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收藏品,它自有物質、精神兩方面的意義。壹方面,它是承載歷史、文化、藝術信息的商品,其價值具有不穩定性,隨著時代風尚、審美趣味的變化而變化。而整體上呈上升趨勢。以書畫為例,齊白石的同壹幅畫,在70年代值100元,而到現在,可達到30萬元。至於古代的書畫,經年累月,其漲幅就更大了。
在現代社會,從事收藏已成為人們重要的投資手段。相對較低的投入、和相對較高的產出,低風險、高效益的文物收藏已越來越受到有識之士的青睞。在經濟日漸繁榮的今天,收藏已不再成為文人雅士的專利,而逐漸成為人們經濟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壹部分。
歷史上靠收藏而成為巨富的人,實在是數不勝數。明代中葉,因為江南經濟的發達,湧現了壹大批書畫鑒藏家,如文徵明父子、項元汴家族,王世貞兄弟以及董其昌等等。這些收藏家同時又是著名的書畫家,他們的收藏壹方面推動著當時書畫市場的繁榮,同時也推動了經濟的發展。
收藏品不僅是財富、更是品位、修養、以及地位的象征。尤其是近年來眾多企業參與收藏,充分展示現代企業的層次和魅力,使其在激烈的商戰中永遠成為大眾關註的對象。
收藏在改變人們物質生活的同時,也提升著人們的精神生活。如果說,藏品之於內府,不過是眾多國家財產中壹部分而已;而對於私人收藏家來說,每壹件都有非同尋常的意義。每壹件藏品的各個細節:色調、神韻都了然於胸,而且熟知關於它的故事和傳奇。它的得與失、來與去、聚與散都與妳息息相關。
因此,說收藏可以陶冶情操、修身養性是有道理的。它要求收藏者具備理性的經濟頭腦的同時,還要有很好的藝術的修養。收藏者在收藏的過程中,潛移默化地將自己培養成理性和感性結合得相當和諧的現代人。
(以上供妳參考吧~)
2. 68年的結婚證收藏價值
作為收藏品,它自有物質、精神兩方面的意義。壹方面,它是承載歷史、文化、藝術信息的商品,其價值具有不穩定性,隨著時代風尚、審美趣味的變化而變化。而整體上呈上升趨勢。以書畫為例,齊白石的同壹幅畫,在70年代值100元,而到現在,可達到30萬元。至於古代的書畫,經年累月,其漲幅就更大了。
在現代社會,從事收藏已成為人們重要的投資手段。相對較低的投入、和相對較高的產出,低風險、高效益的文物收藏已越來越受到有識之士的青睞。在經濟日漸繁榮的今天,收藏已不再成為文人雅士的專利,而逐漸成為人們經濟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壹部分。
歷史上靠收藏而成為巨富的人,實在是數不勝數。明代中葉,因為江南經濟的發達,湧現了壹大批書畫鑒藏家,如文徵明父子、項元汴家族,王世貞兄弟以及董其昌等等。這些收藏家同時又是著名的書畫家,他們的收藏壹方面推動著當時書畫市場的繁榮,同時也推動了經濟的發展。
收藏品不僅是財富、更是品位、修養、以及地位的象征。尤其是近年來眾多企業參與收藏,充分展示現代企業的層次和魅力,使其在激烈的商戰中永遠成為大眾關註的對象。
收藏在改變人們物質生活的同時,也提升著人們的精神生活。如果說,藏品之於內府,不過是眾多國家財產中壹部分而已;而對於私人收藏家來說,每壹件都有非同尋常的意義。每壹件藏品的各個細節:色調、神韻都了然於胸,而且熟知關於它的故事和傳奇。它的得與失、來與去、聚與散都與妳息息相關。
因此,說收藏可以陶冶情操、修身養性是有道理的。它要求收藏者具備理性的經濟頭腦的同時,還要有很好的藝術的修養。收藏者在收藏的過程中,潛移默化地將自己培養成理性和感性結合得相當和諧的現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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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舊婚書的收藏都包括了哪些
