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產:房屋產權的簡稱。
2、地產:是指土地財產。
3、房地產:是房產和地產的總稱。
4、房地產業:從事房地產開發、建設、經營、管理以及維修、裝飾和服務的綜合性產業。
5、房地產開發: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按照使用性質的要求進行基礎設施、房屋建築的活動。
6、土地開發:是將生地開發成可供使用的土地。
7、集體土地:是指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
8、征用土地:指國家為了公***利益的需要,可依照法律規定對集體所有的土地實行征用。
9、土地所有權:是指國家或集體經濟組織對國家土地和集體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能。
10、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指國家以協議、招標、拍賣的方式將土地所有權在壹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
11、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出售、交換、贈與和繼承的方式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
12、地籍、產籍:是對在房地產調查登記過程產生的各種圖表、證件等登記資料,經過整理、加工、分類而形成的圖、檔、卡、冊等資料的總稱。
13、生地:不具備開發條件的土地。
14、熟地:指已完成三通壹平或七通壹平,具備開發條件的土地。
15、宗地:是地籍的最小單元,是指以權屬界線組成的封閉地塊。
16、宗地圖:是土地使用合同書附圖及房地產登記卡附圖。它反映壹宗地的基本情況。包括:宗地權屬界線、界址點位置、宗地內建築位置與性質、與相鄰宗地的關系等。
17、證書附圖:即房地產後面的附圖,主要反映房地產情況及房地產所在宗地情況。
18、物業管理:泛指壹切有關房地產開發、經營、商品房銷售、租賃及售後服務。
19、業主委員會:是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代表全體業主實施自治管理的組織。是代表物業全體業主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20、業主委員會的產生:由業主大會從全體業主中選舉產生。
21、住房補貼:住房補貼是國家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
22、房屋的所有權:是指對房屋全面支配的權利。
23、房地產交易形式:主要有兩種:地產交易形式與房產交易形式。
24、建築物:是指人工建造而成的房屋和構築物,如墻體、樓地層、樓梯、門窗基礎。
25、構築物:是指建築物中除房屋以外的東西,人們壹般直接在內進行生產和生活活動,如煙囪、水井、道路、橋梁等。
26、期房:是指消費者在購買時不具備即買即可入住的商品房。
27、期房的介定:房地產開發商拿到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始至取得房地產權證大產證(或竣工驗收合格可以直接入住使用)為止。
28、預售合同:消費者在購買期房時簽定的銷售合同。
29、現房:是指消費者在購買時具備即買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開發商已辦妥所售的商品房的大產證(或已經竣工驗收合格並交付使用)的商品房。
30、毛坯房:房地產商交付屋內只有門框沒有門,墻面地面僅做基礎處理而未做表面處理的房叫毛坯房。
31、成品房:是指對墻面、天花、門套、地板實行裝修。
32、商品房:是指以完全的市場價格向購房者出售的房子。
33、商品房預售:在房地產尚未建成以前,房地產的經銷商在取得受買人壹定數量的定金後,將期房出售給受買人。
34、商品房現售: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竣工驗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給買受人。
35、二手房:通常是指再次進行買賣交易的住房。
36、經濟適用房:經濟適用住房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住宅。
37、安居房的種類:安居房包括按規定出售出租給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單位職工的準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和社會微利房。
38、低層住宅:低層住宅為1-3層的住宅。
39、多層住宅:多層住宅為4-6層的住宅。
40、小高層住宅:小高層住宅為7-11層的住宅。
41、中高層住宅:中高層住宅為12-16層的住宅。
42、高層住宅:16層以上為高層住宅。
43、超高層建築:總高度超過100米的建築。
