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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的劍——領導機構授予的自由裁量權

皇帝的劍——領導機構授予的自由裁量權

方上劍是指中國古代皇帝收藏的劍,漢代稱為“方上劍”,明代稱為方上劍,即皇帝使用的劍。持有方上劍的大臣們擁有代表皇權的權力,比如先斬後奏。在戲劇、小說和民間俗稱“方上劍”。“方上”這個成語指的是優越的特權。方上(也見上圖):負責制造和供應皇家器皿的官方機構在秦朝就已存在,在漢代享有很高的聲譽。方上劍是皇帝的禦劍。手握皇帝賜劍的大臣,有先動後動的權力。中國在古代非常重視禮儀,因為方上制造的劍只有皇室才能使用,所以這種劍從壹開始就被賦予了皇權和特權。《方上之劍》反映了壹種人治觀念。見劍如見天子。它是中國古代皇權的象征,在明朝萬歷年間以後更頻繁地出現。

武器性能

?名稱:方上劍

?拼音:shàng fāng b m?o吉安

?也叫:上圖

?類別:劍

目錄

1劍規格

2來源

3個典故

劍規格編輯這壹段

劍身花紋雕刻精細,花紋清晰。劍身壹面刻有飛龍,壹面刻有北鬥七星,以劍映天之形。這可以認為是對北鬥七星的崇拜,也是為了追憶鑄劍創始人歐冶子的功績。相傳,方上之劍是明朝皇帝朱元璋送給欽差大臣的,為的是使其不僅擁有先發制人的權力,更是地位和權力的象征。

劍總長:103cm,劍身71cm,劍柄29cm,劍身寬5.5cm,劍身厚1.5cm,凈重2.5kg,材質:中碳鋼。

歷史編輯這段話

據《漢前朱允傳》記載,朱筠上書皇帝“本來給方上壹劍,我斷了我壹個大臣,以爭其餘。”明朝劉伯溫也說過,“先封方上劍,奸淫贓物,依法懲處。”可見,手握方上之劍的人是皇帝最信任的人,有先斬後奏的特權。但是,行動之前壹定要依法辦事,不能亂來。

方上劍之名,象征專權,有授劍大典,應始於元代。忽必烈統治時期(1260年至1294年),道士張留孫用神道治好了皇後的病,說“皇後大喜,即命其孫為天師,劉孫固辭官為貴人,命其鑄劍賜之,並在兩都建真宮,讓孫居之掌管殿務。”

這時,商還沒有被用於政務和軍事,但它已被視為專斷權力的象征。元朝第七年(1270),四川、陜西發生反蒙古武裝叛亂。中書“各省大臣深受其害,請殺止賊特好者,朝廷從之。”這時,翰林學士、欽差大臣高明說:“天下有報死牢之必要,故當重用刑,惜民生。”今天他的邀請,是壹條殺生之路,對仁政非常有害。“忽必烈采納了高明的意見,沒有給征伐將軍“專殺”的權力

據史料記載,給予上方劍只殺不廉的特權,始於明代“萬歷三大征”。萬歷二十年(1592),寧夏發生叛亂,萬歷皇帝“用尚書(石)之言,賜(陜、燕、寧、甘)薛偉,督與房建之戰”。

魏以兵圍寧夏鎮,卻“不解招撫”,於是明廷以甘肅巡撫葉夢熊取代魏,並“賜上房鑒”。此時明軍已圍城半年。葉夢熊決定以河填城,趁內亂之機,攻入城內,“完全拜黨,降兵二千”,許白白之子許承恩被綁在京師處死。這場戰役的勝利讓明廷嘗到了甜頭,賜給方上的寶劍開始頻繁增加。

這段話是用典故編輯的

那些年看老戲,忠臣奸臣成了水火,忠臣往往落馬,皇帝也昏庸。就在忠臣們快要被漢奸毒死的時候,奇跡出現了:壹把商朝的寶劍出鞘了,攻君有失公允,卻對臣不忠,對君失意,奸臣被斬首。臺下的觀眾很開心,千千萬萬個憤怒的想法都得到了安慰。方上之劍已經成為普通人對正義和忠誠的寄托和期待。在通過神權反抗無法無天的鬥爭中,方上之劍閃耀著神奇的光輝。

