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到處都是賊洞(用來盜墓的洞),經常有小孩不小心摔倒。
在這裏,有很多盜墓賊壹夜暴富的故事,“警察打不過盜墓賊”已經成為公開的秘密。
當地“知情人”說,自從幾年前壹起曾經轟動全國、由公安部督辦的盜墓案告破後,盜墓之風愈演愈烈。
這裏是古都洛陽,埋葬著6代24位皇帝,墓葬眾多。
皇家陵墓也可能被盜。
洛陽位於河南省西部,這裏埋葬了中國歷史上近三分之壹的皇帝。洛陽以北的邙山,被認為風水好,土厚水低,適宜殯葬,歷來被帝王將相和富商視為理想的安息之地。正如唐代詩人王建在詩中所說:“邙山之巔,少有閑土,盡是洛陽人的舊墳。老墳頭埋的人多,買黃金也沒地方。”
盜墓行業也隨著古人的重葬延續了幾千年。據長期從事盜墓的李芒(化名)介紹,“前幾年盜墓還算克制,但這幾年到處都在挖。原來業內的人都認可規章制度,不動皇陵,不殺人,不在光天化日之下挖掘。現在,大家都在瘋狂挖,不管了。”
盜墓的頻率,從公安機關最近的偵查數據就可以看出來。
2011年1月65438+3日,壹夥盜墓賊在洛陽宜陽縣盜墓,因墓坑坍塌,造成3人死亡。
2011 1 1 65438+6、9名盜墓賊在洛陽孟津縣平樂鎮左寨溝村旁挖出壹座漢代古墓。當晚,村民被驚醒,報警。在盜墓賊逃跑的過程中,有三人掉進深溝,壹人死亡,兩人受傷。
2011 2月14,洛陽邙山鎮,五名盜墓賊因贓物分配不均發生爭執,壹人被當場擊斃。
……
上述情況,在公安部門知道的事實中,只能算是“小偷”。
2010 165438+10月2日,龍門石窟核心保護區被盜,挖出壹件精美的唐代石雕。
此外,這裏的人們對文物非常狂熱,甚至到了哄搶的地步。2009年4月12日,洛陽孟津縣平樂鎮金村金龍寺,壹夥人在控制了寺廟管理員後,搶走了壹尊北魏石佛,至今未尋回。
“這些只是明面上的,暗地裏更多。其實要不是人命關天,被抓或者行為惡劣,也許這些事情早就過去了。”李芒說。
在他的帶領下,中國青年報記者來到了盜墓工具“洛陽鏟”的發源地——洛陽市瀍河回族區小李村。在村外的壹塊空地上,記者在50米左右的距離內發現了六七個盜洞。盜洞周圍散落著古物的碎片和古人的遺骨,探洞隨處可見,每隔幾十厘米。李芒說:“從這裏的漢磚和墓葬的規模來看,應該大多是漢代平民的墓葬。”
在這裏放羊的村民告訴記者,從2011開始,這裏就被很多盜墓賊“光顧”,不怕被發現。“有些人晚上挖,有些人白天挖。”
“沒人報警阻止他們?”中國青年報記者問。
“沒用的。反正過兩天就出來了,我們也就習慣了。”村民回答。
平民的墓填不飽盜墓賊的胃口,他們把“洛陽鏟”伸向了權貴的墓。在瀍河區石家灣村附近,有壹座占地100平方米的漢代古墓,四周是方形和圓形的盜洞。據當地村民說,這個墓應該是很多年前被盜的,但壹直沒人過問。
“這還不是最令人震驚的。近幾年,甚至有人敢動皇陵。”李芒告訴記者。
4月18日,記者來到孟津縣宋莊鎮胡莊村。壹座高約20米、寬100多米的巨大陵墓坐落在村子的南面。記者從坐在陵墓旁邊的兩位老人處了解到,這是壹座“皇帝”的陵墓,但記錄著“河南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等陵墓詳細信息的石碑已在數年前被砸碎。
記者在墓室周圍發現,墓室周圍有兩個盜洞,其中壹個已經被掩埋,另壹個因為位置隱蔽,沒有經過處理。爬到陵墓頂部,記者發現了壹個巨大的盜洞。據隨行的盜墓賊說,這個盜洞是用炸藥爆破形成的。
據了解,這片區域屬於邙山陵墓群,2001年6月公布為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這裏的墓葬應該屬於漢代的皇家墓葬。
隨後,記者在李芒的帶領下,走訪了宋莊鎮另外兩座類似的墓葬,發現了被盜洞穴的存在。“我從‘圈子’裏的朋友那裏得知,這些洞是近幾年挖的。聽說他們其中壹個人挖出了壹輛卡車,整個‘行業’都震驚了。過去我們說皇陵不可盜,就是指這些文物保護單位不可盜,因為壹旦被查處,老百姓就害怕了。但現在,我勇敢了。”李芒說。
法律的威懾力有多大?
