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本規範適用於公***圖書館、高等學校圖書館、科學研究圖書館及各類專門圖書館等的新建、改建和擴建工程的建築設計。
1.0.3 圖書館建築必須滿足文獻資料信息的采集、加工、利用和安全防護等功能要求,並為讀者、工作人員創造良好的環境和工作條件。
1.0.4 圖書館建築設計應結合圖書館的性質、特點及發展趨勢,采用先進的管理方式,適應現代化服務的要求,並力求造型美觀,與環境協調。
1.0.5 圖書館建築設計除應符合本規範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定。2 術語2.0.1 公***圖書館 Public Library
具備收藏、管理、流通等壹整套使用空間和技術設備用房,面向社會大眾服務的各級圖書館,如省、直轄市、自治區、市、地區、縣圖書館,其特點是收藏學科廣泛,讀者成份多樣。
2.0.2 高等學校圖書館 College Library
為教學和科研服務,具有服務性和學術性強的大專院校和專科學校,以及成人高等學校的圖書館,簡稱高校圖書館。
2.0.3 科學研究圖書館 Research Institution Library
具有館藏專業性強,信息敏感程度高,采用開架的管理方式和廣泛使用計算機和網絡技術等先進的服務手段的各類科學研究院、所的圖書館,簡稱科研圖書館。
2.0.4 專門圖書館 Special Library
專門收藏某壹學科或某壹類文獻資料,為專業人員服務的圖書館,如音樂圖書館、美術圖書館、地質圖書館等。
2.0.5 普通閱覽室 General Reading Room
以書刊為主要信息載體供讀者使用的閱覽室,是圖書館中數量較多的壹種閱覽室。
2.0.6 特種閱覽室 Special Reading Room
指“音像視聽室”、“縮微閱覽室”、“電子出版物閱覽室”等。這類閱覽室,讀者須借助設備才能從載體中獲取信息。對建築設計有特殊要求。
2.0.7 開架閱覽室 Open Stack Reading Room
藏書和閱覽在同壹空間中,允許讀者自行取閱圖書資料的閱覽室。
2.0.8 文獻資料 Document Literature
記錄有知識和信息的壹切載體,包括書刊資料和非書刊資料等多種形式,壹般統稱文獻資料,系圖書館館藏信息載體的總稱。
2.0.9 非書資料 Non-print Materials
非印刷型的非書本式的資料。包括錄音帶、錄像帶、幻燈片、投影片、電影拷貝、縮微膠卷、圖片、模型、智力玩具、機讀磁盤、磁帶、光盤等。
2.0.10 基本書庫 Basic Stack Rooms
圖書館的主要藏書區,對全館藏書起總樞紐、總調度作用,具有藏書量大,知識門類廣的特點。基本書庫的藏書內容範圍、品種和數量反映壹個館的性質、規模和為讀者服務的能力,常作為劃分圖書館規模的指標。
2.0.11 輔助書庫 Auxiliary Stacks
采用閉架管理時,圖書館中為讀者服務的各種輔助性書庫。如外借處、閱覽室、參考室、研究室、分館等部門所設置的書庫。其藏書具有現實性、參考性、針對性強和利用率高、流通量大的特點。
2.0.12 特藏書庫 Special Stacks
收藏珍善本圖書、音像資料、電子出版物等重要文獻資料、對保存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庫房。
2.0.13 珍善本書庫 Rare Book Stacks
收藏經鑒定列為國家或地方級珍貴文獻、對安全防範和保存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庫房。主要收藏刻本、寫本、稿本、拓本、書畫等古籍與珍品,是特藏庫的壹種。
2.0.14 磁帶庫 Tape Base
主要收藏錄像帶、錄音帶、機讀磁盤、磁帶和光盤等載體的庫房。其存放庫架和保存環境都有特殊要求。
2.0.15 開架書庫 Open Stacks
允許讀者入庫查找資料並就近閱覽的書庫。此種書庫除正常的書架外,在采光良好的區域還設有少量閱覽座(廂)供讀者使用。
2.0.16 密集書庫 Compact Stacks
