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時期見證了中國封建地主經濟的繁榮發展,三省六部官制得以確立。
三司為太師、太傅、太保;三公乃邱、司徒、。隋朝的三省是:內史省、門下省、尚書省。
內史省,也就是過去的中書省,由內史大臣主管;專司機密,起草詔令,參政議政。
門下省由長官負責審查政令,如果書令起草的聖旨有違反,門下省可以拒絕退回。
尚書省的行政長官是尚書省令。尚書省是行政機構,主管全國所有政務。它的職權範圍很廣,設有官、禮、兵、官、官、工六個部門。六部尚書,與大臣令、左右仆從合稱為“八席”。
除了三省,還有秘書省和內地省。
秘書省負責書籍秘籍的收集整理,長官是秘書監。
內務部是朝廷的供養和奉獻機構,長官是內仆。
朝廷中,除上述五省外,還有太常、光祿等“九殿”,郭子、左江等“五監”。
監察官:禦史臺首長為禦史,輔之以管理圖書,輔助禦史。他的下屬官員包括輔佐禦史、殿中輔佐禦史、監察禦史。
泰負責京畿內外的巡視,大副是大夫。官刺史14人,掌管全國郡縣巡察。官職廢除後,北京官員以官職頭銜改派巡撫。
經過魏晉南北朝以來州、縣、郡三級地方官制的初步運用。改變州縣兩級官制,直接將縣與州統壹起來。它是中央尚書省的地方機構,權力很大,轄區內所有郡縣都受它控制。
唐代三省六部制:中央省擬定的聖旨不妥當,門下各省有權反駁,要求重新擬定。
中書令的兩個官員是主官,重要的下屬官員是中書令的舍人,負責查閱表章、起草聖旨、命禦書。
門下省:兩個侍從為主官,兩個重要的部屬為左三壽的常侍和四個輔佐勸諫的大夫,都是負責諷刺錯誤和勸諫得失的。
尚書省:尚書令為大副,但此職不授與任何人,其副左右仆從為嘉陵江大副。尚書省官署又叫尚書都省、都廳。
尚書省有六部:官、戶、禮、兵、刑、工。
唐代六部分三級:官兵並進,刑戶為中行;禮貌是最後壹道防線。
唐代中央官員可分為臺省和清監兩類。前者指三省和禦史臺,屬於政府官員。後者指九殿五獄,屬於事務性官員。
唐代的九大寺廟分別是:泰昌、光祿、巍巍、完顏政、太傅、大理、洪湖、司農、太傅;五位監事分別是:郭子、少府、江昌、杜水、琦君。殿長稱為“卿”,監長常稱為“監”。
唐代禦史臺為最高監察署,下設臺院、典院、察院。
第三國子監國史平臺的建立與明確區分;中國封建社會的禦史監察制度已經發展成熟。
總的來說,唐朝的地方官制是安史之亂前的州(府)縣兩級制。唐中後期演變為道、州、縣三級制。該州州長是秘書處。縣長統稱為縣令。
宋代官制
宋代官制的特點是中央掌管中央,樞密院掌管軍政大權的兩朝制。
宋代樞密院是全國掌管軍事的最高機構,掌管軍籍和虎符,有調動軍隊的權力,但要經過皇帝批準。宋代副丞相參政、樞密院首長壹般稱為“執政”,丞相與執政統稱為“執政”。宋以後還有翰林學士院,不屬於以宰相為首的中央行政系統,直接隸屬於皇帝。負責為天皇起草制造和國書。
設立三部,掌管國家財政,權力很大,僅次於第二屆政府。禦史臺是最高監察機構,禦史臺的任命直接歸皇帝管,宰相不得過問。宋朝最初是州縣兩級地方官制,宋太宗後來發展為路州縣三級制。宋代最低的地方行政組織是縣,以縣長為最高行政長官。州府總督是朝廷任命的“知壹州”的文官北京官員,所以也被簡稱為知州。與國家同級的還有政府、軍隊、監獄。路是後行政區劃。
遼金官制
遼朝官制——北官:有南北兩個樞密院,官員為唐使、樞密院官。北方樞密院掌管全國軍政,類似唐朝的兵部;南部樞密院負責公務員選舉和稅收管理。樞密院下還有南北丞相府(這是中國歷史上第壹次將“丞相”作為正式名稱)。南方官員:多模仿唐制,也有三省六部、各驛站、醫院、廟堂、監獄、各禁衛的官員。大部分是用來安置漢人的,沒有實權。金代官制——尚書省是國家最高行政機構,沒有中書、門下兩個省。尚書令是最高行政長官。元朝的中央權力由中書省、樞密院和禦史臺組成。中書省壹直聽命於政府,樞密院是國家最高軍事機構。禦史臺是中國最高監督機構;朝廷設有鄭玄院,主管宗教事務、吐蕃事務和其他少數民族事務。銀行中書省成為當地最高行政機構。省是四級:道、府、州、縣。
明代官制
中央由中書省、都督府、禦史臺分為行政、軍務、監察。之後“內閣”出現。內閣的權力主要體現在“起草票”,即對各地呈送的張欽提出處理意見,根據皇帝的旨意起草詔書,經皇帝批準後交由六部處理。九卿指六部尚書、都察院,都是禦史、政使、大理寺大臣。都察院是明代最高監察機構。朝鮮設置了壹個總督來指揮中外軍事事務。為了防備軍權過於集中,政府取消了總督府,改為中、左、右、前、後五軍總督府,左右總督為其長官。五軍都督府分別掌管首都的部隊和地方的衛生所。部隊雖然是統壹的,但是沒有派遣權。兵部負責軍官的任免和晉升,發布軍令,但不指揮軍隊。軍隊的指揮權最終掌握在皇帝手中。明代地方行政體系由省、州、縣三級構成。
清代官制
清朝入關前,朝廷設置了三個內廷,即內廷國史院和內廷弘文院,負責記錄皇帝的日常生活,編纂史書,撰寫事實記載,起草國書制度,給皇帝講學。順治十五年,清朝將內三院改為內閣,並為皇帝制定了幾個建議。詔令由內閣和其他六個衙門執行。雍正時期,內閣大學士成為朝廷最高級別的官員。軍部壹詞始於雍正十年,傳達皇帝旨意,高效處理政務。朝鮮地方行政機關壹般可分為道、府(州、廳)、郡三級。省壹級的最高軍政長官是巡撫、總督。在明代,巡撫、巡撫都是都察院任命的官員,到了清代,則成為正式的地方高級官員。巡撫壹般管轄兩三個省,四川巡撫只管轄壹個省。巡撫還兼著兵部尚書和都察院右都的頭銜,使他擁有幾省的行政、軍事和監察的權力。總督也可以稱為“控軍”、“控臺”。巡撫是壹省最高軍政長官,也是兵部侍郎,都察院右副職。這樣,他就有權掌管該省的行政、軍事和監督權力。總督也可稱為“福君”、“福泰”。在總督和總督之下,有負責壹省財政和民政的政治使節。使節也被簡稱為範泰、範斯。清朝官員的服裝與過去大不相同。官員的服裝顏色不分級。只有王公和特批的王公、郡王才能使用金黃色,官員的長袍壹般是石藍色或紫色(深藍配紅色)。清代官員服飾的重要區別在於“頂”和“補”。頂是指帽子頂部的帽珠。不同等級的官員使用不同材質的帽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