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生活在新約時代,而不是舊約時代。那樣的話,我們還要保留第十壹次奉獻嗎?首先,我們先討論壹個問題。有人會爭辯,十分之壹不能叫奉獻,因為那是應得的部分,是神的壹份。超過十分之壹可以稱之為“敬業”。《聖經》中確實有這樣壹段經文:“妳在‘捐獻者’的十分之壹上,在妳應當獻上的供品上”(瑪3: 8),但基本上,我個人覺得,妳不應當太註意這些名字,而應當註意妳要表達的思想。因為聖經有時會提到十分之壹,而“獻”這個詞也被用過。“以色列人的十分之壹,就是“獻上”和“獻給”耶和華,”(民18: 24)“妳們要將薄荷、茴香、芹菜,各取十分之壹”(馬太。23: 23),所以在第十部分,無論是“獻”,還是“獻”。在舊約中,十分之壹的奉獻部分是非常復雜的。有很多復雜的規定。既然到了新約時代,我們還需要遵守舊規則嗎?對於這部分,我們可以簡單的說:我們堅持其本質,不拘泥於文字。“他使我們成為這新約的執事,不是用言語,而是用靈;因為那道是死,但它的本質是生”(林後2。3: 6)“不要以為我是來廢除律法和先知的。我來不是要廢除它,而是要完成它”(馬特。5: 17).《舊約》中有許多復雜的儀式規定。在主耶穌基督完成了大拯救之後,我們不再需要依靠這些條例來拯救。我們的救恩完全因信稱義,並且只靠耶穌基督的血,不靠守任何規條。其實遵守什麽規定都救不了誰,遵守什麽規定都救不了誰。再者,凡要靠守規得救的,就必須遵守舊約的壹切規條,不是只守壹些,也不是壹些。然而,沒有人能遵守所有的規則,否則基督就不必來到世上流血犧牲來拯救我們。然而,我們不要忘記,舊約的許多規定有時有明確的含義。這部分是我們基督徒必須遵守的。但是當我們守著它的時候,請記住,我們守著它不是得救,守著它也不是得救。同時,請記住,如果我們不保留十分之壹,我們不會被詛咒,但我們不會得到更多的祝福。喜歡孝順父母,喜歡不殺,喜歡不偷.....這些規則是舊約信徒應該遵守的,我們新約信徒也應該遵守。這些東西,不管什麽時代,都是壹樣的,都要遵守。沒有打折的余地,只有不同的做法。我們來看舊約中關於什壹稅的壹段非常重要的經文:“凡地上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都是耶和華的,是歸耶和華為聖的”(利未記。27: 30).在其中,我們可以很容易地找到這段經文的精髓...十分之壹屬於上帝。換句話說,我們真的應該把這十分之壹“接受”、“歸還”、“奉獻”給神。新約呢?不是“各人要隨自己的心意決定,不要為難,也不要勉強,因為神喜愛甘心奉獻的人”(林後2。9: 7)?在理解“願意付出”這個概念之前,我們首先要解決壹個問題:新約中有沒有不屬於神的信徒?“我們沒有人為自己而活,也沒有人為自己而死。我們活著,就是為主而活;如果妳死了,妳就是為主而死。因此,無論我們是生是死,我們永遠是主的子民”(羅。14: 8)“讓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而活,而是為替他們死的主而活”(林後2。5: 15).在新約時代,壹個得救的基督徒已經成為“主的人”,整個人都是。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憐憫勸妳們,要把身體獻上,當作活祭,這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妳們這樣服事,是理所當然的”(羅。12: 1),也要求我們在這裏奉獻自己。簡而言之,在新約時代,神要我們奉獻的是“整個人”和“壹切”。壹切都屬於上帝。換句話說,比舊約“十分之壹”的要求更進壹步,要求獻上“全部”。奉獻歌《全部奉獻》說得好:全部奉獻!全部奉獻!壹切獻給恩人,壹切都是奉獻。我們都屬於上帝。我們的身體和靈魂,我們的財產,我們的丈夫和妻子,我們的孩子和我們的事業都屬於主。“買,像什麽都沒有;用世俗之物的,要像不用的壹樣”(林前1。7: 30-31).在這種情況下,別說十分之壹,就算上帝要求十分之壹,我們也會提供。因為壹切都是主的。如果我們明確了這種“壹切都必須給予”和“壹切都屬於上帝”的觀念,我們在給予十壹大時就不會有太多的懷疑和掙紮。