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祐元年(1241),改湖廣,領軍。三年,住建部部長助理。五年間,以保章閣學士為沿江副使,知江州、江西路使,再遷鏡湖使使使知江陵府,更便宜。九年,嘉寶戈文學士,鏡湖綏靖使。十年,端明寺學士遷至淮北鎮。寶佑二年(1254),賈同治掌樞密院,臨海郡開國之父。四年來,我參與政治。五年了,對樞密院了解多了。民國六年,淮軍和淮軍的大使都改為傅玄。他們的主要職責是邊防、填海和征兵。
開慶元年(1259),蒙古兵分三路攻宋,蒙古可汗蒙哥攻四川,其弟忽必烈(後為)攻鄂州,另壹路由滇入桂攻湖南。朝廷震驚了。意思是軍隊拜陶為右丞相,率軍援鄂。堅守四月,九月蒙哥在四川被箭射死,忽必烈急欲攻陷鄂州,直到次年十壹月仍無希望,於是率軍。宋朝的威脅暫時解除了。
當時吳倩和丁大全才是真正的左右丞相,日宗對他們的壹切舉措都不滿,於是又加了壹點善意,把他叫進了朝廷。從那以後,我開始專攻國家政治。與道壹樣,宦官幹預政治,外戚玩弄權術,首先被禁止,令內外肅然起敬。遵循公地法,使用了“限價令購買大地主多余土地”的條款,廢除了河合,將租來的糧食作為軍餉充實國庫。也是寬底窄口的歡迎,頒布全國,緩解了對窮人的過度剝削。這些措施有利於國計民生,但卻引起了統治階級的不滿。
丁敬五年(1264),李宗去世,宋度宗建立。鹹春三年(1267),入朝為道士,武官。這壹時期,元軍的軍事實力大大增強。鹹春七年,襄陽被圍,九年,守備司令陸投降,元世宗皇帝忽必烈決定滅宋。十年,元軍自襄陽東下,鄂州、江州、安慶諸都督皆降。德佑元年(1275)正月,二月至安慶陸港,遇。大將夏桂賢決心降袁,甚至不戰而走,揚言前鋒已敗,動搖軍心,造成全軍潰散。當我聽說這件事的時候,我好像被免職,被放逐了。八月,監獄官員鄭虎臣在漳州被殺。不久,宋也去世了。
(按:宋史列在賈思道《奸臣傳》裏。它的很多內容來自野史的小說,又因為反對者的口,不問是非都是貶義的。比如鄂州之戰,私議賠錢,還要謊報捷報,這是最奸詐的事。而《元史·祖史》的考試,只講和平,沒有自稱諸侯、賠錢的語言。當時好像已經知道了孟戈的新死訊,而派遣使節講和的日期正好是忽必烈決定退兵的時候,所以做諸侯也在情理之中!這個時候如果能達成壹個合理的和平,壹開始不會是壹件好事。其實宋元軍務的開啟,是石松之等人的僥幸所致。到了像道教的時候,宋崩如四露,不是賈的責任。相反,他有負擔。我們相信賈思道是聰明的,有才華的,但是他太自信了,演不了別人的角色。他的各種措施還是對宋朝多,對民間少。雖然他扮演了他的姐姐,賈飛春友在七年前去世了,這表明他因為他的才華而獲得了李宗的信任。事實上,他對公共土地法的實踐是他最終失敗和死亡的原因。投降殺他的鄭虎臣,都是大地主。範、範、夏貴等。都非常富有。他們不想打仗,他們到處支持他們的軍隊。這種積弊最初是由宋代的“祖宗禦總法”造成的。賈似道吻出“杜詩”,是孤註壹擲。歷史上大概沒有這樣的“漢奸”。宋亡後,元世祖曾問宋將軍:“妳為什麽輕易投降?”有雲答道:“宋朝有權勢的大臣賈思道,善於處理國家,比朝臣武官都優越。我等了很久了,心超脫,所以希望送錢來!”元世祖說:“如妳所說,對妳從輕處理是合適的!”可見這些將領只是說重士輕軍,並沒有其他“欺君欺國”的指責。有意思的是,他們說的向敵人投降的理由,卻被敵人嘲笑。所以《宋史》的文字有失偏頗。我們還是要研究壹下賈思道的歷史,這裏只簡單介紹壹下他的軌跡,不要用傳說中的貶義詞。
此人雖對政治壹無所知,卻善於逗蛐蛐,更專書《促織經》,人稱“賈充”。
南宋最後壹位名將於貴於去世前,推舉賈似道為接班人(相當於北方的東部軍區總司令)
而賈似道做得相當不錯,所以被提拔為右丞相。
客觀來說,賈思道的能力不是很強,個人品德也不好。但他是南宋剩下的所有有足夠資格做宰相的人裏最強的。還有的簡直就是只會寫道德文章的學究。
當時文武雙全,但李庭芝這樣的人資歷太淺,難以服眾。李庭芝本人就是在賈似道被跳級提拔,從而得以被任命為軍區參謀長。再比如文天祥。賈思道在淳佑九年(1249)任京湖使時,在此之前的淳佑四年中狀元,入國子監。結果才過了兩年,父親就去世了,回去守孝。然後在壹個低級官職上做了十幾年八品的寧水師節判官,到了鹹春九年(1273)。1275年,秦王得知平江府,秦王入京後,得知臨安府。1276年,襄陽已經戰敗,除了右丞相和唐朝。)
可以說賈思道當時沒辦法,在青黃不接的情況下被拉出了矮子。
很多人說賈思道是靠裙帶關系上臺的,但實際上,在淳祐九年(1249),賈思道在去世前得到了余雲的推薦,得以離開鏡湖鎮做他的接班人。
賈壹心後宮,從少定四年(1231)七月始,至春佑七年(1247)二月亡。淳祐九年九月,顏為貴妃,從此顏為特寵。
缺乏擅長的工作,讓能力壹般的人出來負責
賈思道步步高升為丞相,並不是因為賈妃,純粹是因為宋末再無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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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為了支付龐大的軍費,對農民征收重稅,除了常規的賦稅外,還征收錢糧、壹般錢糧等雜稅。為了調度邊境的糧食,實行和平,負擔只會落在普通農民身上。此外,政府在財政困難時,為了救急,隨意發放壹種叫做蕙子的不可兌換紙幣,造成貨幣惡性通貨膨脹,物價飛漲,財政困難加深。
面對這種日益惡化的財政困難,南宋末年13世紀下半葉,賈思道(1213-75)頒布了《公地法》。限制大地主的土地配額。三分之壹以上的土地被政府買下作為公共土地,公共土地交給佃農耕種,然後他們的租佃作為軍糧。這種方式希望達到兩個目的:抑制土地和調度軍糧。這種辦法雖然只在浙西路(浙江西部)實行,遭到地主的反對,但壹直實行到南宋滅亡,還是產生了壹些效果,暫時支撐了南宋末年的財政。
實際上,這是壹種強制性的土地分享方法,以限制大地主隱瞞逃稅和確保軍事供應。但是這種方法卻大大得罪了那些儒生和大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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