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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俠精神的第二部分:刺客理論

騎士精神雖然在先秦時期就出現了,但在當時並不流行。到了漢代,俠才真正成為壹種流行的社會現象,被廣大社會所認可。

但是,如上所述,先秦時期的俠客雖然沒有很大的社會影響力,但俠義精神在當時社會的三種人身上得到了充分的體現,即說客、門客、刺客。

漢代遊俠精神與其精神是壹脈相承的,它是隨著當時社會結構的變化、新的思潮和道德審美觀念而形成的。

所以我們有必要先看看這三種人。這三種人中,刺客最早出現在記載中(本來我想寫它最早出現在歷史中,但我覺得沒有證明就不敢寫。如果連記錄裏都沒先出現過,TNND,我管不了那麽多)。

所以先說刺客。

先秦時期的刺客多如牛毛,小有名氣的壹手就能抓到壹大把。就挑兩個吧。

春秋時期,欒族在晉國的勢力非常強大,最後公開造反。欒家有個有名的武將,叫杜融,多次讓對方吃了苦頭。宰相範非常擔心這件事。

範有壹個奴隸叫,這天他來見範,提出用杜融的頭來交換他的自由。

範喜出望外,當即向奴才發誓說:“不用妳為他燒丹書,殺了他也如登天!”不記得原文是不是這樣了。有孫作妳我之間的見證,妳若殺了他,我定當奏國君,燒了妳奴才身份的檔案。

後來斐寶確實在決鬥中殺死了杜融,被釋放了。嚴格來說,既然斐豹在公平決鬥中殺死了對方,那麽他就不是標準意義上的刺客。

然而,這個故事在當時有其特殊的意義。在周朝五六百年等級森嚴的貴族門閥制度下,貴族壟斷了這個社會的壹切,包括財富、政權、文化思想、國家和社會的命運,甚至他人的生命。

那個時候,平民在貴族手裏,不過是別人手裏的棋子。他們的命運是別人安排的,他們依靠別人生存。在貴族眼裏,他們沒有社會地位,沒有自己的人生價值,也沒有應該受到尊重的人格尊嚴。換句話說,平民沒有所謂的自我。至於像菲菲這樣的奴隸,在別人眼裏連人都算不上。

作為壹個社會地位最低的人,鮑飛壹生都不願意向命運屈服,不被別人當作壹個個體來對待。他必須靠自己的努力對抗這個等級社會,掌握自己的命運。

可以想象,鮑飛想要的不僅僅是自由,還有像人壹樣的生活。他也希望自己的行為得到社會的認可。換句話說,他想體現自己的自我價值,體現自己獨立於貴族之門的自我價值。

回顧這個故事,當初,奴隸敢於來找他的主人當面對話,和主人做交易。這種行為在當時是令人震驚的舉動。妳算什麽,有資格和妳的主人平起平坐?

我們不知道鮑飛是如何說服範接受的提議的,但我們可以想象,在談判過程中,鮑飛壹定表現出了壹種超乎常人的自信和尊嚴,這讓範不得不為他的寬容所折服。至少,我們可以看到結果,那就是範不僅接受了他的提議,而且還向他發誓遵守。

那個時代的人不輕易罵人。壹旦他們發誓,這個誓言就對他真正具有約束力。他發誓,這充分表明了他對這個奴隸的尊重和認可。

兩千多年來,“範誓為奴”壹直作為美談流傳。即使鮑飛在那場決鬥中被殺死而沒有成功,他也可以死在九泉之下,除了自由,他至少已經得到了他想要的東西。

這就是我要講的第壹種遊俠精神:自我意識的覺醒,對命運的反抗,對貴族等級制度的反抗和蔑視,對自我生命價值和社會認同的追求。

這壹切在兩千多年前看起來是如此悲傷,卻又令人振奮,因為中國人終於開始關心人的問題了:

我不知道鮑飛是否是第壹個這樣做的人。如果是這樣,這是數百萬平民的恥辱,他們的地位遠高於鮑飛,但他們的命運也掌握在別人手中。

他們應該在奴隸之前醒來。

我們再來看看另壹個刺客的故事:余讓,阿津人,原是大門下直博的家臣。韓、趙、魏三族分裂後,趙家主對智伯恨之入骨,把智伯的頭變成了炻器。玉讓聽說了這件事,說他報仇太過分了,不會讓人死的。本來這是他們之間的恩怨,但是我要為智博的所作所為報仇。