44、商品房的結構:指房屋主體所使用的施工工藝和用材。
45、鋼結構:承重的主要結構是用鋼材料建造的,包括懸索結構。
46、鋼混結構:承重的主要結構是用鋼和混凝上建造的。
47、磚木結構:承重的主要結構是用磚、木材建造的。
48、磚混結構:主要是磚墻承重,部分是鋼盤混凝土承重的結構。
49、框架結構:以鋼筋混凝土澆搗成承重梁柱,再用預制的隔墻分戶的結構。
50、開間:壹間房屋內壹面墻的定位軸線到另壹面墻的定位軸線之間的實際距離。
51、進深:壹間獨立的房屋或壹幢居住建築內從前墻的定位軸線到後墻的定位軸線之間的實際長度。
52、層高:下層地板面或樓板面到上層樓層面之間的距離。
53、凈高:下層樓板上表面到上層樓板下表面之間的距離。
54、占地面積:地塊的總面積。55、畝與平方的換算:1畝666.66_
56、居住小區總用地:是包括住宅總用地,公***建築設施總用地,道路、廣場用地、庭院、綠化用地的總和。
57、住宅總用地:住宅用地面積的總和。
58、公建總用地:小區內部公***建築占地面積的總和。
59、建築用地面積:建設用地位置和界線所圍合的用地之水平投影面積。
60、建築基底面積:是指建築物首層的建築面積。
61、建築高度:指建築物室外地平面至外墻面頂部的總高度。
62、房屋的基底面積:房屋的基底面積是指建築物底層勒腳以上外圍水平投影面積。
63、道路面積:小區內寬度大於1.5米道路的面積總和。
64、廣場面積:停車、回車廣場和有鋪砌地面的場地面積之和。
65、庭院、綠化面積:指小區內集中綠化帶、小公園、住宅間集中種植花木、草地、假山、花架、水榭、水池,以及公***活動場所等為小區所有居住人員***同使用權的綠化面積的總和。
66、人均總占地面積(_/人):人均總占地面積=建築紅線內總用地本小區規劃居住總人數。
67、人均住宅用地面積(_/人):人均住宅用地面積=小區內總住宅用地本小區規劃居住總人數。
68、總建築面積:指小區內住宅、公***建築、人防地下室面積總和。
69、住宅建築面積:指住宅建築外墻外圍線測定的各層平面面積之和。
70、套建築面積:指壹套房屋的整體面積。
71、套建築面積的構成:套內建築面積+套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
72、幢:是指壹座獨立的,包括不同結構和不同層次的房屋。
73、架空房屋:壹般為底層架空,以柱子作為承重支撐物的房屋。
74、夾層:位於兩自然層之間的樓層,指房屋內部空間的局部層次。
75、技術層:用作水、電、暖、衛生等設備安裝的局部層次。
76、技術層計算:經規劃部門批準,且建在自然層之間的技術層,其層高2.20米以上的計算層數。77、結構轉換層:建築物某樓層的上部與下部因平面使用功能不同,該樓層上部與下部采用不同結構類型,並通過該樓層進行結構轉換,則該樓層稱為結構轉換層。
78、躍層式住宅:壹套住宅占兩個樓層,由戶內樓梯聯系上下層,上下兩層完全分隔。
79、閣樓:利用房屋內的上部空間加建的樓層。
80、地上層數:即房屋的自然層數,指室內地坪0.00以上的按樓板結構分層的層高在2.20米以上的樓層數。
81、地上層數的表示:地上層數用自然數表示。即1層2層。
82、地下層數: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下的,其室內層高在2.20米以上的地下室的層數。
83、地下層數的表示:地下的層數用負數表示。即-1層-2層。
84、房屋總層數:房屋的地上層數與地下層數之和。
85、哪些層不算在房屋總層數內:假層、夾層、閣樓、裝飾性塔樓,以及突出屋面的樓梯間、水箱間不計層數。
86、柱廊:有頂蓋和支柱,供人通行的建築物,稱為有柱走廊,簡稱柱廊。
87、騎樓:底層為有柱廊房,廊道上方建為樓房的壹部分。
88、挑廊:指二層以上挑出房屋墻體外,有圍護結構,無支柱有頂蓋的外走廊。
89、門廊:建築物門前有頂蓋,有支柱或圍護結構的進出通道。
90、門鬥:支撐建築物門前頂蓋的是實體墻稱為門鬥。
91、檐廊:房屋檐下方兩端有支撐墻體無柱的通道。
92、天棚:即天篷,有透明頂篷履蓋的屋面。
93、曬臺:又稱露臺,指供人室外活動的上人屋面或底層地面伸出室外的有維護無頂蓋的臺面。
94、陽臺:有永久性上蓋、有圍護結構、有臺面、與房屋相連、可以供人活動或利用的房屋附屬設施。
95、陽臺的分類:封閉式陽臺和半封閉式陽臺。
96、封閉陽臺:在圍護欄、墻上部用鋁合金玻璃窗等圍閉的陽臺。
97、半封閉陽臺:除圍護欄、墻以外沒有進行圍閉的陽臺。
98、樓梯:是指房屋層之間供垂直交通用的通道,
99、室外樓梯:依靠房屋外墻體搭建的永久性樓梯。
100、屋頂樓梯間:指突出房屋屋面有頂蓋,四周有圍護結構,層高在2.20米以上供上屋頂維修或安全出口用的用房。
101、屋頂電梯間:指突出房屋屋面,層高在2.20米以上,供停放、檢修、升降電梯的用房。
102、設備間:壹幢大樓內放置各種應用設備以及進行綜合布線交接的房屋。
103、功能區:根據各***有建築部位的用途而劃分的服務範圍稱為功能區。
104、連廊:連接兩幢房屋的走廊。
105、連樓:連接兩幢房屋的樓房。
106、過街樓:底層局部為通道的樓房(或兩座上層貫通、底層局部為通道的相連樓房)。
107、架空通廊:指以兩端房屋為支撐,有圍護結構,有頂蓋無支柱的架空通道。
108、圍護結構:將空間豎向分割成相對獨立,不易通行的兩個或多個部分的實體,起隔離作用,如墻、欄桿等。