正所謂,巨大的利益誘惑背後,盜墓賊面臨的法律制裁其實是相當嚴厲的。
“盜掘行為最輕的是治安處罰,最重的是判死刑。”洛陽某基層派出所原所長鐘告訴記者。
現行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條規定,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法律還明確規定,有下列四種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這四種情形是: (壹)盜掘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二)盜竊、挖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集團的首要分子;(三)多次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四)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盜竊珍貴文物或者造成珍貴文物嚴重損壞的。
即使今年5月1即將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盜墓罪的死刑,但仍然保留了最高無期徒刑的法律威懾力。
此外,隨著我國法制的完善,文物犯罪的法律漏洞已經不多,我國對文物犯罪的懲罰力度也在逐步加大。但在這種情況下,近日在河南鄭州召開的全國文物安全和執法監督工作會議,再次印證了我國文物安全保護面臨的嚴峻形勢。公安部刑偵局數據顯示,古墓發掘呈上升趨勢。據記者走訪,在古墓眾多的洛陽農村,絕大多數中青年村民都曾直接或間接參與盜墓。
為什麽盜墓賊沒有銷聲匿跡,而是拋棄了之前謹小慎微的規矩,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暴光,冒著最高死刑的危險,瘋狂盜掘古墓?
在與壹位專營“洛陽鏟”的商人的對話中,記者找到了答案:“死刑,有用嗎?反正現在沒人管,怎麽規定也無所謂。”
仿佛是為了印證這位商人的話,當記者發現邙山陵墓存在現代被盜洞穴並向當地宋莊鎮派出所舉報時,得到的回復都是“我們壹般不關心此事”“我去問問領導”。
當記者再次致電宋莊鎮派出所詢問“請示領導”的結果時,對方回復稱,如果能證明是現代盜洞,警方可以調查此事。
“現在我們不想搞文物案件了,也不想搞了”,洛陽基層派出所壹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領導說。他說,這並不是說警察和盜墓賊勾結。“我們平時抓的盜墓賊,因為各種壓力,很快就被釋放了,抓了也沒辦法。上面沒人組織,下面也不活躍。”
今年年初的壹起偷挖事件,印證了基層派出所領導的話。2011年1月65438+6日壹天,壹個9人搶劫團夥深夜來到孟津縣莫莊鎮左寨溝村,準備盜竊村頭壹座漢墓,被村民發現。村民多次撥打宋莊派出所電話報警,沒有動靜,還撥打了鄰近的平樂派出所電話。警車趕到後,盜墓賊逃之夭夭。被捕後,搶劫犯很快被全部釋放。
“作為壹名警察,妳為什麽不想碰文物案件?面對壓力為什麽不堅持?”中國青年報記者問。
“因為我們害怕和盜墓賊作戰。”警察回答。
“怎麽會呢?盜墓賊能對警察怎麽樣?”記者問。
“是的。”
找到雨傘後,專案組民警被“雙規”