但是那些“樂意奉獻”的經文呢?這些經文,無論是在新約還是舊約,都是豐富的。其實這也是壹個很重要的關於敬業的概念。上帝掌管宇宙萬物。丟了什麽東西嗎?沒有我們的奉獻,我們會饑餓,會缺少榮耀?重要的是我們願意奉獻,這種奉獻是可以接受的。否則,這種不情願的奉獻就像把上帝變成乞丐壹樣向我們索取。這樣的奉獻不能取悅上帝。“上帝愛那些慷慨奉獻的人”(林後2。9: 7).“如果我餓了,我不需要告訴妳,因為世界和其中所有的都是我的。我吃公牛的肉嗎?我可以喝山羊的血嗎?向神獻上感謝”(Ps。50: 12-14).反過來說,只要心不對,不認罪,不服輸,不服從,再怎麽布施,再怎麽好布施,再怎麽值錢的東西,這些供養都是白費的,壹下子就惹怒了上帝。主說:“妳的許多犧牲對我有什麽好處呢?”公綿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經夠了。公牛、羊羔、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歡”(以賽亞書1: 11)“從示巴取乳香,從遠方取菖蒲,對我有什麽益處呢?妳的燔祭必不蒙悅納;我不喜歡妳的和平禮物”(Jer。6: 20),“妳們雖向我獻燔祭和素祭,我卻不接受,妳們用肥畜獻平安祭,我也不在乎”(莫。5: 20),“我朝見耶和華,跪拜至高神的時候,當獻上什麽呢?耶和華喜悅千千的公綿羊,還是喜悅那壹萬條油河?”(彌6: 6-7)“耶和華喜愛燔祭和平安祭,豈如人聽從他麽?服從勝過犧牲;服從勝過公羊的脂油”(撒上1。15: 22),“我喜歡善良,不喜歡犧牲;愛認識神勝過燔祭”(何6: 6)。換句話說,神根本不缺乏我們的奉獻。他要的是我們願意順服、感恩、行善的心。所以,在新約時代,我們應該在“付出壹切”的理念下,做壹個心甘情願的貢獻。十分之壹只是壹種意願,有很大的福報。其實十分之壹的付出也是壹個很現實的考驗和試金石:我們真的願意付出自己嗎?如果真的想,那為什麽連十分之壹都不要呢?我們真的相信上帝嗎?如果妳真的信任,為什麽不能信任上帝對第十壹次奉獻的承諾?”妳要把妳應得的十分之壹送到倉庫,讓我的家人有飯吃,以試驗我能否為妳打開天上的窗戶,向妳傾吐我的祝福,沒有妳的余地”(Mar. 3: 10)和“向妳傾吐我的祝福,也沒有妳的余地”。多麽偉大的祝福,多麽震撼的承諾。舊約中有壹段是關於安息年的。我不是在這裏提倡安息日。請不要誤解我。我只是用這些詩句來形容上帝的賜福。”如果妳說:“第七年,我們不耕種,不收土產,我們吃什麽?”到第六年,我必照我所吩咐的賜福給妳;三年之內,地必出土產。第八年要耕種,要吃舊糧,第九年莊稼收了,還是要吃舊糧”(利未記。25: 20-22).上帝的祝福可以是非常令人激動和興奮的。那種福氣往往比我們想象的還要大。然而,我們的主也是壹位仁慈的恩人。有時候,真的很弱,十壹貢獻不出來。此時,請打開這些兄弟姐妹的眼睛,讓每個人都能看到主的榮耀和豐富的恩典。”以利沙禱告說:“主啊,求妳開這少年人的眼目,使他能看見。耶和華開了他的眼睛,就看見滿山都有火車和馬圍繞著以利沙”(列王記下6: 17),“求妳開我的眼睛,使我看見妳律法的奇事”(詩。119: 18).現在我做不到,但是我就是沒有這樣的自信。求主加力量,終有壹天,妳能做到。成聖不是壹蹴而就的,也沒有快速成聖的過程。創造和結出果實是壹個漫長的過程。但我還是想鼓勵每壹位師兄師姐,我們還是需要以十壹奉獻為標桿來要求訓練自己。如果妳今天做不到,沒關系。明天繼續努力,最終會達到成聖的目的。願上帝幫助每壹個愛煩惱的人,即使他們的自信還不成熟。阿門。改革宗編者按:我們收入的十分之壹本應用於神的國,但不是律法的教訓使我們作出十壹奉獻或愛心捐獻,而是完全出於我們個人對神的愛,對神恩典的回應,以及我們對神的國的建立和福音發展的負擔,所以我們作出貢獻,也因此盡了我們的綿薄之力。說實話,我們所擁有的壹切都是上帝賜予的。如果我們有能力,有更多的收入,如果我們真的信靠上帝,感恩上帝,為什麽我們不願意奉獻和捐贈呢?這是壹件非常令人驚訝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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