109、基地面積:壹個小區總的占地面積。
110、間距:建築平面外輪廓線之間的距離。
111、間距標準:國家標準是樓高:間距=1:1.2。
112、日照標準:2個以上居住空間大寒日底層滿窗連續日照不低於1小時,全天滿足2小時。
113、結構面積:是指房屋建築中外墻、內墻、柱等結構構件所占面積的總和。
114、公用面積:是指住宅樓內為住戶方便出入,正常交往而設置的公***走廊、樓梯、電梯間等所占面積總和。
115、公用面積的分攤:按棟或單元戶數面積按比率分攤。
116、套內建築面積:套門內範圍的建築面積。
117、套內建築面積包括: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和陽臺建築面積。118、套內使用面積:指套內住戶獨自使用的面積。
119、套內使用面積的計算:壹般包括臥室、廚房、衛生間、過廳、起居室、內走道、陽臺、壁櫃等凈面積的總和。
120、套內墻體面積:是套內使用空間周圍的維護或承重墻體或其它承重支撐體所占的面積。
121、套內墻體面積的計算:各套之間的分隔墻和套與公***建築空間的分割以及外墻等***有墻,均按水平投影面積的壹半計入套內墻體面積。套內自由墻體按水平投影面積全部計入套內墻體面積。
122、套內陽臺建築面積:陽臺外圍與房屋外墻之間的水平投影面積。123、陽臺面積計算:封閉的陽臺按水平投影全部計算建築面積,未封閉的陽臺按水平投影的壹半計算建築面積。
124、公用建築面積:各產權主體***同占有或***同使用權的建築面積,指各套(單元)以外為各戶***同使用,不可分割的建築面積。
125、容積率:是指項目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內全部建築面積與規劃建設用地面積之比。
126、建築密度:即建築覆蓋率,指項目用地範圍內所有基底面積之和與規劃建設用地之比。
127、人口毛密度:人口毛密度=小區內總居住人數小區內占地面積。128、平均每平方米造價(元):平均每平方米造價=建築物總造價建築面積。
129、使用面積系數K1(%):使用面積系數=總使用面積(平方米)總建築面積(平方米)100%。
130、居住面積系數K2(%):居住面積系數=總居住面積(平方米)總建築面積(平方米)100%。
131、綠地率:指公***綠地、宅旁(宅間)綠地、公***服務設施所屬綠地和道路綠地等四類綠地面積的總和占居住區用地總面積的比率。
132、公***綠地面積計算:公***綠地最小的要求是寬度不小於8米,面積不小於400平方米,該用地範圍內的綠化地面積不少於總面積的70%。133、哪些綠化不能算入綠地面積:距建築外墻1.5米和道路邊線1米以內的用地,地下車庫、化糞池等地表覆土達不到3米深度的設施不能計入。134、綠化覆蓋率:所有綠化面積與建設用地面積之比。即綠化面積基地面積100%。
135、綠化覆蓋面積:所有植被垂直投影面積的總和。
136、得房率:指套(單元)內建築面積與套建築面積的比率。137、公***能耗:是小區***用部位、***用設備和公***設施及在公***性服務中所發生的水、電、煤等能源消耗。
138、公***能耗費:因公***能耗而產生的費用,此費用由全體業主承擔。139、規劃形態:是指這壹項目的具體建築構成。
140、單元式住宅:是指在多層、高層樓房中的壹種住宅建築形式;
141、居住單元:每個樓梯的控制面積稱為壹個居住單元。
142、壹梯幾戶:是指壹個單元裏平層有幾戶的俗稱。
143、房型(戶型):是指壹套住宅由多少臥廳、廚、衛等組成的總稱。
144、面積配比:指的是各種房型面積在項目或單元中所占比例的多少。
145、房型配比:指的是各種房型在項目或單元中所占的比例的多少。
146、閣樓:是指位於房屋坡屋頂下部的房間。
147、普通住宅:是指按壹般民用住宅標準造的居住用住宅。
148、準現房:準現房是指房屋主體已基本封頂完工,工程正處在內外墻裝修和進行配套施工階段的房屋。
149、居住組團:指壹般被小區道路分隔,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層公***服務設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150、公寓:是指二層以上供多戶人家居住的樓房建築。
151、純辦公樓:是指專為各類公司的日常營運提供辦公活動空間的大樓。
152、商場:是指規劃為對外公開進行經營的建築物。
153、綜合樓:是指兼有住家、辦公甚至商場的大樓。
154、商住住宅:是住宅觀念的壹種延伸,它屬於住宅,但同時又融入寫字樓的諸多硬件設施,使居住者在居住同時又能從事商業活動的住宅形式。
155、別墅:是指在郊區或風景區建造的供住宿休養用的花園住宅。
156、聯排別墅:三戶或三戶以上連體的別墅。
157、雙拼別墅:二戶連體的別墅。
158、獨棟別墅:單樓獨棟的別墅。
159、躍層式產品:住宅占有上下兩層樓南,臥室、起居室、客廳、衛生間、廚房、及其它輔助用房可以分層布置,上下層之間的交通采用戶內獨用小樓梯聯接。
160、躍層式產品的優點:躍層式住宅的優點是每戶都有較大的采光面,通風較好,戶內居住面積和輔助面積較大,布局緊湊,功能明確,相互幹擾較小。
161、復式產品(LOFT):在建造上仍每戶占有上下兩層,實際是在層高較高的壹層樓中增建壹個夾層,兩層合計的層高要大大低於躍層式住宅。