在這位民警口中,“能把警察怎麽樣”指的是“12.10”特大文物犯罪案,在洛陽乃至河南公安系統、文物領域都是赫赫有名的。曾參與此案偵查的洛陽市公安局監察支隊副支隊長張建嶽告訴記者,“如果非要把這個案子說短,那就是‘警察打不過盜墓賊’的事情了。”
在原“12 10”案成員提供的資料下,記者還原了當年的這起離奇案件。
2002年6月底,公安部收到壹封舉報信。壹位自稱文物愛好者的人說,他發現洛陽倒賣文物的現象很猖獗。“我收藏了壹輩子文物,從沒親眼見過這麽精細的產品。”這些文物經過廣州、香港,流失海外。這位愛好者說,他看到的文物,無論數量還是價值,“連洛陽博物館的展覽藏品都難以企及”。他在信中還提到,洛陽的文物走私基本上是由洛陽的宋氏兄弟控制的,他看到的文物都是宋氏兄弟保管的。
2002年2月4日65438,時任公安部副部長的白景富作出批示:“組織專門力量,精心設計指揮,盡快壹網打盡。”
2002年6月5438+2月10,公安部指令刑偵局召集河南、廣東兩省公安廳領導專題會議,要求河南、廣東偵查部門組織偵查,查清涉案犯罪事實,徹底切斷河南文物走私通道。這就是“12 10”項目。
2002年6月5438+2月65438+2月3日,時任河南省公安廳廳長的張程鋒也作出批示,壹定要高度重視,確保壹網打盡。
盜墓界著名的宋氏兄弟是指宋(宋父母之子)和宋延慶(排行第三)。宋家另外兩個兄弟,老二和老四,都在洛陽公安系統工作。經“12 10”專案組偵查,宋、宋延慶兄弟自上世紀90年代初開始參與倒賣文物活動,形成了盜掘古墓葬、倒賣走私文物“壹條龍”犯罪網絡,逐步控制洛陽地下文物流通渠道,壟斷洛陽倒賣文物黑市。
專案組相關材料顯示,經初步調查,該案涉案人員達200余人,涉及陜西、山西、河南、廣東、香港、澳門等地,大量國家珍貴文物流失海外,給國家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此外,專案組還掌握了該團夥涉及的刑事案件164起,已有43起案件達到起訴條件;征集各類文物565件,其中國家三級以上文物144件。
“12 10”專案組由時任河南省公安廳副廳長的楊德生帶隊,省公安廳刑偵、技偵和洛陽市公安局刑警為主力。
2003年6月65438+10月65438+3月的夜晚,專案組進行了第壹次抓捕。65438+10月28日,三兒子宋延慶被抓獲歸案,大兒子宋逃亡至今。截至目前,專案組已抓獲涉案犯罪嫌疑人91人。
2003年8月,該案被列為公安部督辦的重大案件。
隨著案件偵查的深入,專案組發現了宋氏兄弟背後“保護傘”的線索。專案組在調查過程中發現,警方某中層領導與主要涉案人員關系密切,在壹些案件中有牽連。
2004年3月,被專案組抓獲的蔡武堂為贖罪立功,要求面見時任洛陽市公安局局長、“12 10”專案領導小組主要領導的張太學。當年4月16日,張太學帶領辦案人員對蔡武堂進行訊問。專案組調查資料顯示,蔡武堂暴露了其與某副廳級官員長期不正常的經濟關系。
就在專案組調查取得進展的時候,事情發生了變化。
當年4月,18,河南省紀委調查組“雙規”了“12.10”專案組具體工作負責人張建嶽和主要領導李孝萱。洛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壹大隊原副大隊長遊益民被要求到紀委接受調查。不久,參加專案組的刑警支隊原政委王也被“雙規”。造成這壹切行為的原因,是洛陽市刑警支隊涉嫌私設“小金庫”。
公安部督辦的項目幾乎擱淺。
“我被通知到省紀委駐羅辦事處問話時,工作人員很少問‘小金庫’的問題,只是不停地問我專案組的工作情況。”張建嶽說。
