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名命名的地理文化特征
文/淩德祥
壹、中國地名詞語的特點
古漢語詞匯構詞的壹個最大特點是單音詞匯構詞,即詞匯構詞主要是壹個詞,多音節的簡單詞多為外來詞。現代漢語詞匯是雙音節的,即詞匯主要由兩個詞組成,三音節的詞,尤其是三個或三個以上音節的簡單詞,多為外來詞。漢語詞匯構成的上述特點也充分體現在古今地名的命名中,主要表
中國地名命名的地理文化特征
文/淩德祥
壹、中國地名詞語的特點
古漢語詞匯構詞的壹個最大特點是單音詞匯構詞,即詞匯構詞主要是壹個詞,多音節的簡單詞多為外來詞。現代漢語詞匯是雙音節的,即詞匯主要由兩個詞組成,三音節的詞,尤其是三個或三個以上音節的簡單詞,多為外來詞。漢語詞匯構成的上述特點也充分體現在古今地名的命名中,主要表現為:
1.單音詞是古代地名的主要組成部分。最早,中國的地名大多是由簡單詞構成的,其中由單音節詞構成的地名多為漢語詞,多音節簡單詞(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詞)多為外來詞。古代的國名多為壹字,後來以國、縣、州、市的通稱來稱呼。現代地名的縮寫大多來源於古代漢語。大約從先秦時期開始,漢語地名逐漸復音化,壹些早期的單字地名逐漸成為地名的主要構詞成分,成為具有壹般意義的通用名。主要有“敬”、“將”、“和”。
2.古代地名復合詞的語序。先秦以後的地名以二字復合詞為主,三字及以上簡單詞的地名多為外來詞。現代漢語中,地名或構詞詞幹多由兩個字或兩個字加“省”、“市”、“縣”、“村”構成,四個字以上的地名多為外來詞。古代雙字合成詞構成的地名,大多是地名加上“國”、“縣”、“市”等俗名,在古代,漢字詞的語序多為中心詞前的修飾語,地名的語序與後世有較大差異。復合詞的地名主要以“大名小名”的語序排列,如:丘上、丘黃、丘村、虞丘、成府、高程、成地、成旗、程英、畢成、成埔、劉水、圖圖、劉水、圖圖、赫章等。而現代漢語中,復合詞的地名多是“小名冠大名”的語序,如上面例子中的“丘上”、“赫章”,就是現代的“商丘”、“漳河”。古漢語中“修飾語先於中心詞,後於中心詞”的語序特征在現代方言中依然保留。比如南方方言中的“雞公山”二字,其實是壹只公雞,壹個地名原來是“雞公山”,因形似公雞而得名。到了後期,因為不明白它的意思,就改成了“雞冠山”。再比如安徽淮北的地名“城父”,據說是項羽所建。後人往往根據現代語序誤解“城父”的意思,但與實際意義相差甚遠。“城父”應該就是今天意義上的“父城”,可能是項羽為了懷念家鄉的父親和親人而修建的。
(圖片來自網絡)
二、古今地名外來詞的主要形式
今天的漢人不是過去的漢人,今天的中國人也不是過去的中國人。中原自古以來就有多民族居住,語言也相互融合,相互影響。而古代借詞形成的地名,大多已經逐漸“漢字化”,現在已經很難看到其外國特色了。壹方面,古代漢語中外來詞的音譯地名多為漢字音譯。由於歷史久遠,很多用漢字音譯的地名,很難看出外來詞的特點,尤其是半音譯、半意譯的外來詞。主要如:“法庫”(遼寧省),源於滿族;“句容”(江蘇)源於古越南語。另壹方面,很多早期的音譯地名已經逐漸轉變為意譯、完全意譯或帶有中文意譯元素的半意譯。例子如下:
1.語音和語義翻譯形式。“康保”(河北省)是蒙古語“康巴諾爾”的音譯;“包頭”(內蒙古)是蒙古語漢字“寶可圖”的音譯。還有壹些地名的音譯詞被直接改成了漢語意譯詞,如廣西的橫縣(那郎)、雅縣(那門)、樂東(獨龍)、海南省的保亭(大南、市南辦事處)。
2.自由翻譯形式。“胡碩(和碩)”是蒙古語音譯,原意為旗幟。作為行政區劃,現譯為“旗”。
3.半音譯半意譯形式“藏布”藏語音譯,意為“江,較大的河流”,如“雅魯藏布江”,漢譯改為“江”,譯為“雅魯藏布江”;措,藏語音譯,意為“湖”,納木錯意為“天湖”,中文翻譯為“納木錯湖”;“阿城”(黑龍江省),地名“A”源於古代女真語。
三、中國河流的主要命名特點
我國河流名稱分布具有明顯的“豫北河”地域特征。北方地區多以“河”命名,南方地區多以“河”命名。黃河和長江之間的地區通常被稱為“水”或“河”。
商朝主要把姜和何作為“大河”,特別是長江和黃河。“水”和“川”是河流的通稱。
以“水”、“川”命名的地區主要分布在古代中原文化圈。兩者都是河流的象形字,詞源應該是壹樣的,可能是當時南北不同方言讀音不同造成的分化。文明和長江文明興起後,“水”和“川”的命名功能減弱,逐漸被“河”取代。“河”從最早的專指“黃河”逐漸變為泛指,主要用來稱呼以黃河流域為中心的北方河流。“江”最初是為“長江”而命名的,也被用來命名以長江流域為中心的南方河流。