以密集書架收藏文獻資料的庫房。此種庫房的荷載可按實際荷載選用,多設置在建築物的地面層。
2.0.17 密集書架 Compact Bookshelf
為提高收藏量而專門設計的壹種書架。若幹書架安裝在固定軌道上,緊密排列沒有行距,利用電動或手動的裝置,可以使任何兩行緊密相鄰的書架沿軌道分離,形成行距,便於提書。
2.0.18 積層書架 Stack-system Shelf
重疊組合而成的多層固定鋼書架。附有小鋼梯上下。其上層書架荷載經下層書架支柱傳至樓、地面。上層書架之間的水平交通用書架層解決。
2.0.19 書架層 Stack Layer
書庫內在兩個結構層之間采用積層書架或多層書架時,劃分每層書架的層面。由於該層面壹般直接支承在書架上,多為鋼板或鋼筋混凝土預制板,故又稱甲板層或軟層,以別於書庫的結構層。
2.0.20 行道 Aisle
兩排書架之間的距離,又稱書架通道。其寬度與開架、閉架的管理方式有關。
2.0.21 書庫提升、傳送設備 Hoist In Stacks
在書庫或密集藏書區為減輕工作人員勞動強度,提高傳遞速度而設於上、下樓層之間及水平傳遞圖書(及索書條)的設備。它可以是手動、電動或機械傳動。
2.0.22 典藏室 Book-Keeping Department
圖書館內部登記文獻資料移動情況、統計全館收藏量的專業部門。
2.0.23 計算機信息檢索 Information Retrieval
計算機信息檢索是利用計算機系統有效存儲和快速查找的能力,發展起來的壹種計算機應用技術。它可以根據用戶要求從已存信息的集合中抽取出特定的信息,並具有插入、修改和刪除某些信息的能力。圖書或文獻檢索系統屬於信息量較大而不常修改的二次性信息檢索系統。
2.0.24 信息處理用房 Information Processing Room
滿足圖書館信息技術服務功能的用房。它包括信息的顯示、攝取、變換、傳遞、存儲、識別、加工等所有的信息處理過程。 3 選址和總平面布置
3.1 選址 3.1.1 館址的選擇應符合當地的總體規劃及文化建築的網點布局。
3.1.2 館址應選擇位置適中、交通方便、環境安靜、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條件較有利的地段。
3.1.3 館址與易燃易爆、噪聲和散發有害氣體、強電磁波幹擾等汙染源的距離,應符合有關安全衛生環境保護標準的規定。
3.1.4 圖書館宜獨立建造。當與其它建築合建時,必須滿足圖書館的使用功能和環境要求,並自成壹區,單獨設置出人口。 3.2 總平面布置 3.2.1 總平面布置應功能分區明確、總體布局合理、各區聯系方便、互不幹擾,並留有發展用地。
3.2.2 交通組織應做到人、車分流,道路布置應便於人員進出、圖書運送、裝卸和消防疏散。並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範》 JGJ50的有關規定。
3.2.3 設有少年兒童閱覽區的圖書館,該區應有單獨的出人口,室外應有設施較完善的兒童活動場地。
3.2.4 圖書館的室外環境除當地規劃部門有專門的規定外,新建公***圖書館的建築物基地覆蓋率不宜大於40%。
3.2.5 除當地有統籌建設的停車場或停車庫外,基地內應設置供內部和外部使用的機動車停車場地和自行車停放設施。
3.2.6 館區內應根據館的性質和所在地點做好綠化設計。綠化率不宜小於30%。栽種的樹種應根據城市氣候、土壤和能凈化空氣等條件確定。綠化與建築物、構築物、道路和管線之間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4 建築設計
4.1 壹般規定4.1.1 圖書館建築設計應根據館的性質、規模和功能,分別設置藏書、借書、閱覽、出納、檢索、公***及輔助空間和行政辦公、業務及技術設備用房。
4.1.2 圖書館的建築布局應與管理方式和服務手段相適應,合理安排采編、收藏、外借、閱覽之間的運行路線,使讀者、管理人員和書刊運送路線便捷暢通,互不幹擾。
4.1.3 圖書館各空間柱網尺寸、層高、荷載設計應有較大的適應性和使用的靈活性。藏、閱空間合壹者,宜采取統壹柱網尺寸,統壹層高和統壹荷載。