2婚書收藏十分艱難,清光緒年間大多用紅紙墨書,人們不以為然,任意擲掉,難以保存;民國時期的婚書,制作精美,有的絹面、硬本、手繪,雖有保存,但為數較少,壹般為富豪士紳人家所用,他們的子孫壹般不會把祖上的結婚證書送人或賣掉;解放後,尤其是頒布婚姻法時的結婚證更是難得,因為壹般人還健在,再窮也不會把祖上的結婚證去換錢。
因此收藏婚書不會像門票、煙標、火花那樣信手可得。 收藏中最早年婚書是便條式婚書 記者註意到,詹洪閣收藏的婚書大多精美如畫,詞語艷麗講究。
他說,這些不少是當時中等收入市民的婚書,有的還是貴族,壹個婚書要三至五塊大洋。 婚書的質地有的是宣紙,有硬本,有絹面,有毛邊紙等,上面繪有龍鳳呈祥,鴛鴦戲水,孔雀開屏,牡丹吐蕊,還有中國娃娃模樣的小天使,很像壹幅油畫。
有的還貼有如今價值不菲的印花稅票,有的婚書上還塗有金粉。 婚書早年間是手寫的,1912年後才改用油墨印刷。
且詞藻華麗優美。 光緒24年(1898年)的便條式婚書。
這是收藏中最早的婚書,估計是壹對普通居民的。有幾份婚書中女方的年齡都在十五六歲,自宋至清,法定的結婚年齡都在男16歲,女14歲左右;民國時期規定的婚齡是男滿18歲,女滿16歲。
半世紀封建婚姻制度 解放前民間的婚嫁習俗壹般演習舊制,聯姻的關鍵不是男女當事人同意,而是有媒妁之言,父母之命。但當時,訂婚在舊時根據當初政策和民風習俗,由訂婚人在婚名下簽字畫押或蓋章,是具備法律效力的,那時許多證書是 *** 頒布的。
結婚有6禮之說,“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請迎”。“問名”就是由男宅遣媒問女方名字及出生年月日辰等“八字”以占蔔吉兇,同時遞上男方“八字”和“求婚帖”,還要送上男方曾祖父、祖父、父親的名錄。
女宅接到“求婚帖”和“八字”後,先壓在香爐底下,或宗親牌位下,陳設供品,焚香點燭祈禱。 那時的婚書上介紹人、主婚人、訂婚人、結婚人以及祖父母的名字甚至曾祖父曾祖母的名字,都要寫出來,有的還要寫清楚訂婚或舉行婚禮時的飯莊,排了長長壹串。
到了民國初年,由於西方文化、辛亥革命及新文化運動的推動,在我國沿海的上海等大城市的教育界、金融界、外資洋行的職員,壹改過去的婚俗,興起了文明的結婚之風。 1945年的壹份婚書中已有“今蒙XX介紹,雙方意誌相投,性情相契,堪輿偕老”等字樣,表明除尊重和肯定媒人家長為自己子女主婚的權利,也開始尊重個人的意願。
而且簡化了六禮,雙方同意,互換信物,父母應允即可,有的陪同女方到商場去買幾件衣服首飾,就算定親了。 只要到紙店書局買壹式兩份結(訂)婚證書,舉行個典禮,由主婚人、介紹人、證婚人、結婚人在婚書上簽章,有的還叫稅務部門貼上稅務印花,就成為合法婚姻了。
《婚姻法》頒布後新郎新娘名字頭壹次並列在壹起 1950年4月30日,中華人民***和國婚姻法頒布,從此廢除了包辦婚姻、男尊女卑,實行男女婚姻自由、男女權利平等。 以往的婚書中新郎的名字都要排在新娘之前,而且字號較大,距離較遠,《婚姻法》頒布後的婚書,新娘新郎的名字頭壹次並列在壹起。
婚書中詞語也有了變化: “願本自由平等、互敬互愛之精神,結為終身伴侶,為家庭幸福和社會之建設而努力,本府除準予登記外,特發此證。 ”婚書中除結婚人外,雙方父母、媒人、證婚人不再出現。
如今婚書已變成了體積小巧的結婚證。婚禮的方式也正向節儉方向改進,努力做到移風易俗。
百年婚書見證了中國的百年婚嫁史,同時也是壹部婚姻解放史,婦女合法權益如何受到保護的見證。 。