現在中國的河流名稱還保留著這些痕跡。我國淮河以北的河流大多以“河”命名。比如黃河、淮河、海河、滹沱河。南方也有以“河”命名的河流,如海南的“萬泉河”,可能反映了以黃河文化為代表的北方文明在這壹地區歷史上的巨大影響。長江以南的大多數河流都以江命名,如珠江、黃浦江和瀾滄江。而東北有“黑龍江”、“松花江”、“鴨綠江”,開發相對較晚。該地區河流以“江”命名,可能反映出該地區在開發之初受到了以長江文化為代表的南方文明的極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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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水”、“川”命名的河流名稱較為古老,分布範圍主要在陜西、山西、山東、河北、四川、湖北、湖南、江西等地區。現有的以“水”、“川”命名的河流,主要是進入“河”、“河”的水流,被列為“河”的支流。以“水”命名的河流保存相對較好,多在陜、皖、鄂、湘、粵四省交界處。
以“川”命名的河流多分布在中西部地區和西南地區的四川、湖北等地。“川”作為河流的總稱,應該也很古老了。成語“川流不息”和《論語》中的“川”字都是指“河”,這證明至少在春秋戰國時期,“川”仍被普遍用作河流的總稱。中國和唐文化對日本的影響最大,日本的河流至今仍以“川”命名,這從另壹個側面證明了“川”在古代常用作河流的總稱。
江西、安徽、浙江、福建等山區河流(支流)。還有許多以“Xi”命名。據其讀音考證,帶“將”和“和”的元音讀音很開。“Xi”與大嗓門相比,元音開口小,聲音小,其本義應指“小水流”。
第四,中國地名命名的地域文化特征。
現代漢語中的地名大多來源於古代,古今地名有很多相似之處,地名的命名方法也有壹定的淵源。中國歷史悠久,幅員遼闊,風土人情各異,地域多樣,這必然會在地名的命名上有所體現。中國現代地名的命名主要有以下方式和特點:
1.以地理特征命名。(1)直接根據地理地貌命名。主要有:黑龍江、大橫溝、青崖頭、石崖子、窯子門、中岔口、嶺底、坡頭、沙坳、紅土坡、滇池、洪崖地、象鼻山等。(2)地理、地貌名稱作為地名的構詞成分。主要包括:溝、梁、谷、陵、丘、丘、丘、鄉、亭、集、塢、墻、障、守、堡、鎮、店、集、城、場、務、平、平、門、塢、堿、門。
此外,不同的歷史時期也反映了地名的不同特點。先秦時期,作為政治文化中心的華北平原以丘陵地形為特征,這壹時期的地名多以“丘”、“陵”、“府”命名。此後,由於黃河等河流淤積造成的地理地貌變化,“丘陵”逐漸從地名命名中消失。在漢代,人們聚集的地方有許多名稱,如“鄉”、“亭”、“聚”,這些名稱顯示了當時的地方行政制度。六朝時期,由於豪族土地所有權較大,以及防禦社會動亂的需要,地名多采用“塢”、“墻”、“戍”、“堡”等詞。中唐以後,由於城市商業的興起,以集市為特征的“鎮”、“市”、“市”名稱增多。“州”的本義是“河道中的小島(或沙洲),水中的陸地”。《說文解字》:“周,妳可以住在越州的水中。繞過去。來自崇川。姚當年被淹,小區水泥土高。或者九州島。”但直到秦漢時期,“國家”的範圍還相當不確定。直到東漢末年,“周”才開始成為縣級以上的行政區劃。後來,“州”壹直被認為是行政區劃的概念。為了區分它,人們曾經用“州”來代替原來的“水中之地”。目前,我國城市命名時,除株洲市和滿洲裏市外,其他城市均用“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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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家族、族群或人的姓氏命名。以血緣關系為紐帶的宗法制度是中國傳統文化的社會基礎。因此,以姓氏或民族姓氏命名的村莊或城市是中國最常見的地名。在宗法社會,人們往往按照姓氏生活在社群中,姓氏是地名命名的主要依據。其命名方式主要有:姓名加地理地貌或村(鄉、縣)名或行政區劃名。例如,“祁縣”就是以春秋時期晉國醫生祁的名字命名的。“稷山”(縣城),相傳後稷曾教人在縣城南面的山上耕種莊稼,後稱此山為“王集山”,因山而得名“稷山”;近代還有以革命英雄左權、劉誌丹命名的“左權縣”、“誌丹縣”。