於是,玉讓計劃暗殺趙襄子,但是被抓住了。趙襄子聽說了他,因為他的忠誠而放了他。

玉讓還是想暗殺他,就在他身上畫顏料改變外貌,吞木炭改變聲音,讓他連老婆都認不出來。他再次去刺殺趙襄子,但是被抓住了。趙襄子說這次我不能讓妳走。臨死前說出妳想要的。

玉讓說,我只想在妳的衣服上刺幾劍,為智伯盡壹份力,於是趙襄子脫下自己的外套遞給了他。玉讓刺了這衣服三下,大叫我要替智伯報仇,我死在刀下。

傳說,毓讓刺了趙襄子的外套三刀後,這件衣服上沾滿了鮮血。

事實上,智博可以說是壹個無惡不作的小人。在我們今天看來,毓讓的行為就是不辨善惡,壹味忠義,甚至助人為樂。

但是,如果我們看看於讓生前與他人的兩次對話,或許就能知道他在想什麽。

有人對毓讓說,妳曾經為範家和中國專家工作,這兩個組織都被智伯破壞了。妳沒有為他們報仇,而是為智博工作。今天智伯被滅,妳為何如此執意要為他報仇?玉讓回答說,範家和中國專家隨便看我的時候,我也是這樣對待的。智伯待我如國士,我自然要以國士報恩。

還有人看到了玉讓畫吞炭的慘狀,勸他說妳為什麽要對自己的身體這麽刻薄。以妳的才能,如果妳當初肯投靠趙襄子,妳早就得到他的重用和信任了。那時候妳早就暗殺他了,可以說是萬無壹失。

毓讓回答說,如果我真的這樣做,趙襄子真的這麽看重我,他將是我的知己。如果我再想暗殺他,我就太對不起他和我的良心了。

玉讓之前的回答可以說是兩千年來壹個士為知己者死的由來。他對範家、對中國專家、對智博的不同態度,清楚地表明了他的意思:我玉讓,不是妳們任何人的附屬品,我是我自己,沒有義務為妳們報仇。我是否為妳報仇取決於我自己。

於讓追求的依然是等級社會中平民的人格尊嚴,以及社會和他人對自我價值的認可,尤其是在向來看不起平民的貴族面前。

既然我不是妳的附屬品,我們的交流就應該建立在平等的基礎上。如果妳拒絕和我平等相見,我們之間就只有利益了。

這種想法在等級社會可以說是極大的違背。但玉讓擺脫了這種霸道的傳統道德觀念,開始用自己的眼光、觀察和分析來指導自己的行為,而不是被別人牽著鼻子走。

所謂的國家利益,貴族社會的忠孝觀念,都是扯淡。真正的國家利益在哪裏?有的只是貴族家庭的利益,甚至是單身丈夫和老百姓的利益,從來沒有考慮過。所謂善惡是非觀念,都是建立在貴族基礎上的。

就這樣,玉讓確立了自己的是非善惡觀,他想用自己的行動贏得認同。

其實“士為知己者死”這句話包含的內容比字面意思本身還要多。玉讓是為知己而死嗎?是的,它是。但他的死還有另壹層含義,那就是他為了獲得社會對他的認可和他的個人尊嚴、道德觀念、自我價值而為知己而死。

道教徒可能不屑於說這個人為了出名不擇手段,他們永遠無法理解平民對貴族社會的無奈反抗,玉讓的沽名釣譽和虛榮心有著本質的區別。

又壹個著名的刺客要走了,千百年來他壹直背負著這個罵名,但我壹直對他特殊的反抗形式深表同情。

為尊嚴而死在今天並不少見,只是形式不同而已。

至於玉讓的最後壹句話,說明他不是壹個為了達到目的會不擇手段的人。目標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作為壹個被鄙視的平民,我首先要活得堂堂正正,活得有原則,這樣才能在面對貴族的時候驕傲無畏,才能得到社會的認可。

更重要的是,我不僅想得到貴族的認可,也想得到被貴族鄙視的大眾的認可。

於讓失敗了嗎?就刺殺趙襄子而言,他失敗了,但就他的最終目標而言,他沒有失敗。兩千年來,人們都說“士為知己者死”,我們可以想到它的始作俑者,玉讓。

他不僅得到了當時社會的認可,也得到歷史的認可。至少在這個意義上,他的抵抗是成功的。

俠義精神,最早意義上是自我意識的覺醒,是對傳統社會和等級社會的反抗,是人格和自我價值、是非善惡、社會觀的初步確立。

這種反抗首先表現在《刺客》中。

只是用生命去反抗,用死亡去交換,太沈重,太悲傷。但這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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