162、錯層式住宅:是指樓面高度不壹致錯開之處有樓梯聯系的住宅。
163、SHOPPINGMALL:大型購物廣場的英文名稱。
164、***有房產:***有房產是指某壹房產屬於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所有人***同所有。
165、半地下室:是指房間地面低於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過該房間凈高的1/3,且不超過1/2者。
166、地下室:地下室是指房間地面低於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過該房間凈高的1/2者。
167、商品房驗收合格:指的是單體(即單幢樓盤)驗收合格。
168、商品房綜合驗收合格:指的是包含所有配套設施在內的全部建築物的驗收合格。
169、空鼓:局部面與基層沒有膠合劑或膠合劑沒有起作用。
170、地基:建築物下面直接承受建築物重量的土層稱為地基。
171、基礎:建築物的最下端與土壤直接接觸的部分稱為基礎。
172、基礎的作用:基礎的作用是承受建築物全部重量並將之分散傳遞給地基。
173、墻體:是維護分割構件,同時也可以是承重構件。在壹般磚混結構房屋中,墻體是主要的承重構件。
174、停車場:指在建設用地內為停放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須配置的場地。
175、停車場面積計算:停車場面積小型汽車按每車位25平方米計算,自行車按每車位1.2平方米計算。
176、商品房銷售面積(套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
177、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房地產管理部門向房地產開發公司頒發的壹項證書,用以證明列入證書範圍內的正在建設中的房屋已經可以預先出售給承購人。
178、契稅:契稅是指房屋所有權發生變更時,就當事人所訂契約按房價的壹定比例向產權承受人征收的壹次性稅收。
179、公***維修基金:公***維修基金是指住宅樓房的公***部位和***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基金。
180、公***維修基金的交納人:商品房的公***維修基金由購房人在購房時交納。
181、印花稅: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憑證征收的壹種稅。
182、居住用地使用年限:70年。183、商業用地使用年限:40年。184、工業用地使用年限:50年。185、綜合用地使用年限:50年。
186、土地使用年限屆滿後怎麽辦:業主可以在繼續交納土地出讓金或使用費的前提下,繼續使用該土地。
187、申辦產權需具備哪些資料:審核後購銷合同壹份、收件收據、產權申請登記表、產權登記發證審批表、房屋所有權情況調查表、測量後的正式圖紙。
188、辦理產權需交納哪些費用:產權登記費、勘丈測繪費、工本費。
189、房地產產權初始登記:指對未經登記機關確認其房地產權利,領取房地產權利證書的土地使用權及建築物、附著物的所有權進行的登記。
190、房地產登記:即房地產產權登記。
191、房地產登記的種類:分為初始登記、轉移登記、抵押登記、變更登記、其它登記。
192、什麽情形屬於房地產變更登記:(1)地產使用用途改變;(2)權利人姓名或名稱發生變化的;(3)房地產座落名稱或房地產名稱發生變化的;(4)建築物、附著物倒塌、拆除。
193、房地產登記是以什麽單位進行登記的:是以壹宗土地為單位進行登記的。
194、申請房地產登記可否委托他人代理:申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由代理人辦理申請登記的,應向登記機關提交申請人的委托書。境外申請人的委托書應按規定經過公證或認證。
195、房地產轉讓:是指合法擁有土地使用權及土地上建築物、附著物所有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通過買賣、交換、贈與將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法律行為。
196、房地產轉讓時其他公用設施是否壹起轉讓:房地產轉讓時,轉讓人對其他公用設施所擁有的權益同時轉移。
197、在什麽情況下房地產開發項目可以交付使用: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198、預售面積:預售面積是指全部按建築設計圖上尺寸計算的房地產建築面積,它只供房地產預售時使用;
199、竣工面積:竣工面積是指房地產竣工後實測的面積。
200、商品房預售須符合哪些條件?:(1)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2)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3)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