予處理。

投訴材料請寄:北京市朝陽區北沙灘壹號院32號樓A座616 中國書協展覽部 2、所有來稿必須符合本啟事要求。

3、凡投稿者視為認同並遵守本啟事各項規定。

4、本征稿啟事解釋權歸中國書法家協會。 刻字初評:

2011年8月4日,“十屆國展”刻字作品初評工作在廣西跨世紀大酒店舉行。此次評審委員會成員有:中國書協副主席吳東民、中國書協副秘書長戴誌祺、中國書協組聯部主任張陸壹、中國書協刻字委員會副主任王誌安和張之、中國書協刻字委員會副秘書長沈巖松等。廣西區文聯主席潘琦、廣西區文聯副主席趙如鋒、廣西書協主席韋克義、廣西展區承辦方負責人黃冠傑等出席了評審預備會議。

評委們經過認真評選,最後評選出96件刻字作品進入終評。此次來自全國各地的刻字作品投稿達1716件。投稿量排名前十的省份為江蘇、河南、陜西、山東、安徽、福建、浙江、上海、河北、廣西。

上海展區作品評選:

2011年8月29日至9月2日,歷時5天,備受書壇矚目的全國第十屆書法篆刻作品展覽(上海展區)評審工作在滬舉行。經評審,***有398件作品入展,其中30件作品被評為優秀作品,30件作品獲優秀作品提名。

中國書協主席張海擔任“十屆國展”評審委員會主任,中國書協分黨組書記、駐會副主席趙長青任監審委員會主任,中國書協分黨組副書記、秘書長陳洪武和中國書協分黨組成員、副秘書長戴誌祺***同任秘書長,新聞觀察團團長由中國書協分黨組成員、中國書協副秘書長潘文海擔任。

廣西展區評選:

經過幾個月的緊張籌備,十屆國展廣西區評審工作於2011年9月19日在廣西跨世紀書畫藝術館拉開帷幕。經過三天的緊張工作,21日本次評審名單終於揭曉。評委們從廣西展區收到的兩萬多件參評作品中,評選出400件入展作品,並從這些入展作品中評出30件優秀作品和38件優秀提名作品。廣西展區評審工作的圓滿完成,也標誌著十屆國展的評審工作全部結束。 十屆國展優秀入展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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