3.動植物命名的例子有:蘋果園、棗林溝、榆林堖、麻地溝、楊林窯、香草坪、柏樹、蘆芽溝、香椿、炭山溝、杏樹坡、油路峪、馬巷、熊平、鶴山、茅鋪、寶川、陽泉、鰲頭、駱駝路。
4.源於童話的名稱以歷史人文命名:神泉、石佛、普賢、寺平、禪院、佛堂、觀音寺、羅漢堂、江香坪、獅神、老石神、玉女山、王宓崖等起源於歷史人物或事件的有:聞喜(縣),位於陜西省西南部,原名左毅縣。因為西漢丁原六年(公元前111),漢武帝劉徹聽到了官軍已經打敗南粵(今廣東)的喜訊,就把這個縣改為聞喜;“靈石”(縣)因隋文帝十年挖河時發現的古隕石而得名。
5.以軸承等類別名稱命名。方位詞作為構詞成分的地名有:北坡、北社、北樓、北溝、北崖灣;東寨、東腦、東平、東園、東坡、東山;南村、南溝、南河、南嶺、南社、南流、南嶼、南嘴、南北子;西村、西社、西灣、西嶼、西漳、西坡、新奧、西山頭;中藍、中莊、中社、中興路、中央梁等。在中國古代,因為山之南能照到太陽,所以稱為“陽”,山之北稱為“陰”。水(河)的北面可以照到太陽,所以北面是晴天,南面是陰天。即“山南之水北為陽,山南之水為陰”。“陰”、“陽”也是地名命名常用的構詞成分。如洛陽、江陰、楊珊和華陰。但也有少數例外,如湖北的“漢陽”,歷史上因位於漢水以北而得名。後因漢水改道,由漢陽城南改為漢陽城北,城名不變,形成特例。
五、中國地名歷史演變的主要形式。
1.地名的組合命名。由於歷史變遷,中國的地名已經改了很多次。目前中國三千年可能只有“邯鄲”可以作為地名,這是個特例。“邯鄲因邯鄲山而得名,最早出現在古代版本的竹書紀年中。合並地名主要是指機構變更中兩個地名合並形成的新地名。如山西臨猗(縣),因臨晉、臨猗於1954合並而得名;內蒙古烏海市因烏達市和海勃灣市合並而得名。山東省淄博市,古稱淄川縣、博山縣。安徽《東至縣》又稱《東流》、《至德》。”遼寧省的“盤錦”由“盤山”和“進賢”兩個字組成。
2.地名的縮寫。因為中國的地名很多,又長又難讀又難寫,同音字同音字也越來越多。為了便於記憶和區分,有中國特有的縮寫地名。其中,中國34個省級行政區簡稱為:北京、天津、河北、金、內蒙古、遼寧、吉爾吉斯斯坦、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瓊、重慶、四川或蜀、貴州或貴州、雲南或雲南、西藏。壹些大中城市也有自己的簡稱,如:寧(南京)、穗(廣州)、肥(合肥)、榮(福州)、榮(成都)、兵(太原)、邊(開封)、永(寧波)、潯(九江)。
3.城市地名的命名變遷自古以來,中國城市地名逐漸形成了以縣、州、市命名的體系,基本上可以顯示各個城市的規模和等級。直到改革開放前,中國大陸的城市基本上都是根據城市的大小或等級以市、州(地區)、縣命名的。改革開放後,尤其是90年代以後,城市的命名逐漸升級。“城”的命名尤其泛濫。很多原來以縣、州或市命名的城市,也改成了市,或者直接加在原來的名字上。如“宣州城”原為“宣州”;蘇州市原為蘇仙縣。目前,全國“市”至少可以分為六個級別:省級、副省級、準副省級、正廳級、副廳級、廳級。主要表現為:
(1)“省”直轄市。有北京,上海,天津,重慶。
(2)副省級所謂的“計劃單列市”。主要:東北地區:沈陽、大連、長春、哈爾濱;華東:南京、杭州、寧波、廈門、濟南、青島;華中:武漢;華南:廣州、深圳;西南地區:成都;中國西北:Xi安。
(3)準副省級“市”。除了上述國家計劃中列出的所有其他省會城市,還有國務院批準的“大城市”,壹般是“準副省級”城市。主要有:唐山、大同、包頭、鞍山、吉林、齊齊哈爾、無錫、淮南、洛陽。還有相當壹部分城市的“副省級”以上官員或黨委常委長期擔任市委書記,“市”實際上享受副省級城市的“待遇”。主要如:蘇州、延邊、煙臺、蕪湖、溫州、珠海、三亞、桂林、宜昌、延安、格爾木。
(4)正廳級(壹般為地級)的“市”。主要有:河北省張家口市、山西省晉城市、江蘇省徐州市、浙江省紹興市、安徽省亳州市、福建省泉州市、山東省聊城市等。
(5)副廳級的“市”(省管縣市)。主要有:新疆石河子市、湖北天門市、河南汝州市、黑龍江綏芬河市、江蘇昆山市等。
(6)廳級的“市”(市轄縣市)。主要有:河北新市場、遼寧蓋州市、吉林梅河口市、黑龍江阿城、江蘇錫山等。
這
結束
來源:中國地名,編號12,2015。
作者:淩德祥
選稿:常宏宇
轉型編輯:陳文玲
決賽學校:賀涵
修訂: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