但是有沒有壹把光榮的劍?答案是肯定的。古典戲劇中解決這種矛盾沖突的至高無上的武器並不是憑空發明的。

關於方上劍的記載最早出現在漢代。漢成帝時(公元前32年至公元前7年在位),在壹本書裏寫道:“臣願以劍賜斬之,臣願斬壹臣以助其餘。”顏師古註:“少府官員方上也是殉葬品,所以有劍斬馬,可以用劍斬馬。”。所謂“朝臣”指的是禦用大師張瑜,而方上的刀法是皇家特有的東西。方上劍,禦劍。秦漢時期的官員方上專門制作禦用物品。方上造的劍鋒利得可以砍馬,而方上能砍劍。秦漢時期,官制設小府,小府設禦令,負責掌握刀劍,玩好器物。到漢末,分為中、左、右三大貴族黨,歷代沿襲。到了唐朝,高貴的劍成了至高無上的象征。它原本是皇帝的禦用武器,是給長輩和大臣的,給他們特權,讓他們在外面玩之前做決定。

《朱涵雲傳》:漢朝成帝時,臣子朱筠寫道:“願賜方上壹劍,斬張瑜之頭。”張瑜是宰相,也是漢武帝劉驁的老師,很受寵愛。成帝大怒:“臣居卑位,辱主,死不可赦。”朱筠被命令綁起來,朱筠緊緊抓住神廟前的欄桿,聲稱欄桿斷了。左將軍辛慶吉為朱筠求情,朱筠死了。這就是著名的“朱筠破門檻”的故事。朱筠要求方上斬馬劍,也就是方上劍,也叫上位劍。唐代顏師古註:“方上為少府之官,亦為祭祀之物,故有劍斬馬,劍可斬馬。”《後漢書·蔡倫傳》記載,東漢劉時,“仲昌侍奉蔡倫,官銜,監號簡。

帝王器械不準私用,所以劍和壹切器械都精致密致,這是後世的規律。“這裏的劍是尚方寶劍。禦用儀器不準私用,所以說。《廣雅石齊》記載,古劍有“蔡倫”之名,是蔡倫掌管方上秩序時監制的壹把優秀寶劍。後世的皇帝或大臣商被賦予了專門的殺人和砍人的命令。《後漢書·彭寵傳》:朱復對光武帝說:“前漢出兵,君王的遺誌是以禮用劍。《馮異傳》:“紅眼與三員兵亂,問西將軍差。車夫被發配到河南,賜他壹騎,七尺玉劍。“《晉書》載:涼州,南陽鎮王摸著軌道,把劍給了皇帝,說軌道上說:“碾壓隴西,小心相見,如此壹劍。“方上劍是中國古代中央集權政治的產物。明代劉基說:“先封方上劍,依法殺漢奸。"

這種法律思想和作為執法主體的刑具,實際上是法外之法、刑外之刑。聰明的戲劇家以獨特的方式使用這種方法和懲罰,使戲劇中的思想意義得到合理的表達。漢朝時,有壹個叫陵的官員,專門為皇帝制作禦劍和娛樂用品,所以皇帝的禦劍後來被稱為劍,或稱上劍。漢朝有壹個故事:有壹個叫張瑜的人,曾經是漢武帝的老師。他占有大量土地和財產,私生活極其奢侈,卻深得皇帝信任,當上了宰相。敢於直言的朱筠請求皇帝給方上壹把劍,將朝臣張瑜斬首。皇帝大怒,說朱雲舉誹謗,所以判他死刑。多虧了左欣清季將軍的救援,皇帝救了朱筠的命。“尚方寶劍”成了偉大權威的象征。

《首書音義》雲:“導官,引選米祭。方上負責加工劍和物體,雕刻玉作為器皿。”方上是少府的下屬官員,主要工作是為皇帝提供器皿。少府是九卿之壹。方上劍是“方上”鑄造的寶物,也叫潛力劍。

方上是秦朝時建立的壹個部門,負責供應和制造皇帝使用的刀、劍和其他器具。方上劍是指皇帝使用的劍,它是最高權力的象征。《朱涵雲篆史》:“願贈方上壹劍斬馬,斷我壹臣使其餘。”朱筠勸諫的是漢成帝。劉基為明代周宗道所作的《六十四韻》:“先封,奸贓依法懲處。”

宋純佑十年(1250),大學士劉福上書,痛斥朝廷謀士陳來、尤閻正為奸夫,並要求宋理宗盡早將其驅逐出朝廷,否則“雖借方上之劍在不同時代削尖了腦袋,又何必救他們於國家大事”。宋開慶元年(1259),國子監主簿徐宗仁在談及此事時也說:“朝臣抗疏,學校敲鏟,甚至要用方上劍為陛下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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