4.1.4 圖書館的四層及四層以上設有閱覽室時,宜設乘客電梯或客貨兩用電梯。
4.1.5 圖書館各類用房除有特殊要求者外,應利用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風。外墻、外門窗和屋頂等圍護結構應區別使用要求,按照本規範第7.2.1條所規定的溫度、濕度指標及當地室外氣象計算參數和有、無采暖、通風、空氣調節等具體情況,通過技術經濟比較,確定合理的構造,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當需要采暖時,圍護結構的傳熱熱阻值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築熱工設計規範》 GB50176。
2當需要空氣調節時,圍護結構的傳熱系數應按照現行國家標準《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範》 GBJ19執行。
3當無采暖和空氣調節時,書庫的外墻和屋頂的傳熱熱阻值分別不應小於0.66m2·K/W和0.90m2·K/W
4.1.6 各類用房的天然采光標準,不應小於表4.1.6中的規定。
4.1.7 各類用房在平面設計時,應按其噪聲等級分區布置,其允許噪聲級不應大於表4.1.7中的規定。
4.1.8 電梯井道及產生噪聲的設備機房,不宜與閱覽室毗鄰。並應采取消聲、隔聲及減振措施,減少其對整個館區的影響。
4.1.9 建築設計應進行無障礙設計,並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範》 JGJ50的有關規定。
4.1.10 建築設計應與現代化科學技術密切結合,宜根據建設條件為建築物的智能化和可持續發展提供可能性。 4.2 藏書空間4.2.1 圖書館的藏書空間分為基本書庫、特藏書庫、密集書庫和閱覽室藏書四種形式,各館可根據具體情況選擇確定。
4.2.2 基本書庫的結構形式和柱網尺寸應適合所采用的管理方式和所選書架的排列要求。框架結構的柱網宜采用1.20m或1.25m的整數倍模數。
4.2.3 各類圖書館藏書空間容書量設計估算指標應符合本規範附錄A的規定。
4.2.4 書庫的平面布局和書架排列應有利於天然采光、自然通風,並縮短提書距離;書庫內書(報刊)架的連續排列最多檔數應符合表4.2.4-1的規定,書(報刊)架之間,以及書(報刊)架與外墻之間的各類通道最小寬度應符合表4.2.4-2的規定。
4.2.5 書架宜垂直於開窗的外墻布置。書庫采用豎向條形窗時,應對正行道並允許書架檔頭靠墻,書架連續檔數應符合本規範第4.2.4條及表4.2.4-1的規定。書庫采用橫向條形窗,其窗寬大於書架之間的行道寬度時,書架檔頭不得靠墻,書(報刊)架與外墻之間應留有通道,其尺寸應符合本規範表4.2.4-2的規定。
4.2.6 珍善本書庫應單獨設置。縮微、視聽、電子出版物等非書資料應按使用方式確定存放位置,這些文獻資料應設特藏書庫收藏、保管。
4.2.7 書庫庫區可設工作人員更衣室、清潔室和專用廁所,但不得設在書庫內。
4.2.8 書庫、閱覽室藏書區凈高不得小於2.40m。當有梁或管線時,其底面凈高不宜小於2.30m;采用積層書架的書庫結構梁(或管線)底面之凈高不得小於4.70m。
4.2.9 書庫內工作人員專用樓梯的梯段凈寬不應小於0.80m,坡度不應大於45度,並應采取防滑措施。書庫內不宜采用螺旋扶梯。
4.2.10 二層及二層以上的書庫應至少有壹套書刊提升設備。四層及四層以上不宜少於兩套。六層及六層以上的書庫,除應有提升設備外,宜另設專用貨梯。書庫的提升設備在每層均應有層面顯示裝置。
4.2.11 書庫安裝自動傳輸設備時,應符合設備安裝的技術要求。
4.2.12 書庫與閱覽區的樓、地面宜采用同壹標高。無水平傳輸設備時,提升設備(書梯)的位置宜鄰近書刊出納臺。設備井道上傳遞洞口的下沿距書庫樓、地面的高度不宜大於0.90m。
4.2.13 書庫荷載值的選擇,應根據藏書形式和具體使用要求區別確定。4.3 閱覽空間4.3.1 各類圖書館應按其性質、任務,或針對不同的讀者對象分別設置各類閱覽室。