其他被“雙規”調查的專案組工作人員也反映,是查刑警支隊“小金庫”的問題,但大部分是專案組人員,包括材料、內勤等與錢無關的人員,被問及專案組工作的最多,也有部分反映受到了不公正待遇。“他們輪流監視我,三天不準吃飯,不準睡覺。感覺生不如死。”張建嶽說。
張建嶽和專案組其他成員以各種形式逃到北京,躲在公安部招待所寫材料,反映情況。警察變成了上訪者。
此後,紀委的調查結果顯示,“小金庫”是體制遺留問題。該賬戶收支明細管理規範,個別民警在資金使用上沒有違規,所有“小金庫”費用均用於辦案。
證明無罪後,張建嶽壹行返回洛陽。“但幹擾調查的無形力量並沒有放棄。”張建嶽說。
從2004年5月開始,洛陽警方開始進行人事調整。時任洛陽市公安局局長的張太學,曾是河南警方的傳奇人物,有“藍天”之稱,調任河南人防辦副主任。當時公安部正在組織學習洛陽公安的先進經驗。
此後,時任洛陽市公安局副局長、刑警支隊支隊長的李孝萱脫下警服,調到政法委;原洛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黨委委員、專案具體負責人張建嶽調任洛陽高新區公安局任副局長;洛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壹大隊原副大隊長遊益民調任巡警支隊任副大隊長。此外,專案組的其他主要成員也在短時間內被轉移。
後來專案組多名成員被“雙規”長達兩年,但最終並未發現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如果我們發現了,我們就不會在這裏了。”尤壹民說。
記者多方了解到,2004年“12 10”專案組骨幹成員被調走後,該案並無實質性進展的公開信息。公安部督辦的“12 10”項目擱淺數年。
中國青年報記者聯系洛陽市公安局和河南省紀委了解上述情況,但截至發稿,未收到回復。
如今,宋家二兒子宋延海是河南孟津縣公安局局長,四兒子宋是洛陽市公安局禁毒隊隊長。兩人通過媒體否認自己充當兄弟保護傘,稱對其盜賣文物毫不知情。
警察能打擊盜墓賊嗎?
“知道最後的結果,我們心都涼了。”洛陽某基層派出所原所長鐘告訴記者,“最後連所長都沒留下來。”
2003年9月,宋家三子宋延慶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入獄兩個月後,宋延慶被取保候審。
“這些東西成了警察的尷尬。”李芒說,“現在,警察不壹定敢抓盜墓的,除非是大案要案。即使被抓,其實也是苦力,是盜墓制度的底層。上面‘撐鍋’(出錢組織盜墓)的老板,背後有門路有渠道的大老板,能抓到的很少。”
2010 11.2龍門石窟核心保護區被盜後,公安系統也成立了“11.2”專案組。但據此前媒體報道,“11.2”專案組幾乎遭遇了當年“12 10”專案組同樣的困境。案件第壹次移交洛龍區檢察院時,檢方退回了案卷,要求進壹步調查。處理此案的四名警察中有壹名已被調走。其余三名辦案成員據稱被要求僅合並現有證據,不追查其他線索。
經媒體報道,4月7日,河南省公安廳刑偵總隊領導要求洛陽市洛龍區公安分局龍門派出所繼續追查“11.2”案件,但據洛陽市公安局壹名幹部稱,追查工作至今未開展。
該幹部還告訴記者,自從“12 10”案擱淺後,洛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就很少立案偵查文物了。
在這裏,誰能讓盜墓賊敬畏法律?
在這裏,誰能讓法律懲罰盜墓賊呢?
誰能解開洛陽警方心中的結,讓他們安全守護古都洛陽,6代24帝的長眠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