4.3.2 閱覽區域應光線充足、照度均勻,防止陽光直曬。東西向開窗時,應采取有效的遮陽措施。
4.3.3 閱覽區的建築開間、進深及層高,應滿足家具、設備合理布置的要求,並應考慮開架管理的使用要求。
4.3.4 閱覽區應根據工作需要在入口附近設管理(出納)臺和工作間,並宜設復印機、計算機終端等信息服務、管理和處理的設備位置。工作間使用面積不宜小於10m’,並宜和管理(出納)臺相連通。
4.3.5 閱覽區不得被過往人流穿行,獨立使用的閱覽空間不得設於套間內。
4.3.6 使用頻繁,開放時間長的閱覽室宜鄰近門廳布置。
4.3.7 閱覽桌椅排列的最小間隔尺寸應符合表4.3.7的規定
4.3.8 珍善本閱覽室與珍善本書庫應毗鄰布置。閱覽和庫房之間應設緩沖區,並設分區門。
4.3.9 輿圖閱覽室應能容納大型閱覽桌、描圖臺,並有完整的大片墻面和懸掛大幅輿圖的設施。
4.3.10 縮微閱讀機集中管理時,應設專門的縮微閱覽室。室內家具設施和照明環境應滿足縮微閱讀的要求,縮微覽閱室宜和縮微膠卷(片)的特藏書庫相連通。縮微閱讀機分散布置時,應設置專用閱覽桌椅,每座位使用面積不應小於2.30m2。
4.3.11 集體和個人使用的音像資料視聽室宜自成區域,便於單獨使用和管理,與其他閱覽室之間互不幹擾。
4.3.12 音像視聽室應由視聽室、控制室和工作間組成。視聽室的座位數應按使用要求確定。每座位占使用面積不應小於1.50m2。當按視、聽功能分別布置時,應采取防止音、像互相幹擾的隔離措施。
4.3.13 電子出版物閱覽室宜靠近計算機中心,並與電子出版物庫相連通。
4.3.14 珍善本書、輿圖、縮微、音像資料和電子出版物閱覽室的外窗均應有遮光設施。
4.3.15 少年兒童閱覽室應與成人閱覽區分隔,單獨設出人口,並應設兒童活動場地。
4.3.16 盲人讀書室應設於圖書館底層交通方便的位置,並和盲文書庫相連通。盲人書桌應便於使用聽音設備。
4.3.17 各閱覽區老年人及殘疾讀者的專用閱覽座席應鄰近管理(出納)臺布置。
4.3.18 閱覽空間每座占使用面積設計計算指標應符合附錄B的規定。 4.4 目錄檢索、出納空間4.4.1 目錄檢索包括卡片目錄、書本目錄和計算機終端目錄三部分內容組成,各部分的比例各館可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4.4.2 目錄檢索空間應靠近讀者出人口,並與出納空間相毗鄰。當與出納***處同壹空間時,應有明確的功能分區。
4.4.3 目錄檢索空間內目錄櫃的排列尺寸不應小於表4.4.3的規定。如利用過廳、交通廳或走廊設置目錄櫃時,查目區應避開人流主要路線。
4.4.4 目錄櫃組合高度:成人使用者,不宜大於1.50m少年兒童使用者,不宜大於1.30m.
4.4.5 目錄檢索空間內采用計算機檢索時,每臺微機所占用的使用面積按2.00m2計算。計算機檢索臺的高度宜為0.78~0.80m .
4.4.6 目錄檢索空間中目錄櫃所占用的面積可按本規範附錄C所列公式計算。
4.4.7 中心(總)出納臺應毗鄰基本書庫設置。出納臺與基本書庫之間的通道不應設置踏步;當高差不可避免時,應采用坡度不大於1:8的坡道。出納臺通往庫房的門,凈寬不應小於1.40m,並不得設置門坎,門外1.40m範圍內應平坦無障礙物。平開防火門應向出納臺方向開啟。
4.4.8 出納空間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出納臺內工作人員所占使用面積,每壹工作崗位不應小於6.00m2,工作區的進深當無水平傳送設備時,不宜小於 4.00m;當有水平傳送設備時,應滿足設備安裝的技術要求。 2 出納臺外讀者活動面積,按出納臺內每壹工作崗位所占使
用面積的1.20倍計算,並不得小於18.00m2;出納臺前應保持寬度不小於3.00m的讀者活動區。
3 出納臺寬度不應小於0.60m。出納臺長度按每壹工作崗位平均1.50m計算。出納臺兼有咨詢、監控等多種服務功能時,應按工作崗位總數計算長度。出納臺的高度:外側高度宜為1.10~1.20m;內側高度應適合出納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